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营口市站前区财政局的委托,对站前区部分土地、房屋、车辆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诚邀有意向的服务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站前区部分土地、房屋、车辆资产评估服务采购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内容:对站前区部分土地、房屋、车辆资产进行评估。
2.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3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服务项目地点:营口市站前区。
3、投资人资格要求:
投资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本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服务商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拟派项目的负责人须具由注册资产评估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磋商保证金:1.00万元整(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磋商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只接受服务商开户行基本帐户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服务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申请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申请无效等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5、报名要求
5.1报名时间:2016年04月25日-2016年04月2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及要求: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同时须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备查),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磋商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9日下午14:00时整。
7、磋商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8、《磋商首次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0、本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n)上同时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市站前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
联 系 人:田局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张悦、张丽丽
联 系 电 话:
****-*******/092
传 真: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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