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诗画雁山”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招商公告

关于乐清市“诗画雁山”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招商公告

1.招商项目概况:

雁荡山位于浙江省乐清市东北部,是世界地质公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全国首批 5A 级景区,是中国十大名山之一。为加快“大雁荡、大旅游、大产业”发展步伐,再造雁荡山旅游发展新优势,现对乐清市“诗画雁山”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2.招商内容及范围:

项目区域范围为雁荡山景区核心区域,包含“白溪、大荆溪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雁荡山景中村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雁荡山山体生态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雁荡山核心区文旅开发项目”、“雁荡山中高山景区开发项目”5 个子项目,具体开发范围以双方共同认可、审批通过的项目规划红线图和招商文件规定为准。

3.本次招商期限:项目总体实施周期拟定为 29年,其中建设期 4 年,运营期 25年。

4.招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旅游开发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旅游项目的开发、经营”等内容(营业执照发证时间在本招商公告发布之日前);

4.2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含法定代表人);

4.3在建设条件具备后,受让方根据双方确定的开发设计方案,进行项目投资,且第一个项目在合同签订及项目建设条件具备后两个月内启动;

4.4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亿,资金由受让方全额筹措投入;

4.5 项目招商主体不提供抵押担保;

4.6本次受让方不得进行再次转让(包括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4.7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8因现有存量项目业主均为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发集团),故存量项目的改造提升有关内容由受让方与旅发集团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落实。存量项目雁荡山山庄、雁荡山百乐大酒店和金谷饭店等改造提升后收益溢出部分由受让方与旅发集团共同协商分成。

5.招商主体: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

6.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7.运营模式:详见《招商文件》

8.报名提交的资料

(1)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介绍信(附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报名时间及地点:

9.1报名时间: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10 月 13 日止(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9.2报名地点:乐清市雁荡镇雁山路88号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

10.招商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商主体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182*****976

特此公告



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EOD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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