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屯昌县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屯昌县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

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建人函〔2023〕225号)、《中共屯昌县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屯昌县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屯人才局通〔2023〕5号)工作部署,屯昌县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于2024年1月27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将评审委员会表决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屯昌县委人才发展局、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单位反映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接受监督电话:0898-********、0898-********

邮寄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三路170号中共屯昌县委人才发展局、屯昌县屯城镇文化路99号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期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6日

附:1.屯昌县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拟通过人员名单

2.屯昌县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拟通过人员名单


中共屯昌县委人才发展局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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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屯昌县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拟通过人员名单.doc
附2:屯昌县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拟通过人员名单.doc

标签: 住房和城乡建 人员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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