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控服务招标公告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控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控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16: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27日至2024年03月0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 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门进入B座4楼(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预算金额 ¥7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杰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附件:
附件1 JH24-******-*****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控服务2.27.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控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2-27 至 2024-03-05
撰写单位: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戴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控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控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控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0,0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⑴市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现场巡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分析。

①对涉农9个区93+5(通水后开展巡查)个动力型污水处理设施及362个无动力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现场巡查,现场巡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运行、维修记录台账是否齐全等。根据现场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问题清单,并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动力型设施全年检查至少2次;无动力设施全年检查至少1次;结合日常管理需要,全年设施现场检查累计不少于700座次。

②结合现场巡查工作内容,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分析。

⑵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

①现场核查期间对动力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抽查检测,检测指标6项(COD、氨氮、SS、总磷、总氮、pH),设施抽查比例不少于30%;对无动力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进行现场抽查检测,检测指标3项(COD、氨氮、pH),设施抽查比例不少于20%。

②完成沈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汇编。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沈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试行)》。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按服务内容要求满足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要求。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个包组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

实施地点:沈阳市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1中提出对采购目标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

服务效率:严格守信,高效守时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合同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特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0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门进入B座4楼(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wxzb2005@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22*****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杰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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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理设施管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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