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淀粉液化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次
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淀粉液化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次
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淀粉(液化)酶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LSH-2024-WZ-0021-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淀粉(液化)酶招标项目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淀粉(液化)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淀粉(液化)酶, 适用于液糖化装置,用于水解物料中的淀粉,降低物料粘度,以连续方式加入到液糖化装置的淀粉浆中。
2.2招标范围:淀粉(液化)酶,按燃料乙醇产量95万吨,估算相应的淀粉(液化)酶用量(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送货结算以买方需求为准)。
2.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4交货期: 2024年04月01日-2025年9月30日。按招标人月计划送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储运联合车间仓库。
2.6最高投标限价:1900万元。报价超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参照附件:报价单格式。
2.7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月计划全部到货、验收合格、收到发票,月末前财务挂账,隔月付清全款。
2.8质保期:自验收之日起不低于一年,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间隔不应超过三个月。
2.9其他要求:
2.9.1价格调整机制:标的物价格为固定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涨落影响。
2.9.2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2.9.3合同签定后,招标人试用一个月内,要进行生产技术综合评价,如达到中标人承诺的相关指标要求,方可继续使用,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继而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试用,以此类推,直至试用合格,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2.9.4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淀粉酶在国内已有多套装置在运行,但招标人装置有其自身设计等方面限制,因此所报的吨燃料乙醇消耗可能会有所变化,月累计平均消耗如超出中标承诺的消耗吨成本,则超出部分应由投标人免费补足,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2.9.5投标人提供的淀粉酶的使用条件,不应改变招标人现有装置的运行状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招标物资,提供扫描件。
3.1.3投标人标的物生产能力须大于招标人采购需求量,须提供标的物设计生产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安全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政府相关部门批复文件,具备其一即可。
3.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3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4业绩要求:
3.4.1业绩有效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4.2业绩有效范围:在国内同类产品乙醇生产装置的使用业绩,包括制造商直销和经销的产品销售业绩(或者制造厂家提供相应有效的材料,证明最终用户确实通过经销商购买该标的物,否则多个最终用户也仅为经销商的单一业绩),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产品经销授权,否则业绩无效。
3.4.3业绩数量下限:每年3个不同用户。单个用户每年合同累计金额500万元以上。
3.4.4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提供有效业绩明细表,同时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4.5 投标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业绩,招标人有权在评标后按照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明细表实施业绩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原件或扫描件,财务系统发票汇总),如发现任一项业绩不实或投标人拒不配合业绩核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业绩明细表如下:
序号 | 经销商或企业名称 | 燃料乙醇/食用酒精 | 年销售量( 吨 ) | 年销售金额(万元)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 |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信誉要求:
(1)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未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于2024-02-26 23:59:59至截止时间2024-03-0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4-03-12 08:4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38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4-03-12 08:40:00;
开标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045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兴路99号
联 系 人:王东
联系电话:0432-********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
项目联系人:郑 卓
电子邮件: jh_zhengzhuo@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4年02月
标签: 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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