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工程安全级低压配电柜第四批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工程安全级低压配电柜第四批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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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工程安全级低压配电柜(第四批)设备采购(二
次招标)
1. 招标条件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
项目为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工程,建设单位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招
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已确定。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全级低压配电柜(第四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QT023WXR786C11506BD/GKZH-24ZXH237
2.2 项目名称: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工程安全级低压配电柜(第四批)
设备采购(二次招标)
2.3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塔产业园
2.4 招标范围:核级低压开关柜20面,电容补偿柜4面,密集母线槽共52米,具
体供货范围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技术文件 表A-2-1 设备供货范围
清单”。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安全等级RS/NR(S)/NR,抗震等级I/NA,质保等级QA1/QAN,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5 交货时间:2024-10-30;
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塔产业园施工现场由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6 最高投标限价:335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
满足下列要求:
3.3.1 投标人须持有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或
投标人须持有该设备所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安全设
备设计和制造许可批复。许可证或批复许可活动范围:
设备品种:交流低压开关柜;
核安全级别:1E 级或放化安全级(RS 级)。
(投标人须提供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以及许可活动
范围表;或提供已取得该设备所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批复声明函(模版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1 投标
商务文件附件 10),并于开标当日提供该设备所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批复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验
认定)
3.3.2 投标人经第三方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
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4年02月28日09 :00 — 2024年03月05日16 :00(北京时间)。
4.1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选择“我要参与”,按照平台要求点
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声明”和“投标保密承诺书”;按照“4.2要求”支付
标书款,并将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
个PDF文件上传报名);如平台无法上传,请将扫描后的报名文件发送至:
gkjy_r@163.com。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
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
机构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和技术文件的电子版光盘以快递的方式邮寄给通过报
名审核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接到光盘后填写的《文件接收确认单》按照
要求回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工程安全级低压
配电柜(第四批)设备采购(二次招标)购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2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会议室。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
一套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5.4.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5.4.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
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
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
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

编: 100840
联 系 人: 钱磊
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

编: 100081
联 系 人:孙晨、杨振、庞博
话: 010-88023871-8018
电话:010-68118167/13810957288


真:
电子邮件:
传真:010-68118720
电子邮件:gkjy_r@163.com
8. 其他说明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独家负责中核龙瑞
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工程安全级低压配电柜(第四批)设备采购(二次招标)设
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
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标签: 产业园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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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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