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党政机关车改处置车辆拍卖中介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县级党政机关车改处置车辆拍卖中介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远安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远安县县级党政机关车改处置车辆拍卖中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YACSCG*******
二、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县级党政机关车改处置车辆拍卖中介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根据远安县县级公车改革涉及车辆的评估情况,对进入拍卖名单的车辆组织拍卖及相关服务,拍卖车辆的具体车辆及数量以采购人最终发包为准(预估车辆150辆)。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2)注册地在宜昌县、市区以外,须在宜昌县、市区有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
(3)供应商近两年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无不良行为记录。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放时间和下载方法:
1、发放时间:2016年4月26日起至2016年5月6日15:00止(北京时间);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6日15:00(北京时间)前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页面内(http://219.139.42.220/portal/index.jhtml)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5月6日15:00(注:14时00分时开始受理纸质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
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要求及时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公告,请予以关注。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6年5月6日15:00。
2、磋商地点: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大厅
八、本次采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人:远安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张学珍
联系电话:0717- *******
采购代理机构: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汤贵兵
联系电话:****-*******
2016年4月26日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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