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企业孵化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市中小企业孵化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中小企业孵化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已由津市市发展与改革局 以津集发招[2016]1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融资, 招标人 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津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JSGC(2016)31
2.2 项目名称:津市市中小企业孵化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3 建设地点:津市市工业园
2.4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单跨跨度、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本工程主要包括道路、亮化、管网、水泵房等配套设施。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8 招标范围:道路、亮化、管网等配套设施
2.9 标段划分(如果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2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17:00止。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sggzy.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网上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sggzy.com/)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市工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电话:073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津市市嘉山工业区
联 系 人:杨智君
电 话:07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津市分公司
地 址:津市市刘公桥路118号
联 系 人:王春生
电 话:0736-*******
传 真:0736-*******
邮 箱:********3@qq.com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河
电 话:0736—*******
地 址: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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