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监控、视频、门禁系统招标公告
司法局监控、视频、门禁系统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委托,现就监控、视频、门禁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一、项目编号:JYZC- *******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四、采购预算价: 21万元。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谈判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4、特别说明:有关供应商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处理期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2016年4月26日起至5月 4日在姜堰招标采购网(www.jyszbcg.com)随同本公告一并发布,谈判响应人可自行下载。八、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4000元整。供应商必须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到账的拒绝参与谈判。账户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103884开户行名称: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备注:各供应商在递交谈判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供应商全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如造成谈判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九、谈判确认函提交时间:供应商应于2016年5月4日下午5时00分前将谈判确认函传真至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真号码:****-********。采购人有权拒绝传真送达以外的一切送达方式。采购人将在确认函传真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在网上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本次采购活动不再进行,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谈判响应人。十一、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16年5月10日 上 午9:00 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送交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 室,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十二、谈判时间和地点:1、谈判时间:2016年 5月10日 上 午9:00。2、谈判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 室。十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1、采购机构联系人: 黄女士,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邮政编码:225500。2、采购人: 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 联系人: 陈先生,联系电话: 188*****000 ,邮政编码: 225500 。 附:谈判确认函格式如下: JYZC- 项目谈判确认函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已下载了贵单位JYZC- 项目的谈判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 传真: ,邮箱: 。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年 月 日备注: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谈判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谈判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谈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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