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梅州海关辖区开展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采购项目信息公告
2024年梅州海关辖区开展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采购项目信息公告
根据《汕头海关非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汕关办发〔2023〕115号),现将2024年梅州海关辖区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梅州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5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梅州海关辖区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采购项目
(四)项目内容:中标供应商须根据梅州海关及有关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配合梅州海关完成相关监测任务。
(五)项目地址:梅州市辖区。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七)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八)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有效的法人证书,具有与项目相关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二)报名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七)报名供应商须签订《保密承诺书》。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时间:2024年2月27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二)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5号
(三)报名电话:0753-*******
(四)获取比选文件方式:现场领取,自备U盘。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时间:2024年3月6日下午17:00前
(二)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5号204室(现场或快递方式)
(三)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3-*******。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53-*******
专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梅州海关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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