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空中成像”自助机导医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空中成像”自助机导医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空中成像”自助机导医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 购 人: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
项目名称: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空中成像”自助机导医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空中成像”自助机导医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1+1年
单 位:项
预算金额:******元/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人为持续向患者提供便捷的智慧服务,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满足患者就诊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包括“空中成像”自助机导医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必要性
为减少院内交叉感染风险,享受便捷智能的自助服务,我院同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空中成像”智慧便民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由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空中成像”自助设备及配套的专业驻场导医服务,其专业的驻场导医可对机器进行保养,清晰准确反馈各类系统问题,保障机器正常运行,延长机器使用寿命,提高运营效率。
二、唯一性
现因导医服务到期,为持续向患者提供便捷的智慧服务,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满足患者就诊需求,同时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鉴于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无介质可交互空中成像技术具备技术专利,其提供的“空中成像”自助设备配套专业驻场导医服务无法寻到其他选择或替代,现向唯一供应商、即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空中成像”自助设备专业驻场导医服务,特此说明。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对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空中成像”自助机导医服务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创谷科技园A3栋1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2月27日 至 2024年3月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亓明明
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2019号
联系电话:157*****528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胡鹏
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中南大道7-7号依水苑写字楼四楼
联系电话:189*****29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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