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1、项目名称: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B005-2024
3、采购人名称: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F区1号楼
项目负责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591-********
4、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45号罗马假日花园1号楼8层
经办人:王惠娴
联系电话:0591-********
5、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6、中标情况:
包1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服务期限 | 中标金额(元) |
1 | 1-1 | 其他法律服务 | 1项 | 完成本次债券发行相关法律服务等 | |
服务范围 | 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涉及的全部法律事务。 | ||||
服务要求 | 提供本次债券发行相关法律服务等。 | ||||
服务标准 | 根据行业服务标准执行。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5A层 |
7、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0.4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按照定额4000元收取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方式提交。(2)开户名: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账 号:1313 5401 040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8、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应永胜、吴美田、黄津钟、王敏(组长)、李锦容(采购人代表)。
9、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7日
标签: 提供专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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