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黑龙江省汇中锅炉燃料油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黑龙江省汇中锅炉燃料油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从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收购的黑龙江省汇中锅炉燃料油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黑龙江省汇中锅炉燃料油有限公司
资产种类:债权资产
债务企业所在地:黑龙江省绥化肇东市
标的金额、数量:截至2023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16,554,368.05元、利息29,705,346.28元,债权金额合计46,259,714.33元。
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他情况: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分别位于肇东市高速公路出站口北侧192,284平方米(其中,裁定抵债给辰能公司*****㎡、肇东市政府修建公路占用198.65㎡、天禹达公司开发占用1872㎡)、肇东市铁五街道四委二十八组71,652平方米的两处土地使用权,及债务企业所有的锅炉、储油罐等16种机器设备(设备已灭失),抵押均已办理抵押登记。保证人黑龙江长丰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彭延贵、刘立贤,生效判决已确认三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已诉讼,现处于执行阶段。
债务企业情况:黑龙江省汇中锅炉燃料油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48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立海,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3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正阳大街副1号。债务企业实际已无经营。
处置方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淘宝、京东、金融资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等网络交易平台公开挂牌竞价转让、协议转让、拍卖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及其他单户或打包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债务企业或担保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转让前已离职且不违反履职回避等相关规定的除外;债务人、担保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不良资产原出让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2月26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标的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霍先生0451-********; 高女士0451-********;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45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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