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永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沙永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映悦星府小区秩序维护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永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沙永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映悦星府小区秩序维护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为提升映悦星府物业服务品质,有效控制成本,一致同意启动长沙永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映悦星府秩序维护服务外包项目。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秩序维护业务外包服务单位。

详见采购需求书。二、相关标准

1.上岗人员须统一着秩序维护员服装并佩戴秩序维护服务标志。

2.所有岗位杜绝缺岗、脱岗、睡岗等严重不合格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巡逻签到表或电子签到记录),无早签、漏签、不签等现象。

3.交接班人员确保岗位物品和跟进事项交接清楚,表格记录完整规范,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集合点并着装整齐,交班前3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4.负责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检查,确保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杂志、报纸、书刊、杂物等,设施设备状况良好,各岗亭、岗位内上墙的各项职责和管理制度张贴规范,无缺损、污渍等,各岗亭文件夹、记录表干净整洁,无变形、污渍、破损、脱落及涂污等现象。

5.如发现突发性事件及急性案件,应采取应急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大,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遇雨雪天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在入口处放置警示牌。

6.装修户巡查每班次不少于2次,按规定清场、巡检检查,不得出现装修或施工人员未办理出入证的情况,装修户需按要求装袋建筑垃圾堆放至指定地点。

7.各类井盖无损坏、空缺、松动,公共区域配电箱、强弱电井需上锁,防火卷帘门下禁止停车,堆放物品。

8.园区各种楼梯及其它可借助攀爬的工具、物品须及时清理或采取有效措施管理,消防或安防报警时,巡逻岗值班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

9.除规范设置的车辆停泊/放点外,车场通道、园林走道等公共区域不得有任何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园区非机动车需统一停放,统一管控。

10.接到突发事件发生指令后应急人员在5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配合处理,消防手报、烟感报警、周界报警后,在3分钟内到场确认并处理,有遮挡监控探头情形的,在5分钟内到场确认并处理,突发事件处理有相关书面记录存档,记录规范。

1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12.消防系统每个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操作测试,以确保设备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及时存档备查。

13.确保消防管道及阀门标识明显,阀门启闭状态正常,消火栓、喷淋主管道压力正常,屋顶、室内、室外消火栓正常出水,消防电话、电梯对讲与消控室通话清晰。

14.项目消防设施设备可以正常使用(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出口指示牌、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正常、消火栓配件齐全记录完整、消防喷淋、灭火器压力未失效外观完好、月检记录完整),消防设施设备外观洁净、完好,消防设备、设施操作面有《简易使用说明》或《温馨提示》。

15.车辆出入管理需按工作顺序:敬礼→询问→核实→登记→放行→跟进,对可疑车辆必须落实专人跟进、核对与持续关注,直至离开为止(有特殊要求的提供开车门、打伞等服务),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记录完整、齐全,不得有遗漏或涂改。

16.确保车场收费、车辆录像、记录存储、道闸系统功能齐全,运行正常,异常情况须记录并上报,收费岗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章操作。

17.关键监控探头出现可疑人物或非常态事件,值班人员应及时发现并在5分钟内通知巡逻岗处理,监控室值班、维修保养记录完整无误,值班人员能及时调阅出监控记录,调阅流程、调阅记录完善可控。

详见采购需求书。


三、技术规格

(一)服务内容:

1. 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安全保卫、消防安全、责任区域内交通疏导等工作。

2. 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各类值班记录,发现可疑人员、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等,及时汇报。

3. 对所辖区域内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或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4. 实施监督住户、经营户装修施工,对于未按装修方案施工、占道经营、广告牌违规悬挂等现象督促整改。

5. 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秩序维护相关服务。

(二)项目秩序维护服务定岗7个(不含替休),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部 门

岗位名称

数量

备 注

秩序维护部

门岗

3

年龄55岁以下,男女不限;身高不低于170cm,持保安员证(退伍军人优先)。

巡逻岗

2

年龄55岁以下,男女不限;身高不低于170cm,持保安员证(退伍军人优先)。

消控岗

2

年龄55岁以下,男女不限;身高不低于165cm,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及以上)。

小计

7

备注:成交供应商需确保项目所有秩序维护岗位合同期内每天24小时均有人在岗值守。

(三)成交供应商须为派驻的秩序维护服务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入场前三天内将保单复印件递交甲方存档。

(四)成交供应商派驻的秩序维护服务人员根据采购人要求统一服装。

详见采购需求书。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为: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视情况实行一年一签,期限内如成交供应商诚信履约并考核合格的,则本合同期满,另行签订为期壹年的合同;反之,如连续两个月或年度服务期内累积三个月考核分数低于85分,则本合同终止,本项目秩序维护外包服务期限同时终止

详见采购需求书。

五、服务标准

1.上岗人员须统一着秩序维护员服装并佩戴秩序维护服务标志。

2.所有岗位杜绝缺岗、脱岗、睡岗等严重不合格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巡逻签到表或电子签到记录),无早签、漏签、不签等现象。

3.交接班人员确保岗位物品和跟进事项交接清楚,表格记录完整规范,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集合点并着装整齐,交班前3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4.负责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检查,确保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杂志、报纸、书刊、杂物等,设施设备状况良好,各岗亭、岗位内上墙的各项职责和管理制度张贴规范,无缺损、污渍等,各岗亭文件夹、记录表干净整洁,无变形、污渍、破损、脱落及涂污等现象。

5.如发现突发性事件及急性案件,应采取应急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大,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遇雨雪天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在入口处放置警示牌。

6.装修户巡查每班次不少于2次,按规定清场、巡检检查,不得出现装修或施工人员未办理出入证的情况,装修户需按要求装袋建筑垃圾堆放至指定地点。

7.各类井盖无损坏、空缺、松动,公共区域配电箱、强弱电井需上锁,防火卷帘门下禁止停车,堆放物品。

8.园区各种楼梯及其它可借助攀爬的工具、物品须及时清理或采取有效措施管理,消防或安防报警时,巡逻岗值班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

9.除规范设置的车辆停泊/放点外,车场通道、园林走道等公共区域不得有任何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园区非机动车需统一停放,统一管控。

10.接到突发事件发生指令后应急人员在5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配合处理,消防手报、烟感报警、周界报警后,在3分钟内到场确认并处理,有遮挡监控探头情形的,在5分钟内到场确认并处理,突发事件处理有相关书面记录存档,记录规范。

1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12.消防系统每个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操作测试,以确保设备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及时存档备查。

13.确保消防管道及阀门标识明显,阀门启闭状态正常,消火栓、喷淋主管道压力正常,屋顶、室内、室外消火栓正常出水,消防电话、电梯对讲与消控室通话清晰。

14.项目消防设施设备可以正常使用(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出口指示牌、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正常、消火栓配件齐全记录完整、消防喷淋、灭火器压力未失效外观完好、月检记录完整),消防设施设备外观洁净、完好,消防设备、设施操作面有《简易使用说明》或《温馨提示》。

15.车辆出入管理需按工作顺序:敬礼→询问→核实→登记→放行→跟进,对可疑车辆必须落实专人跟进、核对与持续关注,直至离开为止(有特殊要求的提供开车门、打伞等服务),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记录完整、齐全,不得有遗漏或涂改。

16.确保车场收费、车辆录像、记录存储、道闸系统功能齐全,运行正常,异常情况须记录并上报,收费岗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章操作。

17.关键监控探头出现可疑人物或非常态事件,值班人员应及时发现并在5分钟内通知巡逻岗处理,监控室值班、维修保养记录完整无误,值班人员能及时调阅出监控记录,调阅流程、调阅记录完善可控。

详见采购需求书。


六、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项目按月考核验收,考核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和采购人要求整改,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期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永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

2.1外包服务费以成交供应商实际提供服务的岗位数据实结算,实际服务天数不足整月的,承包服务费按各岗位月度成交服务费/30天*实际服务天数计算。

2.2成交供应商据实结算取得的承包服务费不足成交承包服务费标准的,成交供应商承诺不以该事项为由向采购人主张任何权利。

2.3本项目执行按实结算,各岗位成交单价包含人工费用、保险费用、员工服装费、工具材料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2.4外包服务费按月度结算,每月10日前采购人根据上月外包服务人员月度《服务天数明细表》及经采购人评核的《秩序维护质量考核表》、奖惩单等据实核算上一个月度外包服务费用,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8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秩序维护服务外包费用至成交供应商指定账户。

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列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费用,未列明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不予认可。

4.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因踏勘产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自负。

5.供应商或中标单位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或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本项目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项目所在地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详见采购需求书。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秩序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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