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日照港岚山港区分散式风电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预审

山东港口日照港岚山港区分散式风电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预审

山东港口日照港岚山港区分散式风电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山东港口日照港岚山港区分散式风电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PGGK-202*****002

项目类型:

工程类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类型:

资格后审公告

规模:

山东港口日照港岚山港区分散式风电一期项目风机设计、施工总承包,共2台风机,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及相关后续服务。施工部分:为保证风机使用和功能所需的全部采购(除风机、塔筒外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等)、施工内容及质保期保修、相关手续办理,本项目风机、塔筒由招标人另行采购,总包单位负责安装和管理。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本项目全部道路工程(包括场内道路,含新建道路和利旧道路修复)、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程(包含风机、塔筒)、集电线路施工工程、接地工程及附属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场内通信工程及临水临电的施工(过程中的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水源保护及治理、水保、环保措施保障)、桩基检测、成品看护、项目管理、材料设备采购(风机、塔筒外的其他全部设备和材料)、安装、设备二次搬运、倒运、工程保险费、工程完工后的场地恢复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消防设施及生产生活供水工程(满足批复及验收相关要求),生活用水用电、征占地协调和施工协调及过程中的各类协调、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档案、环保、水保、消防、规划、节能、电磁辐射等竣工验收),验收由甲方办理,施工方配合、协助并承担费用。中标人协同发包人办理并网手续,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并最终按照发包人要求交付并网发电的全过程承包。

资金来源:

自筹

备注: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招标人:

山港能源发展(日照)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丁工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139*****061

招标人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佛手湾(岚山港区内)

代理机构: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工

代理联系电话:

139*****915

代理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A座36层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编号:

SPGGK-202*****002001-01

标段(包)名称:

山东港口日照港岚山港区分散式风电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02-28 09:00到2024-03-04 12:00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4-03-04 12: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3-19 09:00

文件开启时间:

2024-03-19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1.注册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yghc.sd-port.com/tpbidder)页面登陆报名本项目并在线下载电子文件,在线下载电子文件并办理CA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2.获取时间:2024年2月28日9点00分起至2024年3月4日12点00分止(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1.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通过【山东港口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完成后,在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yghc.sd-port.com/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3.网上远程解密开启。 4评标地点:山东港口阳光采购交易大厅。

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家数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范围的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的牵头人有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成员一旦确定,不得更换;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标段包内容描述:

山东港口日照港岚山港区分散式风电一期项目风机设计、施工总承包,共2台风机,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及相关后续服务。施工部分:为保证风机使用和功能所需的全部采购(除风机、塔筒外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等)、施工内容及质保期保修、相关手续办理,本项目风机、塔筒由招标人另行采购,总包单位负责安装和管理。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本项目全部道路工程(包括场内道路,含新建道路和利旧道路修复)、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程(包含风机、塔筒)、集电线路施工工程、接地工程及附属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场内通信工程及临水临电的施工(过程中的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水源保护及治理、水保、环保措施保障)、桩基检测、成品看护、项目管理、材料设备采购(风机、塔筒外的其他全部设备和材料)、安装、设备二次搬运、倒运、工程保险费、工程完工后的场地恢复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消防设施及生产生活供水工程(满足批复及验收相关要求),生活用水用电、征占地协调和施工协调及过程中的各类协调、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档案、环保、水保、消防、规划、节能、电磁辐射等竣工验收),验收由甲方办理,施工方配合、协助并承担费用。中标人协同发包人办理并网手续,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并最终按照发包人要求交付并网发电的全过程承包。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2)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以上规定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在职正式员工,投标时应提供至少自2023年10月份以后近三个月本企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出具承诺函: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且在全国范围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证书必须为经注册的电子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字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 (4)企业信誉 ①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授权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山东港口各权属单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5)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家数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范围的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的牵头人有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成员一旦确定,不得更换;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8)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或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满足以下业绩条件之一: a.具有一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类施工项目(或总承包合同中包含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类施工范围,不限金额); b.具有一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风电施工项目。 注:①业绩不限国内、国外,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委托)、合同签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以及能够证明项目完工/交工/竣工的文件扫描件,如验收报告、完工/交工/竣工证明等,另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张开标日期60日前的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来往发票扫描件(不限金额),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将被视为该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②以上业绩接受投标人单独承担的业绩,也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投标人需为施工范围的承担单位,工作内容须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一致方可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9)以上投标人资质、能力及信誉等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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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计施工 总承包 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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