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合作开发建设招标公告
棚户区改造合作开发建设招标公告
为加快灵宝市金都·蓝湾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依据国家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法规及灵宝市城市总体规划,灵宝市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灵宝市金都·蓝湾棚户区改造项目109亩土地开发建设进行招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单位:
灵宝市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作投资建设区域
本开发项目已经被河南省建设厅确定为2016年棚户区改造入库项目,位于灵宝市新灵桥与南环城桥之间,弘农涧河西岸(即灵宝市长途汽车站南) ,占地109亩,设计建设小高层及高层建筑体,含商业及住宅面积若干。详情以相关文件及图纸为准。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额
灵宝市金都·蓝湾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开发建设商业住宅社区,包括社区内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总投资约3.5 亿元。
四、投资人条件
1、投资人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实力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能力。
2、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3、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
4、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5、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五、合作方式
土地整理开发建设资金由合作投资建设方投入。包括:土地征收、房屋征迁、企业场院搬迁、土地报批等费用和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费用等。每亩按100万元计算;
1、合作方保证按期、保质、保量、保安全,按规划设计图纸施工。
2、收益及利益分配,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市级下发棚户区改造操作细则”出台后,另行合同约定。
3、欢迎有经济实力的战略投资企业前来洽谈。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洽谈的企业请于2016 年04 月25 日至2016 年05 月10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市北区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报名。
2、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2000元。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应业绩的相关资料、合同。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1份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合作方必须具备相应资金实力,须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以账户收到日期为准),向以下指定银行专用帐户存入合作投资保证金10 万元。投资保证金到帐后方可取得洽谈资格。(递交方式详见招商文件)
5、招商单位将依法组成领导小组,选定时间,在投资文件递交地点,依据评选标准,评选优秀的合作伙伴(评选标准详见招商文件)。
七、投资文件的递交
1、投资文件递交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资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灵宝市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3*****777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3*****369
联系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北区五龙路车窑小区3号门面房
灵宝市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5日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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