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乌鲁木齐光伏公司国能米东区60万千瓦光伏项目汇集站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公司乌鲁木齐光伏公司国能米东区60万千瓦光伏项目汇集站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乌鲁木齐光伏公司国能米东区60万千瓦光伏项目汇集站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乌鲁木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国能米东区60万千瓦光伏项目是由国能乌鲁木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一座集中式光伏发电站。本项目装机总容量600MW,分两期建设;配套建设储能装机容60MW/120MWh。一期建设规模为310MW光伏,二期建设规模290MW;按600MW光伏总装机规模,新建1座220kV汇集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拟建开关站,线路长度约55km;配套储能项目不在本期建设范围。

光伏电站站址位于乌鲁木齐米东区北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内,南距乌鲁木齐市中心约100公里,阿乌高速(S21)、京新高速(G7)及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分别位于电站西侧、南侧,以项目建设单位红线图为准,站址外部交通条件较便利。站址用地涉及“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北部沙漠光伏基地”区域一部分,分为3个地块,三块地共计总面积约*****亩,本次拟利用3个地块开展600MW光伏项目建设。

2.1.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不分标段(包),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汇集站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

1)新建220kV北沙三汇集站1座,规划2台主变300MVA,本期一次建成,电压比242kV±8×1.25%/36.5kV;220kV双母线接线,建设2回出线间隔;35kV侧采用扩大单元接线方式。

2)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勘测、设计、供货、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试生产、最终通过验收、移交生产、性能保证、“五通一平”、质保期服务、结算、配合业主决算审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

3)工程勘察和设计包括地质勘察、地形图、水文气象专题、水土保持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220kV汇集站的土建部分(包括建筑物、构筑物、上下水、采暖通风、照明、道路、桥架、电缆沟、围墙、附属工程等),电气部分(设备供货、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带电试运行等)以及电气远动控制系统、消防系统、电话系统(生产、行政、电力调度)、电视监控系统、计算机综合布线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照明系统等均属本工程范围。

4)采购供货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和材料订货、供应、监造、催交、运输、验收、功能试验、现场卸车、现场仓储保管和发放等;施工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之内的全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含光伏场区计算机监控系统)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电气试验、保护整定及传动、设备调试、全部设备和系统的单体试运、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投运送电;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竣工检验和项目竣工验收,并通过性能考核,实现正常送变电目标后交付,并承担保修责任期。要求投标人对项目的先进性、完整性、可靠性、实用性以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负责。

5)承担办理用地征地手续、征林/草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地形图测绘、修建性详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临时用地复垦方案、供地手续、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所需的技术服务费用、手续费等,并取得相关合规性证照。

6)施工手续办理、项目启动、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树木移栽、设施搬迁、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建搭设和管理、施工后设施恢复、生态植被修复等工作,场地平整、站区绿化等。

7)负责现场土建和机电安装工程涉及到的各项检测、审查等工作。

8)负责项目环保、水保、安全、质监(包括第三方实验室抽检)、技术监督、计量、消防、档案、职业卫生健康、各阶段验收、规划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缴纳。本工程验收(包含政府部门验收),由投标人组织验收,直至通过,招标人配合验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投标人负责。

项目所需的所有专项专题研究设计以及审查,消防专项报告和图纸的编制、审查、报批及验收,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查;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投标人须按照项目所在地政法部门要求格式编制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并负责办理取得批复文件。

9)投标人供货范围应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第一次加装的油品以及配套的服务,并提供设备永久标识牌(不锈钢),包括但不限于场区警示牌、标识牌等。

10)五通一平在投标人工作范围内。

11)适应新疆维稳需要的安防设施在投标人工作范围内,满足标准GA 1800.5-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5部分:太阳能发电企业》。

12)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或配合发包人办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仅永久土地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13)延伸至接口处的厂外道路、管线、沟道。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1.3工期:总工期5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4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工程地点: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承试)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汇集站(或升压站或变电站)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20kV及以上汇集站(或升压站或变电站)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汇集站(或升压站或变电站)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设计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汇集站(或升压站或变电站)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设置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并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投标人不得拟派同一人担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7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04 18:3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3-18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CA数字证书办理:CA受理网址:chnenergybidding.cedex.cn

QQ咨询:**********;咨询热线: 400-862-8689(白)400-880-9888(夜)

(3)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支付咨询电话:010-********

(4)全电子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的打开、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解密、导入导出等问题):联系方式:01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1011号新疆能源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李凯

电 话:189*****612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公司A座十楼

邮 编:******

联 系 人:倪浩

电 话:0991-*******

电子邮箱:********@ceic.com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新疆,米东区,乌鲁木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EPC工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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