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气化岛分公司年度液氮竞争性谈判公告
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气化岛分公司年度液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采购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对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气化岛分公司液氮采购(2024-2025年度)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1项目名称: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气化岛分公司液氮采购(2024-2025年度)
1.2项目编号:/
2.1收货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2.2项目概况: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气化岛分公司液氮采购(2024-2025年度);现有液氮储罐150吨,最大使用量约40吨/天,年用量最大约*****吨。供应商需保证储罐保持在安全库存之上。液氮参数:N2≥99.999%;O2<10ppm;CO小于10PPM。
2.3供货期要求:730日历天(2024-2025年度),本项目分批次送货,每批次送达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采购控制单价:卓创网(https://prices.sci99.com/cn/search.aspx?keyword=%E6%B6%B2%E6%B0%AE)公布的江苏地区含13%税率自提最低单价加其他费用,本次仅对其他费用进行竞争。其他费用不得超过250元/吨。
注:其他费用包含运输、人工费、装卸费、差旅费、食宿、保险、管理、利润、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等费用。
2.5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供应商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3.3.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未被取消或者暂停(在暂停期内)投标资格;
3.3.2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3.3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 年2月27日至2024 年3月3日;
4.2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zb.fygroup.com/”)获取,获取谈判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方式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3月4日15:30;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谈判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6.1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卓创网公布的江苏地区含税自提最低单价+250*95 %(即237.5元/吨)),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本次成交候选人报价中最低价为中标价,评审小组依据最终排名由高到低逐次就中标价与其他有效投标人进行谈判,根据响应情况推荐1-3名为中标人,原则上供货实行月度轮换制,甲方根据各家履约情况调整供应制度。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10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取消其谈判资格。
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谈判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8.本次竞争性谈判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基地运管中心 |
联系人:赵工 |
电话:155*****911 |
电子邮箱: |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 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下载用户手册,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大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朱乐 |
6. 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本项目采用2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二次报价填写其他费用即可),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谈判评审小组可根据第二轮报价情况决定临时增加一轮谈判,邀请供应商进行第三轮报价作为最终谈判报价。
标签: 液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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