G315岔口巴西买里村-英格里克村-白干湖道路项目白水河玉矿-三岔口段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G315岔口巴西买里村-英格里克村-白干湖道路项目白水河玉矿-三岔口段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G315岔口(巴西买里村)-英格里克村-白干湖道路项目(白水河玉矿-三岔口段)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8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QXJTJZFCG(JC)2024-004
项目名称:G315岔口(巴西买里村)-英格里克村-白干湖道路项目(白水河玉矿-三岔口段)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G315岔口(巴西买里村)-英格里克村-白干湖道路项目(白水河玉矿-三岔口段)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
预算金额(元):******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1)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实现情况评估,评估防治指标的实现情况; (2)水土流失监测工作评估,即对水土流失监测方案、技术、过程和结果分析、监测报告进行分析评估;(3)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管理评估,即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规章制度、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工程监理、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和工程投资等管理情况评估。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法,协助建设单位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4)水土保持设施试运行及管理情况评估,即对水土保持工程自验、移交、试运行、管理维护及运行期水土流失监测措施等进行评估;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问题,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5)审查提供的验收资料和档案,对缺漏部分进行补充,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6)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7)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的报备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事后监督性管理等工作;(8)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协议书至项目水保专项验收完毕并拿到相关批文。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3.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注明具体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0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止)承担过公路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业绩。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0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止)担任过公路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8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08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
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若羌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若羌县胜利路老群众服务大厅3楼
联系方式:0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龙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华誉商务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135*****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轶民
电 话:135*****058
附件信息:
标签: -白干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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