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粮情信息监测招标公告

2024年粮情信息监测招标公告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就2024年粮情监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预算

1

2024年粮情信息监测

每周开展市级粮情监测点上报的粮食价格、库存、销售量等信息的对比工作;每月或每季对粮食市场行情进行分析;在重要时间节点或应急情况下关注粮食市场动态、增加粮情监测频次,及时将动态反馈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每年初形成上年度的粮情监测情况报告,为政府粮食应急保供、宏观调控等提供可靠依据。

4.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附件一);

3.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附件二)。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文件袋密封(封口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请有意向单位准备好资料于2024年3月4日前送达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山路市行政中心3号院8号楼3楼322室

五、其他事项

1. 发布公告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s://lscbj.wenzhou.gov.cn/)发布。

2.对采购公告信息提出质疑的,为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可不予接受。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山路市行政中心3号院8号楼3楼322室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7-********


附件1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价格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投标价(元人民币)

2024年粮情信息监测项目

大写:

小写:

★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为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总价(含税),同时包括技术服务费(含人工费、验收费等)。

★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

(二)分项价格表

供应商名称: (价格单位:元)


序号

名称

报价(元)

备注

1

粮食市场监测点信息采集费



2

省内、外粮情监测点调研走访差旅费



3

管理费



4

税金


5

其他费用


总计价



▲ 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

▲ 表格可以延续。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2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2024年粮情信息监测项目


序号

姓名

职务

专业技

术资格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

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复制。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3

主要合同条款

说明:如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中标合同》要求的内容相一致。

温州市粮情信息监测委托协议书

甲方: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乙方:

根据《温州市粮食应急预案》(温政办〔2022〕19 号)、《浙江省构建新型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工作方案》(浙粮办〔2020〕74号),为更好地掌握国内主要粮食产区和重要销区粮食市场行情、我市粮食市场行情,甲方委托乙方承担2024年我市粮情信息监测相关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内容

2024年温州市粮情信息监测。

二、服务项目要求

(一)根据省内、省外固定粮情监测点提供的数据,每周四分析汇总后报送至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根据温州市内粮情监测点提供的数据,每月(或每季)提供粮食交易价格走势分析报告。

(三)做好日常粮情监测工作,通过走访和电话采访的形式,经常和不定期地向我市粮食市场和经营户了解市场动态和价格情况;省内企业开展粮情数据电话采集,并适时开展现场走访;省外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电话了解当地粮情动态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走访。

(四)如出现突发事件和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情况,第一时间向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馈。

(五)建立粮情监测数据台账,做好粮情信息资料的保密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发布相关粮情信息。

三、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协议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经费确保用于服务项目开支。支付方式:甲方于2024年3月底前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元,2025年10月底前支付**元。

四、协议期限与终止

(一)协议期限自2024年3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二)协议的终止

在满足以下几种情形时,本合同自行终止,但应及时告知:

1.协议期满后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五、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项目为协议期内实施,甲方应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使用运作情况,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对接。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粮情监测信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适时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协议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透露或提供相关粮情监测信息资料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2.如乙方未能在协议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协议期满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项目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立即整改。若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签订补充协议的,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相同。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 地址:

山路市行政中心3号院8号楼3楼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标签: 粮情信息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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