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关于湖南耀影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简易选任管理人公告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关于湖南耀影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简易选任管理人公告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湖南耀影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本案为简易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就该案公开选任管理人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南耀影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3日,在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西霞路79号艾美潇湘15栋104房,法定代表人为蔡征宇,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品牌汽车、汽车智能系统组装产品、汽车动力电池销售;汽车美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已被列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限长沙地区)或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需提供能证明申报机构至今仍在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材料);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不得仅以律师协会或破产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4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csxfysgb@163.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湖南耀影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申报机构均需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报名,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环节。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管理人,并从剩余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如符合条件申报机构不足三家,则本院将从本院轮候顺序名单中补足三家符合公告条件机构随机摇号确定。
4.摇号时间:2024年3月5日上午9时30分。
联系人:审判管理办公室 肖敏 0731-********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申报材料清单
1.《选任管理人申请书》《选任管理人申报表》(详见附件2、附件3,加盖机构公章后提交扫描件);
2.申报机构基本情况;
3.申报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主要包括:(1)现已被列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材料;(2)本年度已经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的声明;(4)申报机构同意遵守本院管理人考核制度、管理人报酬相关制度等工作规范的承诺);
4.申报机构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有关材料(主要包括:(1)团队成员名单(需明确负责人、核心成员及联系人);(2)团队成员执业证复印件;(3)团队成员个人情况和办案情况介绍):
5.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申报机构和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正在办理的破产案件清单(主要包括案件名称、承办法院、办理进度信息);
6.申报机构就其所申报案件拟定的工作。
附件2:
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报机构名称)已收到贵院选任管理人公告。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选任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实施意见(试行)》及贵院选任公告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案件名称)管理人的选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参与申报案件名称 | |
申报机构名称 | |
申报机构地址 | |
负责人/联系方式 | |
成立时间 | |
执业人员数量 | |
是否参加执业保险 | |
案件办理情况 | 正在办理的企业破产案件: 1. 2. 3. …… |
(说明:本表格内容及样式不得修改,需按表格所列项目据实申报)
标签: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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