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带整治修复—坎门湾近岸海域清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海岸带整治修复—坎门湾近岸海域清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玉环县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坎门湾近岸海域清淤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县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坎门湾近岸海域清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6]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环县坎门渔港开发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和县财政补助。项目经招标监管部门同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坎门中心渔港内西侧港池,清淤总面积89万平方米,清淤设计总实方量约150万立方米。
2.1.2 本工程投资额:约4800万元,监理服务费人民币约116万元。
2.2 招标内容:玉环县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坎门湾近岸海域清淤工程(监理)从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备案、缺陷责任期阶段、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完成,对本工程所包含的清淤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理。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监理服务期:24个月(施工工期为12个月),自签发开工令之日开始,至综合验收完成之日结束,不包括停工期间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停工;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施工准备阶段、结算审核阶段均属监理服务内容,但不计入监理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港口专业或航道专业或港口与航道专业),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项目总监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总监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港池清淤或航道疏浚工程面积≥40万平方米或总实方量≥70万立方米类似工程业绩;
3.4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http://jssccx.zjt.gov.cn/)”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3.5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hjyzx.cn)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玉环县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电话:****-********,联系人:施小姐)办好《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县坎门渔港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游先生
联 系 人:施小秋
电 话:****-********
电 话:****-********
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0576-********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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