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检验科标本外送检测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检验科标本外送检测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负责检验科外送检测服务,现将市场调研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递交调研文件。

一、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用途

项目具体内容

1

检验科普检项目

检验科

详见附件

2

检验科特检项目

检验科

详见附件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公司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报价清单(统一按我省物价收费标准的几折进行报价);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项目服务要求

(1)以上项目收费按福建省三甲医院物价为标准进行折扣报价,如后期有物价变动,按最新福建省物价执行招标折扣。

(2)后期临床需要开展的不在以上清单内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福建省物委规定的收费标准与我单位自行协商折扣进行结算。

(3)投标人须每天根据采购方要求由专业专职的接收员上门负责标本的规范收集保存与分装,运输保管过程中若出现影响标本检验质量的情形,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4)投标人须满足采购方所列外送检测项目清单的要求,并能扩展以后的临床需求。

(5)投标人须承诺所委托检验项目若后期物价有变动,须按最新的福建省物价执行。

(6)我院对检查结果存在异议时,投标人应免费进行复查。

(7)投标人须免费提供送检项目所需特殊采血管、标本瓶(盒)、防腐剂等检测使用相应耗材。

(8)投标人须为采购人送检的所有合格的检测样本的检验结果承担责任。

(9)检验检查结果报告格式须符合国家卫健委相关规定,包含准确、完善的病人信息(包括病人的姓名、年龄、门诊号、住院号、送检科室及送检医生等相关信息)、使用 设备、检测方法。

(10)投标人应与我院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标本的信息采集和报告回传,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下午17:00

六、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817中路602号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5号楼705设备处

七、联系人:林文耀 郑夏旻

联系方式:0591-********

附件:普检项目清单

附件:特检项目清单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7日


标签: 检验科标本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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