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口镇春学期开学安全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口镇春学期开学安全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口镇春学期开学安全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霍邱县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霍邱县春学期开学安全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霍校安〔2024〕6号)文件精神,河口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河口镇春学期开学安全督导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口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河口镇春学期开学安全督导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六安市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春学期开学安全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六教秘〔2024〕21号)、《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办〔2022〕21号)等精神,常态化推进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口镇春学期开学安全督导检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
二、检查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24年2月20日至2月24日)。
各校围绕整治重点内容,对照《开学前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基本达标条件自查表》(见附件1)和自查检查重点,逐项对标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学期顺利开学。镇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校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第二阶段:乡镇督导(2024年2月25日至2月27日)。
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采取实地查看、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
学校自查情况及发现问题清单(见附件2)于2月24日前报中心校并由中心校汇总报县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重点
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要对安全各领域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起底式、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
(一)消防安全方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落实到实处;要立即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要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人员训练和应急演练;学校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消防设施设备等要按要求建设、配备、维护,学生宿舍夜间要有人值守(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等重点场所要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查(防火巡查宜采用电子巡更设备),用气用电、电动自行车停放、校园施工建设等要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动火作业审批,施工现场要有专人监管。学校应根据本单位的性质、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实际情况组建志愿消防队,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幼儿园,应在志愿消防队的基础上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方面。学校要按要求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要配备到位,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咨询室)要设立;学校要对学生特异体质、基础疾病、新冠病毒感染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定期组织学生体检,要按要求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要科学合理,要安排开学考试,对学困生要开展针对性辅导指导;学校要对离异家庭、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留守家庭等学生进行全面排查,并开展关爱帮扶,要通过家长会、家访、一封信等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家长学校要建设到位,活动开展要正常。
(三)食堂、食品和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食品安全员等岗位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堂管理制度等要在食堂显著位置公示;要与食堂承包企业或者配餐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管理;食堂挡鼠板、捕鼠笼等防鼠灭鼠设施要配备到位并有效发挥作用;食品留样等制度要按规定落实。学校饮用水卫生、食堂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是否按要求进行管理;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定期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和教育管理;校长、老师、家长代表陪餐制度和“互联网+明厨亮灶”要落实到位;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急处置制度要健全,要定期开展演练。要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装置和可燃气体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保养、记录;使用、储存燃气的场所要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禁止在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四)校舍安全方面。学校校舍、场地、教学及生活设施等要定期进行检查,要开展大跨度钢结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及时进行分类处置,有无存在使用D级危房等问题;校内景观水域、室外平台、在建工地等要设置警示标志、护栏等;学校校舍、场地、教学及生活设施要按规定使用和管理,有无存在违规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出租他人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和经营活动问题等。
(五)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伤害方面。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代表、家长代表、法治副校长等组成的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处置学生欺凌事件。要将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定为“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周”,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邀请法治副校长到学校作辅导讲座。要定期开会研判风险、研究部署工作;要建立教职工、学生(班级、小组、宿舍)发现、制止、报告制度和校园欺凌举报、咨询平台;要开展常态化排查,对发现的苗头迹象和隐患点要建立台账,及时整改;校园欺凌防治预案和教育惩戒机制要健全完善。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未成年学生,要按有关程序转入专门学校进行矫治。
(六)交通和校车安全方面。学校要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摸排统计,并建立交通安全台账,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推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交通运输、学校等要定期联合开展巡逻检查,有无校车超载、超速等违规行为和“黑校车”问题;校车要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校车许可、配备安全设备和卫星定位装置,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随车照管人员要按要求配备到位,并组织培训;校园及周边交通标识、减速带等设施要齐全。
(七)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方面。学校要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把锁、双本账”管理制度要落实到位;危险爆炸品、化学品、生物安全等物品要按规定进行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要配备到位;应急预案要制定,应急演练要开展。
(八)特种设备安全方面。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瓶等特种设备要明确专人管理,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要制定并落实;安全技术档案要建立;特种设备要进行定期检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要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
(九)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方面。中小学、幼儿园要按要求建立安全区域,清理在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及销售抽奖类游戏产品“三无”食品和问题文具等情况,是否开展校园周边销售“萝卜刀”等危险性玩具专项治理;公安、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定期对校园周边治安、市场经营等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风险问题要及时处置到位。
(十)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学校要有承担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队伍要配备到位;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设置率、校园封闭式管理率、一键式报警装置建设率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联网率“4个100%”建设要持续加强,重点部位视频监控保存时间要达到90天以上,学校视频监控要接入安徽省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工作;校园围墙、护栏、防冲撞设施等实体防范设施要设置;学校安全防护设施要加装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务必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以案为鉴、时刻警钟长鸣,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立即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真正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全力保障春学期开学安全和学生身心健康。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校要认真学习《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办〔2022〕21号),加强工作统筹,全面部署推进。各校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书记、校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确保风险隐患排查精准,整治化解及时有效。
(三)突出风险化解。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要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对身体、心理、学习、家庭等存在特殊情况的学生要建档立卡,分类施策,持续跟进做好干预治疗、心理疏导、关爱辅导、资助帮扶等工作。要注重方式方法,严格保护学生个人隐私。要遵守工作纪律,妥善保管相关台账,严控知悉范围,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坚持“隐患”就是“事故”,对风险隐患排查不仔细、整改不及时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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