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4-00836
采购项目编号:GZCQC2401FG010001
项目名称: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
采购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
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4-00836
采购项目编号:GZCQC2401FG010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采购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采购包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采购包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包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4)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采购包01的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四个专业。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4)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采购包02的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专业。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4)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采购包03的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专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5号
联系方式:020-84645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20-835769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属性:服务类。
2、品目类别:测绘服务。
3、投标人可选择部分或所有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应对所选采购包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得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包01-02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本项目采购包03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包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
5、项目背景
不动产权籍调查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是条例实施、簿册统一和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支撑,因此原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或授权机构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也要求各区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工作,确保权籍调查成果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随着番禺区开发建设的高速发展,以及番禺区地理位置优越性的突显,特别是番禺区肩负着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核心门户城市的使命。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业务,如地籍测量、房产测绘等测绘工作大幅度增加;同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主要是在确认调查机构的资质、调查成果的完整性、调查程序的规范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测绘技术与地理信息空间分析技术,对地籍测量和权属调查成果的准确性进行确认,即通过精准的测绘技术手段实地检核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通过地理信息的空间分析技术,对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系统的多源权属数据进行比对,查清地块及其周边权属、地上地下不动产等状况,而开展上述两方面工作,均需要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作业人员和测绘仪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加强对不动产测绘的管理,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因此,采购人作为番禺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质量和行政效能,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确保权籍调查成果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拟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委托3家综合能力强,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影响力大、信誉好的测绘服务单位,由区财政出资,协助采购人加强番禺区不动产测绘市场管理,配合采购人下属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测绘和信息管理所开展技术审核及其它相关工作。
6、本项目各采购包预算金额如下:
★7、承包方式:本项目采购包01、采购包02、采购包03均为包干价(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不得超过结算经费)。
8、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各采购包均适用)
★8.1.服务期限:1年。
8.2.服务地点:根据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及内容要求,中标人应自行选定符合要求及便于开展工作的办公地点进行服务。
8.3.合同的签订:
待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与采购人按以下依据签定本招标项目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签订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国家或采购人相关标准合同;
(3)其它相关内容以合同附件约定。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1.主要商务要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1.主要商务要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1.主要商务要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项目废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4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20-83576900
传真:83499619
邮箱:gzcqc2006@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邮编:51011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场西路83号601室
电 话:020-39300309
邮 编:511400
传 真:020-39300303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 M= (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 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 M 值 20%以上的,只推荐 1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4.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2本项目定标顺序为采购包01至采购包03,本项目各采购包不得兼中,根据定标顺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评标委员会将采购包0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推荐给采购人作为该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采购包02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已成为采购包0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根据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采购包的中标人的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采购包0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直至推选完所有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依法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报价高于第一名报价20%(含)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采购包2:
4.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2本项目定标顺序为采购包01至采购包03,本项目各采购包不得兼中,根据定标顺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评标委员会将采购包0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推荐给采购人作为该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采购包02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已成为采购包0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根据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采购包的中标人的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采购包0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直至推选完所有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依法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报价高于第一名报价20%(含)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采购包3:
4.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2本项目定标顺序为采购包01至采购包03,本项目各采购包不得兼中,根据定标顺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评标委员会将采购包0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推荐给采购人作为该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采购包02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已成为采购包0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根据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采购包的中标人的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采购包0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直至推选完所有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依法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报价高于第一名报价20%(含)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项目编号: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项目名称: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
采购包名称: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委 托 方:
(甲 方)
受 托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有效期限: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参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甲方委托乙方就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一、合同金额及结算要求
(一)承包方式:本合同为总价包干。
(二)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1.报价要求
(1)本合同结算价必须包含下列费用:
本合同的审核费用,审核工作包括: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②实地查验(大型、居住、商业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及重大疑难案件、用地界线存在重叠(偏移)等问题的案件实地查验率100%,其它类型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实地查验率原则上不少于30%);③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④资料收集;⑤项目技术审核阶段全部的图(文)档打印、装订;⑥技术审核成果材料的整理、扫描、汇交;⑦项目成果数据汇交入库;⑧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本项工作总计 元人民币包干。
除开展上述技术审核及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外,各项目的相关工作费用同时包含车辆使用、仪器设备使用、全额含税发票,项目成果验收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还须包含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甲方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属无偿协助工作,不另支付费用。
乙方必须自行考虑本合同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费用。
2.价格依据
甲方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的收费标准统一按照《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测财字〔2002〕3号)及《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字〔2009〕17号)等有关规定、相关比例审核标准及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结算;其它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甲方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属无偿协助工作,不另计价。
3.结算要求
本工作费用为总价 元包干。
二、技术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
本合同乙方须完成采购包1片区(洛浦街、大石街、石壁街、钟村街、沙头街;届时可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内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
(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范围:
石楼镇、化龙镇的海域范围。
(三)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番禺区不动产登记及测绘监督管理情况,乙方按照本单位测绘资质许可范围,承担番禺区用于不动产确权登记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实地查验(看现场)、验收及权籍成果数据汇交入库和资料打印、收集、整理、扫描,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调查研究等,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以及其它协助工作。
1.技术审核工作内容:
(1)技术审核工作由乙方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权籍调查程序的规范性审核、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实地查验、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公告、成果数据完整性和合法性检查、成果报告结论等。
(2)为进一步加强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管理,在技术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统一使用相应代码表示并记录、反馈。
(3)乙方还应按照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及其它相关要求开展技术审核工作。
(4)数据成果汇交等其它工作应按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使用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权籍管理子系统开展权籍成果入库及明确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执行。
(5)乙方在开展技术审核工作过程中应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提供相关系统(软件)操作的指导和协助。
(6)乙方应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2.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内容:
(1)协助开展辖区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开展批前海域使用现场调查、权属核查与界址核实,为海域管理业务提供技术支撑;
(2)协助开展辖区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疑点疑区核查、海籍调查等工作,以及海域使用信息统计和海域综合管理技术支持工作;(3)协助开展辖区海域监测其它相关工作。
3.协助工作内容:
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甲方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将由甲方视情况具体安排。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一、技术服务进度:本合同服务期内完成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工作总体要求:
鉴于该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与群众关系密切、技术要求高、时限性严格、突击工作量大等特点,因此,乙方应为本项目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做好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以及随时加班加点限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其中:
(一)乙方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四个专业。
(二)统一审核标准。为确保本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标准的统一性,每宗项目进行技术审核时,同步实行三个采购包乙方之间互检工作,保证三个采购包统一审核标准。
(三)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工作任务;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脱甲方的工作安排。
(四)乙方须针对本项目拟定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后续服务的响应时间及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时长。如服务期限到期,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安排的工作乙方未完成的,且甲方未完成下年度招标工作时,乙方须承诺继续协助甲方开展相关工作,期间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五)乙方对其已完成技术审核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意见的适用性、合规性、合法性完全负责,并同时承担相关的技术解释工作。
三、工作程序要求:
乙方中标后,应立即寻找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和组织技术审核队伍,并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建立项目部,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应针对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编制项目周报和月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撰写专业报告,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各种统计分析图表和项目跟踪图表等;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人员派驻的要求,安排合适的工作人员到甲方办公场所,在甲方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
四、工作时限要求: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成果在不动产权籍管理子系统受理后,乙方原则上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核工作(特别复杂且工作量较大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延期,总办理期限最多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涉及紧急事项应实现即时申请、即时办理),并提交甲方下属单位进行行政单位审核。
(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乙方收到技术审核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核工作,提供技术意见。
(三)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相关工作时限:
乙方应会同甲方下属单位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技术基本要求:
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由甲方具体确定,一般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广州2000 坐标系(西带)、2000 国家大地(或直角)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广州高程系统;采用 1:500 成图比例尺,也可视情况采用 1:1000 或 1:2000 国家基本比例尺;面积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面面积计算。主要技术依据和标准要求:
(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
(二)本项目采购合同书;
(三)本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
(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国家标准;
(七)《土地调查条例》(修正本)(2018 年3月19日,国务院);
(八)《宗地编码规则(试行)》(2012,国土资源部);
(九)《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十)《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十一)《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十二)《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9,2019年11月1日实施);
(十三)《城市测量规范》(CJJ T8-2011);
(十四)《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十五)《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8);
(十六)《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09);
(十七)《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国家标准;
(十八)《地籍调查规程》(DB4401/T 2-2018)地方标准;
(十九)《数字地图测量技术规程》(DB4401/T31-2019);
(二十)《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二十一)《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08);
(二十二)《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 号);
(二十三)《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
(二十四)《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二十五)《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4401T 5-2018);
(二十六)《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地下空间产权测绘技术规范》(DBJ440100/T149-2012);
(二十七)其它有关技术标准
六、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与合同及工作需要期限一致。
七、人员要求:
(一)考虑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须核查历史权属文件及相关测绘成果涉及保密须严加管理的特殊性,为方便沟通及顺利开展业务,乙方应在甲方处设立办公地点,技术审核项目时必须使用政务网络,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部办公场所到达甲方处步行约15分钟到达。乙方应选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可常驻番禺项目的测绘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且需固定在番禺项目部工作,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和成果提交。
(二)乙方项目部应安排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9人(包括:①番禺项目部常驻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含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含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审核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1人具有含海洋测绘课程的测绘工程类别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且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并确保在工作量大时,根据甲方工作需求增加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胜任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以及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等工作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②派驻甲方办公地点协助工作人员1人,需在甲方办公场所驻点跟班学习,在跟班学习期间的工作时间和任务由甲方统一管理,针对派驻人员,乙方不得再安排其他工作,服务期至合同终止,全部工作完成并交接完为止。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非甲方要求,不得更换。针对其他实施人员,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实施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的同意,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不超过投标文件填报服务人员总数的 20%。
(四)乙方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严格做好测绘保密工作和组织好安全生产(拟投入的团队成员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 人;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 : 人;“保密员资格证书” : 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 人;)已有相关项目的工作业绩经验,投入的测绘服务人员要具备一定工作条件资格及相关经验,
(五)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精神,积极主动、自觉配合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
八、设备要求:
乙方为项目提供车辆和与本合同相关的测绘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①计算机 台;②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 台;③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 台、全站仪 台、水准仪 台、手持测距仪 台;④测深仪 台、水位计 台,声速仪 台、浅地层剖面仪 台,多波束测深系统 套),投入的仪器设备需状态良好,能满足工作需要。
九、其它要求
(一)乙方须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乙方须按照国家、省及甲方的要求,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和用海项目审批的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等工作,并协助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甲方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直至项目验收通过。
(三)乙方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技术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四)乙方的人员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五)乙方在番禺区开展技术审核工作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相关测绘规范实施测绘作业,同时应当遵守广州市和番禺区不动产测绘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六)乙方在番禺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或工作人员变动等信息,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七)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
(八)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同时在番禺区从事与本合同对应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作业工作。
(九)本合同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不得转包、分包,乙方必须以自己的测绘仪器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指导、监督乙方开展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甲方为乙方创造工作便利的环境。
三、甲方按约定支付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费用。
四、其他:甲方负责指定专人协调相关的工作 。
五、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与乙方协商提供以上支持。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一、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二、根据区财政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的方式进行:
(一)合同经双方签定生效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
(二)服务期满六个月,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请材料,经检查通过,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
(三)合同期满后,乙方完成项目所有工作,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并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完成工作交接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款项。
(四)本合同所指的款项支付时间为甲方内部发起请款流程的时间,甲方完成请款流程并将请款材料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后视为已完成甲方的支付工作,每年款项支付以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下达的资金为准。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项目合同为准。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帐号和行号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行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与本次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二、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本次工作的全体人员。
三、保密期限:与项目期限一致,具体可根据甲方要求再作协商。
四、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 。
乙方: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与本次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二、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次工作的全体人员。
三、保密期限:与项目期限一致,具体可根据甲方要求再作协商。
四、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 。
五、数据安全及保密
(一)本合同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规划图、历史用地红线图、地形地籍图、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域界线等)和作业过程资料。
(二)本合同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乙方在本合同在合同期内部使用,只能用于本合同,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三)乙方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在项目结束后返还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涉密数据;对于不能返还的,由乙方对需要销毁的数据等资料进行统一造册后报甲方备查;对于涉密数据的光盘、硬盘及其它数据载体,乙方需在半个月内按照保密相关规定统一销毁,销毁记录须向甲方提交并永久保存;对于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数据的储存载体,乙方需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至甲方,不得保留备份。
(四)乙方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
(五)乙方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并及时向甲方报告;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六)乙方应配合甲方检查作业单位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监督实施。
(七)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就本合同与派驻的每一名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保证严格执行。
(八)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版本另行制定),确保相关数据的保密与安全。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政府计划调整;
二、项目任务书变更。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一、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技术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等工作;
二、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依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具体清单详见下表)。
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三、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
四、乙方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
五、乙方必须积极主动、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验收工作。
第八条:双方确定: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所产生全部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提交本项目成果材料,具体详见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中的“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五、乙方应在项目服务期间整理完成审核项目的全部归档资料,包括档案扫描件、电子文件及纸质版文件。
六、合同期满时,乙方必须将所有资料整理,移交甲方,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并按照本合同第五条“乙方”第五款第(三)项要求处理有关数据,不得备份、复制相关数据资料。
七、双方可共同申报奖项,相关申报资料由乙方负责,人员名单由双方共同研究决定。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扣罚合同款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乙方务须加强审核质量,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将对乙方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甲方发现项目人员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不称职的项目主要人员和其他项目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若乙方不执行或未按期限进行更换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技术力量不足等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上述情形,若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项目的委托,并保证按时保质上交成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发现并确认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现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项目实施阶段甲方将对乙方投入设备(电脑、车辆、测量仪器等)状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为本合同投入的测量仪器须存放于项目部,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将对乙方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甲方发现测量仪器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发现1次的将对乙方进行处罚(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发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合同期满时,乙方必须上交全部项目成果,包括档案扫描、电子文件与纸质档案一并递交,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未拨付的项目经费甲方有权不再支付。
(七)项目过程中,乙方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管理规定约束,如乙方违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所列,甲方终止合同后,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或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在国家测绘征信系统上录入违约记录。而对于失信企业到番禺区开展测绘业务,番禺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条:除上述违约责任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签约方可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延期履行一个月以上或无法继续履行,遭受不可抗力方可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甲乙双方损失各自负责。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提出的则不构成违约,乙方已收取的费用无须退还;乙方提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迟延履行合同,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乙方存在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因项目开展情况发生变化,令合同继续履行成为不必要,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已收取的费用无须退还,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
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各自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二)种方式处理:
(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仲裁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差旅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一、无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三、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财政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项目名称: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
采购包名称: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委 托 方:
(甲 方)
受 托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有效期限: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参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甲方委托乙方就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一、合同金额及结算要求
(一)承包方式:本合同为总价包干。
(二)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1.报价要求
本合同结算价必须包含下列费用:
本合同的审核费用,审核工作包括: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②实地查验(大型、居住、商业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及重大疑难案件、用地界线存在重叠(偏移)等问题的案件实地查验率100%,其它类型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实地查验率原则上不少于30%);③资料收集;④项目技术审核阶段全部的图(文)档打印、装订;⑤技术审核成果材料的整理、扫描、汇交;⑥项目成果数据汇交入库;⑦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本项工作总计 元人民币包干。
除开展上述技术审核及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外,各项目的相关工作费用同时包含车辆使用、仪器设备使用、全额含税发票,项目成果验收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还须包含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甲方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属无偿协助工作,不另支付费用。
乙方必须自行考虑本合同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费用。
2.价格依据
甲方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收费标准统一按照《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测财字〔2002〕3号)及《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字〔2009〕17号)等有关规定、相关比例审核标准及实际工作完成情况执行进行结算;其它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属无偿协助工作,不另计价。
3.结算要求
本工作费用为总价 元包干。
二、技术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
本合同乙方须完成采购包2片区(新造镇、南村镇、东环街、小谷围街、市桥街;届时可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内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番禺区不动产登记及测绘监督管理情况,乙方按照本单位测绘资质许可范围,承担番禺区用于不动产确权登记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实地查验(看现场)、验收及权籍成果数据汇交入库和资料打印、收集、整理、扫描,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调查研究等,以及其它协助工作。
1.技术审核工作内容:
(1)技术审核工作由乙方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权籍调查程序的规范性审核、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实地查验、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公告、成果数据完整性和合法性检查、成果报告结论等。
(2)为进一步加强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管理,在技术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统一使用相应代码表示并记录、反馈。
(3)乙方还应按照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及其它相关要求开展技术审核工作。
(4)数据成果汇交等其它工作应按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使用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权籍管理子系统开展权籍成果入库及明确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执行。
(5)乙方在开展技术审核工作过程中应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提供相关系统(软件)操作的指导和协助。
(6)乙方应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2.协助工作内容:
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将由甲方视情况具体安排。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一、技术服务进度:本合同服务期内完成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工作总体要求:
鉴于该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与群众关系密切、技术要求高、时限性严格、突击工作量大等特点,因此,乙方应为本项目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做好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以及随时加班加点限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其中:
(一)乙方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专业;
(二)统一审核标准。为确保本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标准的统一性,每宗项目进行技术审核时,实行三个采购包乙方之间互检工作,保证三个采购包统一审核标准。
(三)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工作任务;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脱甲方的工作安排。
(四)乙方须针对本项目拟定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后续服务的响应时间及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时长。如服务期限到期,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安排的工作乙方未完成的,且甲方未完成下年度招标工作时,乙方须承诺继续协助甲方开展相关工作,期间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五)乙方对其已完成技术审核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适用性、合规性、合法性完全负责,并同时承担相关的技术解释工作。
三、工作程序要求:
乙方中标后,应立即寻找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和组织技术审核队伍,并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建立项目部,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应针对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编制项目周报和月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撰写专业报告,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各种统计分析图表和项目跟踪图表等;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人员派驻的要求,安排合适的工作人员到甲方办公场所,在甲方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
四、工作时限要求: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成果在不动产权籍管理子系统受理后,乙方原则上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核工作(特别复杂且工作量较大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延期,总办理期限最多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涉及紧急事项应实现即时申请、即时办理),并提交甲方下属单位进行行政单位审核。
五、技术基本要求:
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由甲方具体确定,一般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广州2000 坐标系(西带)、2000 国家大地(或直角)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广州高程系统;采用 1:500 成图比例尺,也可视情况采用 1:1000 或 1:2000 国家基本比例尺;面积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面面积计算。主要技术依据和标准要求:
(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
(二)本项目采购合同书;
(三)本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
(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国家标准;
(七)《土地调查条例》(修正本)(2018 年3月19日,国务院);
(八)《宗地编码规则(试行)》(2012,国土资源部);
(九)《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十)《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十一)《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十二)《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9,2019年11月1日实施);
(十三)《城市测量规范》(CJJ T8-2011);
(十四)《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十五)《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8);
(十六)《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09);
(十七)《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国家标准;
(十八)《地籍调查规程》(DB4401/T 2-2018)地方标准;
(十九)《数字地图测量技术规程》(DB4401/T31-2019);
(二十)《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二十一)《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08);
(二十二)《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 号);
(二十三)《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
(二十四)《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二十五)《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4401T 5-2018);
(二十六)《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地下空间产权测绘技术规范》(DBJ440100/T149-2012);
(二十七)其它有关技术标准。
六、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与合同及工作需要期限一致。
七、人员要求:
(一)考虑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须核查历史权属文件及相关测绘成果涉及保密须严加管理的特殊性,为方便沟通及顺利开展业务,乙方应在甲方处设立办公地点,技术审核项目时必须使用政务网络,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部办公场所到达甲方处步行约15分钟到达。乙方应选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可常驻番禺项目的测绘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且需固定在番禺项目部工作,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和成果提交。
(二)乙方项目部应安排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7人(包括:①番禺项目部常驻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审核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并确保在工作量大时,根据甲方工作需求增加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胜任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等工作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②派驻甲方办公地点协助工作人员1人,需在甲方办公场所驻点跟班学习,在跟班学习期间的工作时间和任务由甲方统一管理,针对派驻人员,乙方不得再安排其他工作,服务期至合同终止,全部工作完成并交接完为止。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非甲方要求,不得更换。针对其他实施人员,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实施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的同意,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不超过投标文件填报服务人员总数的 20%。
(四)乙方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严格做好测绘保密工作和组织好安全生产(拟投入的团队成员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 人;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 : 人;“保密员资格证书” : 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 人;)已有相关项目的工作业绩经验,投入的测绘服务人员要具备一定工作条件资格及相关经验;
(五)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精神,积极主动、自觉配合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
八、设备要求:
乙方为项目提供车辆和与本合同相关的测绘仪器设备(①计算机 台;②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 台;③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 台、全站仪 台、手持测距仪 台),投入的仪器设备需状态良好,能满足工作需要。
九、其它要求:
(一)乙方须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乙方须按照国家、省及甲方的要求,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技术审核工作,并协助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直至项目验收通过。
(三)乙方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技术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四)乙方的人员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五)乙方在番禺区开展技术审核工作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相关测绘规范实施测绘作业,同时应当遵守广州市和番禺区不动产测绘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六)乙方在番禺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或工作人员变动等信息,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七)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
(八)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同时在番禺区从事与本合同对应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作业工作。
(九)本合同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不得转包、分包,乙方必须以自己的测绘仪器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指导、监督乙方开展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甲方为乙方创造工作便利的环境。
三、甲方按约定支付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费用。
四、其他:甲方负责指定专人协调相关的工作。
五、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与乙方协商提供以上支持。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一、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二、根据区财政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的方式进行:
(一)合同经双方签定生效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二)服务期满六个月,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请材料,经检查通过,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
(三)合同期满后,乙方完成项目所有工作,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并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完成工作交接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款项。
(四)本合同所指的款项支付时间为甲方内部发起请款流程的时间,甲方完成请款流程并将请款材料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后视为已完成甲方的支付工作,每年款项支付以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下达的资金为准。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项目合同为准。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帐号和行号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行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与本次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二、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本次工作的全体人员。
三、保密期限:与项目期限一致,具体可根据甲方要求再作协商。
四、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 。
乙方: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与本次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二、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本次工作的全体人员。
三、保密期限:与项目期限一致,具体可根据甲方要求再作协商。
四、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 。
五、数据安全及保密
(一)本合同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规划图、历史用地红线图、地形地籍图、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域界线等)和作业过程资料。
(二)本合同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乙方在本合同在合同期内部使用,只能用于本合同,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三)乙方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在项目结束后返还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涉密数据;对于不能返还的,由乙方对需要销毁的数据等资料进行统一造册后报甲方备查;对于涉密数据的光盘、硬盘及其它数据载体,乙方需在半个月内按照保密相关规定统一销毁,销毁记录须向甲方提交并永久保存;对于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数据的储存载体,乙方需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至甲方,不得保留备份。
(四)乙方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
(五)乙方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并及时向甲方报告;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六)乙方应配合甲方检查作业单位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监督实施。
(七)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就本合同与派驻的每一名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保证严格执行。
(八)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版本另行制定),确保相关数据的保密与安全。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政府计划调整;
二、项目任务书变更。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一、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技术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等工作;
二、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依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具体清单详见下表)。
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三、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
四、乙方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
五、乙方必须积极主动、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验收工作。
第八条:双方确定: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所产生全部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提交本项目成果材料,具体详见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中的“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五、乙方应在项目服务期间整理完成审核项目的全部归档资料,包括档案扫描件、电子文件及纸质版文件。
六、合同期满时,乙方必须将所有资料整理,移交甲方,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并按照本合同第五条“乙方”第五款第(三)项要求处理有关数据,不得备份、复制相关数据资料。
七、双方可共同申报奖项,相关申报资料由乙方负责,人员名单由双方共同研究决定。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扣罚合同款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乙方务须加强审核质量,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将对乙方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甲方发现项目人员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不称职的项目主要人员和其他项目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若乙方不执行或未按期限进行更换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技术力量不足等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上述情形,若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项目的委托,并保证按时保质上交成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发现并确认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现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项目实施阶段甲方将对乙方投入设备(电脑、车辆、测量仪器等)状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为本合同投入的测量仪器须存放于项目部,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将对乙方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甲方发现测量仪器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发现1次的将对乙方进行处罚(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发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合同期满时,乙方必须上交全部项目成果,包括档案扫描、电子文件与纸质档案一并递交,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未拨付的项目经费甲方有权不再支付。
(七)项目过程中,乙方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管理规定约束,如乙方违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所列,甲方终止合同后,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或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在国家测绘征信系统上录入违约记录。而对于失信企业到番禺区开展测绘业务,番禺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条:除上述违约责任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签约方可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延期履行一个月以上或无法继续履行,遭受不可抗力方可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甲乙双方损失各自负责。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提出的则不构成违约,乙方已收取的费用无须退还;乙方提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迟延履行合同,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乙方存在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因项目开展情况发生变化,令合同继续履行成为不必要,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已收取的费用无须退还,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
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各自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二)种方式处理:
(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仲裁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差旅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一、无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三、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财政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项目名称: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
采购包名称: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委 托 方:
(甲 方)
受 托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有效期限: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参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甲方委托乙方就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一、合同金额及结算要求
(一)承包方式:本合同为总价包干。
(二)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1.报价要求
本合同的审核费用,审核工作包括: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②实地查验(大型、居住、商业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及重大疑难案件、用地界线存在重叠(偏移)等问题的案件实地查验率100%,其它类型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实地查验率原则上不少于30%);③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④资料收集;⑤项目技术审核阶段全部的图(文)档打印、装订;⑥技术审核成果材料的整理、扫描、汇交;⑦项目成果数据汇交入库;⑧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本项工作总计 元人民币包干。
除开展上述技术审核及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外,各项目的相关工作费用同时包含车辆使用、仪器设备使用、全额含税发票,项目成果验收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还须包含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属无偿协助工作,不另支付费用。
乙方必须自行考虑本合同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费用。
2.价格依据
甲方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和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的收费标准统一按照《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测财字〔2002〕3号)及《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字〔2009〕17号)等有关规定、相关比例审核标准及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结算;其它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属无偿协助工作,不另计价。
3.结算要求
本工作费用为总价 元包干。
二、技术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
本合同乙方须完成采购包3片区(大龙街、石碁镇、石楼镇、沙湾街、桥南街、化龙镇;届时可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内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
(二)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范围:
番禺区全区。
(三)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番禺区不动产登记及测绘监督管理情况,乙方按照本单位测绘资质许可范围,承担番禺区用于不动产确权登记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实地查验(看现场)、验收及权籍成果数据汇交入库和资料打印、收集、整理、扫描,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调查研究等,番禺辖区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以及其它协助工作。
1.技术审核工作内容:
(1)技术审核工作由乙方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权籍调查程序的规范性审核、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实地查验、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公告、成果数据完整性和合法性检查、成果报告结论等。
(2)为进一步加强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管理,在技术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统一使用相应代码表示并记录、反馈。
(3)乙方还应按照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及其它相关要求开展技术审核工作。
(4)数据成果汇交等其它工作应按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使用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权籍管理子系统开展权籍成果入库及明确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执行。
(5)乙方在开展技术审核工作过程中应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提供相关系统(软件)操作的指导和协助。
(6)乙方应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2.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工作内容:
承担番禺辖区内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
3.协助工作内容:
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甲方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将由甲方视情况具体安排。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一、技术服务进度:本合同服务期内完成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工作总体要求:
鉴于该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与群众关系密切、技术要求高、时限性严格、突击工作量大等特点,因此,乙方应为本项目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做好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以及随时加班加点限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其中:
(一)乙方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专业。
(二)统一审核标准。为确保本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标准的统一性,每宗项目进行技术审核时,实行三个采购包乙方之间互检工作,保证三个采购包统一审核标准。
(三)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工作任务;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脱甲方的工作安排。
(四)乙方须针对本项目拟定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后续服务的响应时间及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时长。如服务期限到期,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安排的工作乙方未完成的,且甲方未完成下年度招标工作时,乙方须承诺继续协助甲方开展相关工作,期间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五)乙方对其已完成技术审核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适用性、合规性、合法性完全负责,并同时承担相关的技术解释工作。
三、工作程序要求
乙方中标后,应立即寻找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和组织技术审核队伍,并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建立项目部,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应针对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编制项目周报和月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撰写专业报告,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各种统计分析图表和项目跟踪图表等;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人员派驻的要求,安排合适的工作人员到甲方办公场所,在甲方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
四、工作时限要求: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成果在不动产权籍管理子系统受理后,乙方原则上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核工作(特别复杂且工作量较大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延期,总办理期限最多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涉及紧急事项应实现即时申请、即时办理),并提交甲方下属单位进行行政单位审核。
五、技术基本要求:
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由甲方具体确定,一般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广州2000 坐标系(西带)、2000 国家大地(或直角)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广州高程系统;采用 1:500 成图比例尺,也可视情况采用 1:1000 或 1:2000 国家基本比例尺;面积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面面积计算。主要技术依据和标准要求:
(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二)本项目采购合同书;
(三)本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
(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国家标准;
(七)《土地调查条例》(修正本)(2018 年3月19日,国务院);
(八)《宗地编码规则(试行)》(2012,国土资源部);
(九)《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十)《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十一)《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十二)《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9,2019年11月1日实施);
(十三)《城市测量规范》(CJJ T8-2011);
(十四)《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十五)《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8);
(十六)《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09);
(十七)《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国家标准;
(十八)《地籍调查规程》(DB4401/T 2-2018)地方标准;
(十九)《数字地图测量技术规程》(DB4401/T31-2019);
(二十)《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二十一)《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08);
(二十二)《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 号);
(二十三)《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
(二十四)《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二十五)《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4401T 5-2018);
(二十六)《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地下空间产权测绘技术规范》(DBJ440100/T149-2012);
(二十七)其它有关技术标准。
六、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与合同及工作需要期限一致。
七、人员要求:
(一)考虑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须核查历史权属文件及相关测绘成果涉及保密须严加管理的特殊性,为方便沟通及顺利开展业务,乙方应在甲方处设立办公地点,技术审核项目时必须使用政务网络,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部办公场所到达甲方处步行约15分钟到达。乙方应选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可常驻番禺项目的测绘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且需固定在番禺项目部工作,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和成果提交。
(二)乙方项目部应安排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11人(包括:①番禺项目部常驻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审核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及对接协调的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并确保在工作量大时,根据甲方工作需求增加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胜任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以及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及对接协调等工作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②派驻甲方办公地点协助工作人员1人,需在甲方办公场所驻点跟班学习,在跟班学习期间的工作时间和任务由甲方统一管理,针对派驻人员,乙方不得再安排其他工作,服务期至合同终止,全部工作完成并交接完为止。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非甲方要求,不得更换。针对其他实施人员,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实施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的同意,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不超过投标文件填报服务人员总数的 20%。
(四)乙方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严格做好测绘保密工作和组织好安全生产(拟投入的团队成员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 人;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 : 人;“保密员资格证书” : 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 人;)已有相关项目的工作业绩经验,投入的测绘服务人员要具备一定工作条件资格及相关经验;
(五)乙方项目实施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精神,积极主动、自觉配合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
(六)窗口人员需按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统一服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设备要求:
乙方为项目提供车辆和与本合同相关的测绘仪器设备(①计算机 台;②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 台;③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 台、全站仪 台、手持测距仪 台),投入的仪器设备需状态良好,能满足工作需要。
九、其它要求:
(一)乙方须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乙方须按照国家、省及甲方的要求,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技术审核、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工作,并协助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直至项目验收通过。
(三)乙方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技术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四)乙方的人员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五)乙方在番禺区开展技术审核工作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相关测绘规范实施测绘作业,同时应当遵守广州市和番禺区不动产测绘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六)乙方在番禺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或工作人员变动等信息,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七)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
(八)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同时在番禺区从事与本合同对应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作业工作。
(九)本合同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不得转包、分包,乙方必须以自己的测绘仪器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指导、监督乙方开展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甲方为乙方创造工作便利的环境。
三、甲方按约定支付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费用。
四、其他:甲方负责指定专人协调相关的工作。
五、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与乙方协商提供以上支持。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一、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二、根据区财政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的方式进行:
(一)合同经双方签定生效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
(二)服务期满六个月,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请材料,经检查通过,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
(三)合同期满后,乙方完成项目所有工作,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并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完成工作交接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款项。
(四)本合同所指的款项支付时间为甲方内部发起请款流程的时间,甲方完成请款流程并将请款材料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后视为已完成甲方的支付工作,每年款项支付以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下达的资金为准。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项目合同为准。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帐号和行号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行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本次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二、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次工作的全体人员。
三、保密期限:与项目期限一致,具体可根据甲方要求再作协商。
四、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 。
乙方: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与本次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二、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本次工作的全体人员。
三、保密期限:与项目期限一致,具体可根据甲方要求再作协商。
四、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 。
五、数据安全及保密
(一)本合同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规划图、历史用地红线图、地形地籍图、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域界线等)和作业过程资料。
(二)本合同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乙方在本合同在合同期内部使用,只能用于本合同,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三)乙方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在项目结束后返还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涉密数据;对于不能返还的,由乙方对需要销毁的数据等资料进行统一造册后报甲方备查;对于涉密数据的光盘、硬盘及其它数据载体,乙方需在半个月内按照保密相关规定统一销毁,销毁记录须向甲方提交并永久保存;对于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数据的储存载体,乙方需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至甲方,不得保留备份。
(四)乙方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
(五)乙方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并及时向甲方报告;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六)乙方应配合甲方检查作业单位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监督实施。
(七)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就本合同与派驻的每一名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保证严格执行。
(八)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版本另行制定),确保相关数据的保密与安全。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政府计划调整;
二、项目任务书变更。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一、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技术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等工作。
二、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依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具体清单详见下表)。
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三、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
四、乙方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
五、乙方必须积极主动、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验收工作。
第八条:双方确定: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所产生全部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提交本项目成果材料,具体详见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中的“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五、乙方应在项目服务期间整理完成审核项目的全部归档资料,包括档案扫描件、电子文件及纸质版文件。
六、合同期满时,乙方必须将所有资料整理,移交甲方,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并按照本合同第五条“乙方”第五款第(三)项要求处理有关数据,不得备份、复制相关数据资料。
七、双方可共同申报奖项,相关申报资料由乙方负责,人员名单由双方共同研究决定。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扣罚合同款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乙方务须加强审核质量,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将对乙方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甲方发现项目人员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不称职的项目主要人员和其他项目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若乙方不执行或未按期限进行更换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技术力量不足等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上述情形,若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项目的委托,并保证按时保质上交成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发现并确认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现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项目实施阶段甲方将对乙方投入设备(电脑、车辆、测量仪器等)状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为本合同投入的测量仪器须存放于项目部,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将对乙方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甲方发现测量仪器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发现1次的将对乙方进行处罚(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发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合同期满时,乙方必须上交全部项目成果,包括档案扫描、电子文件与纸质档案一并递交,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未拨付的项目经费甲方有权不再支付。
(七)项目过程中,乙方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管理规定约束,如乙方违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所列,甲方终止合同后,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或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在国家测绘征信系统上录入违约记录。而对于失信企业到番禺区开展测绘业务,番禺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条:除上述违约责任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签约方可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延期履行一个月以上或无法继续履行,遭受不可抗力方可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甲乙双方损失各自负责。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提出的则不构成违约,乙方已收取的费用无须退还;乙方提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迟延履行合同,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乙方存在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因项目开展情况发生变化,令合同继续履行成为不必要,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已收取的费用无须退还,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
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各自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二)种方式处理:
(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仲裁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差旅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一、无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三、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财政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4-00836
采购项目编号:GZCQC2401FG010001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承诺函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
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二、附件
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ZCQC2401FG010001],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七)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说明:
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
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格式六: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ZCQC2401FG010001]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格式九: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承诺函
致: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 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
(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
(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
供应商提供第三方(如生产商)书面声明、检测报告等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所提供第三方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
(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
(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
(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 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随投标文件装订_____份,送采购人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_份。
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 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 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各类证明材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十九: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GZCQC2401FG010001),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二: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
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格式二十三: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
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
(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
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
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其他条款:
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
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
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
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
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 (¥: 元)
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
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
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
(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
五、索赔文件
(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
(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
(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
(二)保险单正本;
(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
(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
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
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测绘服务 |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采购包号 | 采购包名称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服务内容 |
01 |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 1年 | 1,600,000.00元 | 包括项目审核工作及相关服务等。 |
02 |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 1年 | 1,500,000.00元 | 包括项目审核工作及相关服务等。 |
03 |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 1年 | 1,900,000.00元 | 包括项目审核工作及相关服务等。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经双方签定生效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2期:支付比例30%,服务期满六个月,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材料,经检查通过,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3期:支付比例40%,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完成项目所有工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并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完成工作交接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40%的款项。 注:根据区财政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的方式进行,本项目所指的款项支付时间为采购人内部发起请款流程的时间,采购人完成请款流程并将请款材料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后视为已完成采购人的支付工作,每年款项支付以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下达的资金为准。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项目合同为准。 |
验收要求 | 1期:1、中标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技术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等工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依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4、中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 5、中标人必须积极主动、自觉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测绘服务 |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 项 | 1.00 | 1,600,000.00 | 1,6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 1 | 一、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本项目工作范围分为3大片区承接,其中本采购包的中标人完成采购包1片区(洛浦街、大石街、石壁街、钟村街、沙头街;届时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内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范围:石楼镇、化龙镇的海域范围。(三)主要工作内容:根据番禺区不动产登记及测绘监督管理情况,中标人按照本单位测绘资质许可范围,承担番禺区用于不动产确权登记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实地查验(看现场)、验收及权籍成果数据汇交入库和资料打印、收集、整理、扫描,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调查研究等,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以及其它协助工作。1.技术审核工作内容:(1)技术审核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权籍调查程序的规范性审核、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实地查验、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公告、成果数据完整性和合法性检查、成果报告结论等。(2)为进一步加强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管理,在技术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统一使用相应代码表示并记录、反馈。(3)中标人还应按照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及其它相关要求开展技术审核工作。(4)数据成果汇交等其它工作应按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使用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权籍管理子系统开展权籍成果入库及明确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执行。(5)中标人在开展技术审核工作过程中应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提供相关系统(软件)操作的指导和协助。(6)中标人应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2.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内容:(1)协助开展辖区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开展批前海域使用现场调查、权属核查与界址核实,为海域管理业务提供技术支撑;(2)协助开展辖区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疑点疑区核查、海籍调查等工作,以及海域使用信息统计和海域综合管理技术支持工作;(3)协助开展辖区海域监测其它相关工作。-第9页- |
| | 3.协助工作内容: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将由采购人视情况具体安排。 |
| 2 | 二二、、工工作作时时限限要要求求((一一))不不动动产产权权籍籍调调查查成成果果技技术术审审核核工工作作时时限限成果在不动产权籍管理子系统受理后,中标人原则上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核工作(特别复杂且工作量较大的,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延期,总办理期限最多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涉及紧急事项应实现即时申请、即时办理),并提交采购人下属单位进行行政单位审核。(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工作时限中标人收到技术审核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核工作,提供技术意见。(三)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相关工作时限中标人应会同采购人下属单位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
| | 三三、、工工作作与与技技术术要要求求((一一))工工作作总总体体要要求求鉴于该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与群众关系密切、技术要求高、时限性严格、突击工作量大等特点,因此,中标人应为该项目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做好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以及随时加班加点限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其中:1.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四个专业;2.统一审核标准。为确保本项目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标准的统一性,每宗项目进行技术审核时,同步实行三个采购包中标人之间互检工作,保证三个采购包统一审核标准。3.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工作任务;中标人派驻的工作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脱采购人的工作安排。4.中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拟定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后续服务的响应时间及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时长。如服务期限到期,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安排的工作中标人未完成的,且采购人未完成下年度招标工作时,中标人须承诺继续协助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期间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须须提提供供承承诺诺函函,,格格式式自自拟拟))5.中标人对其已完成技术审核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意见的适用性、合规性、合法性完全负责,并同时承担相关的技术解释工作。((二二))工工作作程程序序要要求求中标人中标后,应立即寻找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和组织技术审核队伍,并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建立项目部,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第10页- |
| | 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同时应针对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编制项目周报和月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撰写专业报告,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各种统计分析图表和项目跟踪图表等;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人员派驻的要求,安排合适的工作人员到采购人办公场所,在采购人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三)人员要求1.考虑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须核查历史权属文件及相关测绘成果涉及保密须严加管理的特殊性,为方便沟通及顺利开展业务,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处设立办公地点,技术审核项目时必须使用政务网络,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部办公场所到达采购人处步行约15分钟到达。中标人应选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可常驻番禺项目的测绘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且需固定在番禺项目部工作,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和成果提交。2.本采购包项目部应安排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9人(包括:①番禺项目部常驻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含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含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审核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1人具有含海洋测绘课程的测绘工程类别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且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并确保在工作量大时,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增加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胜任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以及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等工作的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工作人员;②派驻采购人办公地点协助工作人员1人,需在采购人办公场所驻点跟班学习,在跟班学习期间的工作时间和任务由采购人统一管理,针对派驻人员,中标人不得再安排其他工作,服务期至合同终止,全部工作完成并交接完为止。★3.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非采购人要求,不得更换。针对其他实施人员,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实施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提前一个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不超过投标文件填报服务人员总数的 20%。(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中标人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严格做好测绘保密工作和组织好安全生产(拟投入的团队成员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或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或“保密员资格证书”以及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有相关项目的工作业绩经验,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要具备一定工作条件资格及相关经验。5.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精神,积极主动、自觉配合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四)设备要求中标人为项目提供车辆和与本项目相关的测绘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①计算机不少于6台;②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不少于1台;③全球-第1页- |
| 3 | 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手持测距仪各不少于2台;④测深仪、水位计各不少于2台,声速仪、浅地层剖面仪各不少于1台,多波束测深系统不少于2套),投入的仪器设备需状态良好,能满足工作需要。(五)扣罚中标价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中标人务须加强审核质量,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采购人发现项目人员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不称职的项目主要人员和其他项目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更换,若中标人不执行或未按期限进行更换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技术力量不足等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丛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上述情形,若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项目的委托,并保证按时保质上交成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发现并确认中标人有转包或分包现象,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投入设备(电脑、车辆、测量仪器等)状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若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中标人本项目投入的测量仪器须存放于项目部,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采购人发现测量仪器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发现1次的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按本中标总价0.5‰的数额),发现3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合同期满时,中标人必须上交全部项目成果,包括档案扫描、电子文件与纸质档案一并递交,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未拨付的项目经费采购人有权不再支付。7.项目过程中,中标人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管理规定约束,如中标人违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上述所列,采购人终止合同后,无需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视具体情况,追究中标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或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在国家测绘征信系统上录入违约记录。而对于失信企业到番禺区开展-第12页- |
| | 测绘业务,番禺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进行严格管理。(六)技术基本要求: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由采购人具体确定,一般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广州20坐标系(西带)、20国家大地(或直角)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广州高程系统;采用1:50成图比例尺,也可视情况采用1:10或1:20国家基本比例尺;面积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面积计算。主要技术依据和标准要求: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购合同书;3.本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书;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国家标准;7.《土地调查条例》(修正本)(2018 年3月19日,国务院);8.《宗地编码规则(试行)》(2012,国土资源部);9.《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7);10.《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8-207);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式第 1 部分:1:50、1:10、1:20 地形图式》(GB/T20257.1-2017);1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T73-2019,2019年1月1日实施);13.《城市测量规范》(CJ T8-201);1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15.《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8);16.《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9);17.《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国家标准;18.《地籍调查规程》(DB401/T 2-2018)地方标准;19.《数字地图测量技术规程》(DB401/T31-2019);20.《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21.《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8);2.《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3〕17 号);23.《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24.《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式》(GB/T17986.2-20);25.《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401T 5-2018);26.《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地下空间产权测绘技术规范》(DBJ4010/T149-2012);27.其它有关技术标准。(七)数据安全及保密1.本项目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规划图、历史用地红线图、地形地籍图、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域界线等)和作业过程资料。2.本项目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中标人在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部使用,-第13页- |
| | 只能用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3.中标人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在项目结束后返还采购人提供的所有相关涉密数据;对于不能返还的,由中标人对需要销毁的数据等资料进行统一造册后报采购人备查;对于涉密数据的光盘、硬盘及其它数据载体,中标人需在半个月内按照保密相关规定统一销毁,销毁记录须向采购人提交并永久保存;对于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数据的储存载体,中标人需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至采购人,不得保留备份。4.中标人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5.中标人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造成后果的,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6.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检查作业单位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监督实施。7.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就本项目与派驻的每一名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保证严格执行。8.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版本另行制定),确保相关数据的保密与安全。(八)成果要求及权益1.本项目所产生全部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2.中标人应依据采购人要求提交本项目成果材料。3.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利用中标人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4.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利用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5.中标人应在项目服务期间整理完成审核项目的全部归档资料,包括档案扫描件、电子文件及纸质版文件。6.合同期满时,中标人必须将所有资料整理,移交采购人,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并按照第三条第(七)款第3项要求处理有关数据,不得备份、复制相关数据资料。7.双方可共同申报奖项,相关申报资料由中标人负责,人员名单由双方共同研究决定。(九)其它要求1.中标人须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中标人须按照国家、省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技术审核、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等工作,并协助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直至项目验收通过。3.中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技术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第14页- |
| | 4.中标人的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5.中标人在番禺区开展技术审核工作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相关测绘规范实施测绘作业,同时应当遵守广州市和番禺区不动产测绘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6.中标人在番禺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或工作人员变动等信息,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采购人备案。7.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8.合同期间,中标人不得同时在番禺区从事与本项目对应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作业工作。9.本项目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不得转包、分包,中标人必须以自己的测绘仪器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十)成果监督检查1.中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2.中标人必须积极主动、自觉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 |
| 4 | 四四、、现现场场答答辩辩1、本项目有现场答辩环节,投标人须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情况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内容包括投标人是否深刻理解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时间及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的掌握,是否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管理和测绘服务现状,对项目需求分析是否准确透彻、条理清晰,对项目的重点与难点的逐一单独分析是否准确到位,应对措施是否可行和高效,是否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相应程度等进行述标。2、答辩环节须由拟派本采购包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上述答辩内容须同时提供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的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3、现场答辩等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经双方签定生效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2期:支付比例30%,服务期满六个月,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材料,经检查通过,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3期:支付比例40%,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完成项目所有工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并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完成工作交接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40%的款项。 注:根据区财政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的方式进行,本项目所指的款项支付时间为采购人内部发起请款流程的时间,采购人完成请款流程并将请款材料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后视为已完成采购人的支付工作,每年款项支付以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下达的资金为准。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项目合同为准。 |
验收要求 | 1期:1、中标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技术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等工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依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4、中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 5、中标人必须积极主动、自觉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测绘服务 |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 项 | 1.0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 1 | 一、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本项目工作范围分为3大片区承接,其中本采购包的中标人完成采购包2片区(新造镇、南村镇、东环街、小谷围街、市桥街;届时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内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二)主要工作内容:根据番禺区不动产登记及测绘监督管理情况,中标人按照本单位测绘资质许可范围,承担番禺区用于不动产确权登记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技术审核,实地查验(看现场)、验收及权籍成果数据汇交入库和资料打印、收集、整理、扫描,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调查研究等,以及其它协助工作。1.技术审核工作内容:(1)技术审核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权籍调查程序的规范性审核、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实地查验、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公告、成果数据完整性和合法性检查、成果报告结论等。(2)为进一步加强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管理,在技术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统一使用相应代码表示并记录、反馈。(3)中标人还应按照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及其它相关要求开展技术审核工作。(4)数据成果汇交等其它工作应按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使用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权籍管理子系统开展权籍成果入库及明确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执行。(5)中标人在开展技术审核工作过程中应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提供相关系统(软件)操作的指导和协助。(6)中标人应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2.协助工作内容: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多测合一”推进实施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将由采购人视情况具体安排。 |
| 2 | 二、工作时限要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成果在不动产权籍管理子系统受理后,中标人原则上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核工作(特别复杂且工作量较大的,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延期,总办理期限最多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涉及紧急事项应实现即时申请、即时办理),并提交采购人下属单位进行政单位审核。 |
| | 三三、、工工作作与与技技术术要要求求((一一))工工作作总总体体要要求求::鉴于该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与群众关系密切、技术要求高、时限性严格、突击工作量大等特点,因此,中标人应为该项目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做好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以及随时加班加点限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其中:1.本采购包的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专业。2.统一审核标准。为确保本项目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标准的统一性,每宗项目进行技术审核时,同步实行三个采购包中标人之间互检工作,保证三个采购包统一审核标准。3.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工作任务;中标人派驻的工作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脱采购人的工作安排。4.中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拟定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后续服务的响应时间及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时长。如服务期限到期,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安排的工作中标人未完成的,且采购人未完成下年度招标工作时,中标人须承诺继续协助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期间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须须提提供供承承诺诺函函,,格格式式自自拟拟))5.中标人对其已完成技术审核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适用性、合规性、合法性完全负责,并同时承担相关的技术解释工作。((二二))工工作作程程序序要要求求::中标人中标后,应立即寻找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和组织技术审核队伍,并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建立项目部,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同时应针对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编制项目周报和月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撰写专业报告,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各种统计分析图表和项目跟踪图表等;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人员派驻的要求,安排合适的工作人员到采购人办公场所,在采购人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三三))人人员员要要求求::1.考虑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须核查历史权属文件及相关测绘成果涉及保密须严加管理的特殊性,为方便沟通及顺利开展业务,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处设立办公地点,技术审核项目时必须使用政务网络,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部办公场所到达采购人处步行约15分钟到达。中标人应选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可常驻番禺项目的测绘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且需固定在番禺项目部工作,随时接受具体项-第19页- |
| | 目委托和成果提交。2.本采购包项目部应安排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7人(包括:①番禺项目部常驻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审核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并确保在工作量大时,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增加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胜任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等工作的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工作人员。②派驻采购人办公地点协助工作人员1人,需在采购人办公场所驻点跟班学习,在跟班学习期间的工作时间和任务由采购人统一管理,针对派驻人员,中标人不得再安排其他工作,服务期至合同终止,全部工作完成并交接完为止。★3.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非采购人要求,不得更换。针对其他实施人员,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实施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提前一个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不超过投标文件填报服务人员总数的 20%。(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中标人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严格做好测绘保密工作和组织好安全生产(拟投入的团队成员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或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或“保密员资格证书”以及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有相关项目的工作业绩经验,投入的测绘服务人员要具备一定工作条件资格及相关经验。5.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精神,积极主动、自觉配合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四)设备要求中标人为项目提供车辆和与本项目相关的测绘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①计算机不少于4台;②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不少于1台;③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全站仪、手持测距仪各不少于2台),投入的仪器设备需状态良好,能满足工作需要。(五)扣罚中标价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中标人务须加强审核质量,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采购人发现项目人员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不称职的项目主要人员和其他项目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更换,若中标人不执行或未按期限进行更换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技术力量不足等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丛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上述情形,若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第20页- |
| 3 | 任。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项目的委托,并保证按时保质上交成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发现并确认中标人有转包或分包现象,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投入设备(电脑、车辆、测量仪器等)状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若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中标人本项目投入的测量仪器须存放于项目部,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采购人发现测量仪器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发现1次的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按本中标总价0.5‰的数额),发现3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合同期满时,中标人必须上交全部项目成果,包括档案扫描、电子文件与纸质档案一并递交,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未拨付的项目经费采购人有权不再支付。7.项目过程中,中标人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管理规定约束,如中标人违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上述所列,采购人终止合同后,无需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视具体情况,追究中标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或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在国家测绘征信系统上录入违约记录。而对于失信企业到番禺区开展测绘业务,番禺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进行严格管理。(六)技术基本要求: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由采购人具体确定,一般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广州20坐标系(西带)、20国家大地(或直角)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广州高程系统;采用1:50成图比例尺,也可视情况采用1:10或1:20国家基本比例尺;面积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面积计算。主要技术依据和标准要求: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购合同书;3.本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书;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国家标准;7.《土地调查条例》(修正本)(2018 年3月19日,国务院);8.《宗地编码规则(试行)》(2012,国土资源部);9.《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7);10.《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8-207);-第21页- |
| | 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式第 1 部分:1:50、1:10、1:20 地形图式》(GB/T20257.1-2017);1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T73-2019,2019年1月1日实施);13.《城市测量规范》(CJ T8-201);1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15.《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8);16.《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9);17.《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国家标准;18.《地籍调查规程》(DB401/T 2-2018)地方标准;19.《数字地图测量技术规程》(DB401/T31-2019);20.《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21.《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8);2.《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3〕17 号);23.《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24.《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式》(GB/T17986.2-20);25.《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401T 5-2018);26.《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地下空间产权测绘技术规范》(DBJ4010/T149-2012);27.其它有关技术标准。(七)数据安全及保密1.本项目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规划图、历史用地红线图、地形地籍图、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域界线等)和作业过程资料。2.本项目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中标人在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部使用,只能用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3.中标人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在项目结束后返还采购人提供的所有相关涉密数据;对于不能返还的,由中标人对需要销毁的数据等资料进行统一造册后报采购人备查;对于涉密数据的光盘、硬盘及其它数据载体,中标人需在半个月内按照保密相关规定统一销毁,销毁记录须向采购人提交并永久保存;对于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数据的储存载体,中标人需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至采购人,不得保留备份。4.中标人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5.中标人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造成后果的,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6.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检查作业单位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监督实施。7.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就本项目与派驻的每一名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保证严格执行。8.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版本另行制定),确保相关数据的保密与安全。(八)成果要求及权益1.本项目所产生全部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第2页- |
| | 2.中标人应依据采购人要求提交本项目成果材料。3.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利用中标人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4.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利用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5.中标人应在项目服务期间整理完成审核项目的全部归档资料,包括档案扫描件、电子文件及纸质版文件。6.合同期满时,中标人必须将所有资料整理,移交采购人,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并按照第三条第(七)款第3项要求处理有关数据,不得备份、复制相关数据资料。7.双方可共同申报奖项,相关申报资料由中标人负责,人员名单由双方共同研究决定。(九)其它要求1.中标人须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中标人须按照国家、省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技术审核工作,并协助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直至项目验收通过。3.中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技术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4.中标人的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5.中标人在番禺区开展技术审核工作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相关测绘规范实施测绘作业,同时应当遵守广州市和番禺区不动产测绘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6.中标人在番禺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或工作人员变动等信息,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采购人备案。7.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8.合同期间,中标人不得同时在番禺区从事与本项目对应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作业工作。9.本项目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不得转包、分包,中标人必须以自己的测绘仪器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十)成果监督检查1.中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2.中标人必须积极主动、自觉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经双方签定生效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2期:支付比例30%,服务期满六个月,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材料,经检查通过,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3期:支付比例40%,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完成项目所有工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并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完成工作交接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40%的款项。 注:根据区财政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的方式进行,本项目所指的款项支付时间为采购人内部发起请款流程的时间,采购人完成请款流程并将请款材料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后视为已完成采购人的支付工作,每年款项支付以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下达的资金为准。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项目合同为准。 |
验收要求 | 1期:1、中标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技术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等工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依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4、中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 5、中标人必须积极主动、自觉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测绘服务 |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 项 | 1.00 | 1,900,000.00 | 1,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 1 | 一、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本项目工作范围分为3大片区承接,其中本采购包的中标人完成采购包3片区(大龙街、石碁镇、石楼镇、沙湾街、桥南街、化龙镇;届时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内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二)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范围:番禺区全区。(三)主要工作内容:根据番禺区不动产登记及测绘监督管理情况,中标人按照本单位测绘资质许可范围,承担番禺区用于不动产确权登记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技术审核,实地查验(看现场)、验收及权籍成果数据汇交入库和资料打印、收集、整理、扫描,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调查研究等,番禺辖区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以及其它协助工作。1.技术审核工作内容:(1)技术审核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权籍调查程序的规范性审核、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实地查验、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公告、成果数据完整性和合法性检查、成果报告结论等。(2)为进一步加强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管理,在技术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统一使用相应代码表示并记录、反馈。(3)中标人还应按照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及其它相关要求开展技术审核工作。(4)数据成果汇交等其它工作应按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使用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权籍管理子系统开展权籍成果入库及明确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执行。(5)中标人在开展技术审核工作过程中应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提供相关系统(软件)操作的指导和协助。(6)中标人应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2.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工作内容:承担番禺辖区内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3.协助工作内容: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第26页- |
| | 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将由采购人视情况具体安排。 |
| 2 | 二二、、工工作作时时限限要要求求不不动动产产权权籍籍调调查查成成果果技技术术审审核核工工作作时时限限成果在不动产权籍管理子系统受理后,中标人原则上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核工作(特别复杂且工作量较大的,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延期,总办理期限最多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涉及紧急事项应实现即时申请、即时办理),并提交采购人下属单位进行行政单位审核。 |
| | 三三、、工工作作与与技技术术要要求求((一一))工工作作总总体体要要求求::鉴于该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与群众关系密切、技术要求高、时限性严格、突击工作量大等特点,因此,中标人应为该项目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做好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以及随时加班加点限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其中:1.本采购包的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专业。2.统一审核标准。为确保本项目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标准的统一性,每宗项目进行技术审核时,同步实行三个采购包中标人之间互检工作,保证三个采购包统一审核标准。3.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工作任务;中标人派驻的工作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脱采购人的工作安排。4.中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拟定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后续服务的响应时间及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时长。如服务期限到期,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安排的工作中标人未完成的,且采购人未完成下年度招标工作时,中标人须承诺继续协助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期间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须须提提供供承承诺诺函函,,格格式式自自拟拟))5.中标人对其已完成技术审核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适用性、合规性、合法性完全负责,并同时承担相关的技术解释工作。((二二))工工作作程程序序要要求求中标人中标后,应立即寻找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和组织技术审核队伍,并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建立项目部,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同时应针对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编制项目周报和月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撰写专业报告,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各种统计分析图表和项目跟踪图表等;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人员派驻的要求,安排合适的工作人员到采购人办公场所,在采购人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三三))人人员员要要求求::1.考虑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须核查历史权属文件及相关测绘成果涉及保密须严加管理的特殊性,为方便沟通及顺利开展业务,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处设立办-第27页- |
| | 公地点,技术审核项目时必须使用政务网络,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部办公场所到达采购人处步行约15分钟到达。中标人应选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可常驻番禺项目的测绘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且需固定在番禺项目部工作,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和成果提交。2.本采购包项目部应安排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1人(包括:①番禺项目部常驻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审核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及对接协调的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并确保在工作量大时,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增加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胜任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以及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及对接协调等工作的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工作人员;②派驻采购人办公地点协助工作人员1人,需在采购人办公场所驻点跟班学习,在跟班学习期间的工作时间和任务由采购人统一管理,针对派驻人员,中标人不得再安排其他工作,服务期至合同终止,全部工作完成并交接完为止。★3.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非采购人要求,不得更换。针对其他实施人员,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实施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提前一个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不超过投标文件填报服务人员总数的 20%。(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中标人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严格做好测绘保密工作和组织好安全生产(拟投入的团队成员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或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或“保密员资格证书”以及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有相关项目的工作业绩经验,投入的测绘服务人员要具备一定工作条件资格及相关经验。5.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精神,积极主动、自觉配合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6.窗口人员需按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统一服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四)设备要求中标人为项目提供车辆和与本项目相关的测绘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①计算机不少于8台;②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不少于1台;③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全站仪、手持测距仪各不少于2台),投入的仪器设备需状态良好,能满足工作需要。(五)扣罚中标价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中标人务须加强审核质量,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采购人发现项目人员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不称职的项目主要人员和其他项目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更换,若中标人不执行或未按期限进行更换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技术力量不足等可能导致项-第28页- |
| 3 | 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丛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上述情形,若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项目的委托,并保证按时保质上交成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发现并确认中标人有转包或分包现象,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投入设备(电脑、车辆、测量仪器等)状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若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中标人本项目投入的测量仪器须存放于项目部,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采购人发现测量仪器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发现1次的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按本中标总价 0.5‰的数额),发现3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合同期满时,中标人必须上交全部项目成果,包括档案扫描、电子文件与纸质档案一并递交,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未拨付的项目经费采购人有权不再支付。7.项目过程中,中标人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管理规定约束,如中标人违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上述所列,采购人终止合同后,无需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视具体情况,追究中标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或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在国家测绘征信系统上录入违约记录。而对于失信企业到番禺区开展测绘业务,番禺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进行严格管理。(六)技术基本要求: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由采购人具体确定,一般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广州20坐标系(西带)、20国家大地(或直角)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广州高程系统;采用1:50成图比例尺,也可视情况采用1:10或1:20国家基本比例尺;面积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面积计算。主要技术依据和标准要求: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购合同书;3.本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书;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国家标准;-第29页- |
| | 7.《土地调查条例》(修正本)(2018 年3月19日,国务院);8.《宗地编码规则(试行)》(2012,国土资源部);9.《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7);10.《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8-207);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式第 1 部分:1:50、1:10、1:20 地形图式》(GB/T20257.1-2017);1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T73-2019,2019年1月1日实施);13.《城市测量规范》(CJ T8-201);1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15.《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8);16.《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9);17.《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国家标准;18.《地籍调查规程》(DB401/T 2-2018)地方标准;19.《数字地图测量技术规程》(DB401/T31-2019);20.《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21.《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8);2.《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3〕17 号);23.《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24.《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式》(GB/T17986.2-20);25.《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401T 5-2018);26.《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地下空间产权测绘技术规范》(DBJ4010/T149-2012);27.其它有关技术标准。(七)数据安全及保密1.本项目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规划图、历史用地红线图、地形地籍图、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域界线等)和作业过程资料。2.本项目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中标人在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部使用,只能用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3.中标人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在项目结束后返还采购人提供的所有相关涉密数据;对于不能返还的,由中标人对需要销毁的数据等资料进行统一造册后报采购人备查;对于涉密数据的光盘、硬盘及其它数据载体,中标人需在半个月内按照保密相关规定统一销毁,销毁记录须向采购人提交并永久保存;对于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数据的储存载体,中标人需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至采购人,不得保留备份。4.中标人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5.中标人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造成后果的,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6.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检查作业单位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监督实施。7.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就本项目与派驻的每一名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保证严格执行。-第30页- |
| | 8.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版本另行制定),确保相关数据的保密与安全。(八)成果要求及权益1.本项目所产生全部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2.中标人应依据采购人要求提交本项目成果材料。3.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利用中标人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4.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利用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5.中标人应在项目服务期间整理完成审核项目的全部归档资料,包括档案扫描件、电子文件及纸质版文件。6.合同期满时,中标人必须将所有资料整理,移交采购人,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并按照第三条第(七)款第3项要求处理有关数据,不得备份、复制相关数据资料。7.双方可共同申报奖项,相关申报资料由中标人负责,人员名单由双方共同研究决定。(九)其它要求1.中标人须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中标人须按照国家、省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技术审核、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工作,并协助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直至项目验收通过。3.中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技术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4.中标人的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5.中标人在番禺区开展技术审核工作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相关测绘规范实施测绘作业,同时应当遵守广州市和番禺区不动产测绘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6.中标人在番禺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或工作人员变动等信息,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采购人备案。7.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8.合同期间,中标人不得同时在番禺区从事与本项目对应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作业工作。9.本项目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不得转包、分包,中标人必须以自己的测绘仪器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十)成果监督检查1.中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第31页- |
| | 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2.中标人必须积极主动、自觉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 |
| 4 | 四四、、现现场场答答辩辩1、本项目有现场答辩环节,投标人须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情况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内容包括投标人是否深刻理解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时间及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的掌握,是否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管理和测绘服务现状,对项目需求分析是否准确透彻、条理清晰,对项目的重点与难点的逐一单独分析是否准确到位,应对措施是否可行和高效,是否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相应程度等进行述标。2、答辩环节须由拟派本采购包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上述答辩内容须同时提供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的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3、现场答辩等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3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采购包2:总价采购包3: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采购包2: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采购包3: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一、、电电子子投投标标文文件件((必必须须提提供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 0 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非加加密密电电子子版版投投标标文文件件使使用用情情形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采购包2: 2家采购包3: 2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 1家采购包2: 1家采购包3: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采购包3: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 | 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定标顺序为采购包01至采购包03,本项目各采购包不得兼中,根据定标顺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评标委员会将采购包0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推荐给采购人作为该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采购包02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已成为采购包0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根据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采购包的中标人的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采购包0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直至推选完所有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依法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报价高于第一名报价20%(含)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1)以各采购包的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预算金额在100万以下的,代理服务费按1.5%计算;101万到500万的,按0.8%计算…… (3)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按《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3: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10%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10%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 | |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依据《投标函》。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依据《投标函》。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依据《投标函》。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依据《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万元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
8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
9 | 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
10 | 采购包01的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四个专业。 | 采购包01的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四个专业。 |
11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采购包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依据《投标函》。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依据《投标函》。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依据《投标函》。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依据《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
8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
9 | 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依据《投标函》。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依据《投标函》。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依据《投标函》。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依据《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服务期限要求 | 是否满足项目的服务期限要求。 |
2 | 签署盖章要求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 |
4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是否按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5 | 投标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且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
6 | 报价合理性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7 | “★”号条款 | 投标文件是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须满足带“★”号条款)。 |
8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9 | 其他无效情形 | 未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服务期限要求 | 是否满足项目的服务期限要求。 |
2 | 签署盖章要求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 |
4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是否按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5 | 投标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且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
6 | 报价合理性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7 | “★”号条款 | 投标文件是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须满足带“★”号条款)。 |
8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9 | 其他无效情形 | 未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25.0分技术部分60.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 | |
| 现场答辩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6.0; ) | 投标人须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情况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内容包括投标人是否深刻理解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时间及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的掌握,是否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管理和测绘服务现状,对项目需求分析是否准确透彻、条理清晰,对项目的重点与难点的逐一单独分析是否准确到位,应对措施是否可行和高效,是否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相应程度等进行述标,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对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理解透彻准确,详细分析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了解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对服务需求进行了详细且深入的分析说明,对项目的重难点分析详细且深入,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优秀的解决方案,得6分。 (2)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理解比较准确,能提出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对服务需求和项目重难点进行了较详细分析,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较好的解决方案,得4分。 (3)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理解一般,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不了解,对服务需求和项目重难点进行了一般分析,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方案,得2分。 (4)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或提供的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不够理解,未提出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对服务需求和项目的重难点未进行分析,不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方案或无参与答辩的,不得分。 注:上述环节须由拟派本采购包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如非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的,本项不得分。答辩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上述答辩内容须同时提供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的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 |
项目整体流程、工作内容、实施方法及总体技术方案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6.0; )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项目整体作业流程;②技术方案是否完全满足国家规范、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采购人需求;③对项目内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技术路线及应对措施等,进行评审:(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技术方案设计完善、明确且完全符合项目实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清晰,方法准确,技术路线有利于项目实施,特别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时,有详细、完整的应对措施,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能提供技术方案设计符合项目实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技术路线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有提供应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的部分措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投标人制定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有缺漏,技术方案设计不符合实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的应对措施有缺漏,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2分; (4)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管理方案及进度计划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6.0; )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方案及进度计划进行评审,包括①项目组织实施方案;②项目管理、工期安排;③工作团队组织架构;④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⑤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情况进行评价: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度计划,能清晰提供工作团队组织架构、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每个工作节点衔接顺畅,能提供详细的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度计划,有提供工作团队组织架构、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但不清晰,提供的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简单,能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投标人制定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度计划有缺漏,工作团队组织架构简单,工作程序和步骤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2分; (4)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6.0; )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包括①项目成果质量管理;②质量控制保证措施;③质量控制承诺等进行评价:(1)投标人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明确,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度详细、完整,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质量管理目标,能提供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度,风险控制措施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投标人制定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有缺漏,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度不完善,措施内容简单,风险控制措施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2分; (4)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 (3.0分) | 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测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含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资格证书,得1分,无不得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与的项目获得测绘地理信息类或测绘工程类的奖项, 得1分,无则不得分;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以上每一项最高得1分,累计最高得3分。 注:1.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相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第(1)项中“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上述第(1)项中旧职称证为“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的,为“正高级工程师”。 4.上述第(2)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技术实力 (3.0分) | 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测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含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职称资格证书,得1分,无则不得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与的项目获得测绘地理信息类或测绘工程类的奖项,得1分,无则不得分;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以上每一项最高得1分,累计最高得3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相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第(1)项中“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上述第(1)项中旧职称证为“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的,为“正高级工程师”。 4.上述第(2)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专业技术团队 (15.5分) | 投标人组建的专业技术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1)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每1人得0.70分,本项最高得3.5分。 (3)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每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投入上述专业技术团队成员参与测绘地理信息类项目并取得获奖证书的,一等奖每项得1分,二等奖及以下每项得0.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一项目多人获奖按一人计算,同一人参与多个项目获奖的不重复计算得分。 (5)拟投入上述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经验,每1人参与1个项目得1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一项目多人参与按一人计算,同一人参与多个项目的不重复计算得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相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 上述第(1)、(2)、(3)项中“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 上述第(4)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安全保密 (4.5分) | 投标人拟投入的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以下证明文件之一: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每个得0.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5分。 (2)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或“保密员资格证书”每个得1分;本项累计最多得2分。 (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一单位多人参加同一培训主题按一次计算),每次得0.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分。 注:同时具备两个或以上证件的,可累计得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截图已通过考核的信息(附网络查询途径)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的均不得分。 |
服务便利性措施与保障 (3.0分) | 根据投标人的办公场所情况有利于项目开展和服务的便利性进行评审。 (1)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15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属管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3分; (2)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2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属管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2分; (3)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3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属管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1分; (4)无法承诺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没有相关描述不得分。 |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 (3.0分),(等次分值选择:0.0; 1.0; 2.0; 3.0; ) | 对投标人为本项目拟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包括①后续服务是否具体、及时,②是否能够提供专业化的后续服务(包括如项目服务期限到了,投标人承诺可以提供后续服务的时长情况),设备配置是否满足需求等进行评价: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明确,时效性高,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简单,时效性低,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投标人制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有缺漏,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项目的实际,不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没有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 |
设备配置 (3.0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仪器设备情况: (1)计算机≥ 9台,得1分; 6~8台,得0.5分;少于6台则不得分。 (2)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1台,得0.5分;无则不得分。 (3)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手持测距仪,均≥3台的,得1分;均≥2台的,得0.5分;少于2台则不得分。 (4)测深仪≥2台,声速仪≥1台,水位计≥2台,浅地层剖面仪≥1台,多波束测深系统≥2套,均符合的,得0.5分;其它不得分。 (5)其余不得分; (6)上述均以最低数量的一项所在范围计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仪器图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
车辆情况 (1.0分) | (1)拟投入本项目使用车辆2台或以上的得1分; (2)拟投入本项目使用车辆1台的得0.5分; (3)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使用车辆以单位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
商务部分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5.0分) | 投标人获得以下有效期内的认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得1分; (4)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书,得1分; (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网络查询途径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
| 同类项目经验 (6.0分)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 (1)独立承担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2)独立承担的“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土地权籍调查项目、全国土地调查项目、基础测绘项目的作业或审查或监理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 (3)独立承担的海洋测绘项目的作业或审查或监理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无则不得分。 注: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否则无效。分包、转包或劳务合作合同无效。 |
| 服务综合实力 (4.0分) | (1)投标人参与编制测绘地理信息类国家规范或行业标准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覆盖本项目作业区范围的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的得1分;无则不得分。 (3)投标人在“自然资源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http://zwfw.ch.mnr.gov.cn/index)的“资质单位信用信息”中无存在不良信息的,得1分;如有存在不良信息,本项不得分。 ①上述第(1)项须提供规范标准(显示有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人作为参编单位名录截选页或图片)复印件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②上述第(2)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③上述第(3)项所提及的资质单位信用信息以投标人在“自然资源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网站(http://zwfw.ch.mnr.gov.cn/index)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相关不良信息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获奖情况 (10.0分) |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测绘地理信息类项目获奖的情况: 一等奖(金奖或同等级别)每项得2分;二等奖(银奖或同等级别)每项得1分;三等奖(铜奖或同等级别)每项得0.5分;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6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测绘类职业技能竞赛团体奖的情况: 一等奖每项得2分;二等奖每项得1分;三等奖每项得0.5分;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 注: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没有提供的均不得分; ②上述奖项同一项目(同一次竞赛)获多项奖不重复计分; ③上述第(1)项须同时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综合信用分 |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
| 现场答辩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6.0; ) | 投标人须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情况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内容包括投标人是否深刻理解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时间及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的掌握,是否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管理和测绘服务现状,对项目需求分析是否准确透彻、条理清晰,对项目的重点与难点的逐一单独分析是否准确到位,应对措施是否可行和高效,是否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相应程度等进行述标,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对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理解透彻准确,详细分析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了解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对服务需求进行了详细且深入的分析说明,对项目的重难点分析详细且深入,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优秀的解决方案,得6分。 (2)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理解比较准确,能提出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对服务需求和项目重难点进行了较详细分析,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较好的解决方案,得4分。 (3)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理解一般,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不了解,对服务需求和项目重难点进行了一般分析,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方案,得2分。 (4)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或提供的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不够理解,未提出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对服务需求和项目的重难点未进行分析,不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方案或无参与答辩的,不得分。 注:上述环节须由拟派本采购包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如非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的,本项不得分。答辩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上述答辩内容须同时提供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的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 |
项目整体流程、工作内容、实施方法及总体技术方案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6.0; )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项目整体作业流程;②技术方案是否完全满足国家规范、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采购人需求;③对项目内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现场指界及公告)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技术路线及应对措施等,进行评审: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技术方案设计完善、明确且完全符合项目实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清晰,方法准确,技术路线有利于项目实施,特别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时,有详细、完整的应对措施,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能提供技术方案设计符合项目实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技术路线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有提供应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的部分措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投标人制定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有缺漏,技术方案设计不符合项目实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的应对措施有缺漏,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2分; (4)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管理方案及进度计划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6.0; )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方案及进度计划进行评审,包括①项目组织实施方案;②项目管理、工期安排;③工作团队组织架构;④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⑤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情况进行评价: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度计划,能清晰提供工作团队组织架构、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每个工作节点衔接顺畅,能提供详细的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度计划,有提供工作团队组织架构、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但不清晰,提供的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简单,能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投标人制定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度计划有缺漏,工作团队组织架构简单,工作程序和步骤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2分; (4)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6.0; )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包括①项目成果质量管理;②质量控制保证措施;③质量控制承诺等进行评价:(1)投标人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明确,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度详细、完整,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质量管理目标,能提供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度,风险控制措施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投标人制定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有缺漏,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度不完善,措施内容简单,风险控制措施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2分; (4)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 (3.0分) | 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得1分,无不得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与的项目获得测绘地理信息类或测绘工程类的奖项,得1分,无则不得分;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以上每一项最高得1分,累计最高得3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相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第(1)项中“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上述第(2)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技术实力 (3.0分) | 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得1分,无则不得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与的项目获得测绘地理信息类或测绘工程类的奖项,得1分,无则不得分;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以上每一项最高得1分,累计最高得3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相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第(1)项中“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上述第(2)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专业技术团队 (15.5分) | 投标人组建的专业技术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1)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1人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每1人得0.80分,本项最高得4分。 (3)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每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投入上述专业技术团队成员参与测绘地理信息类项目并取得获奖证书的,一等奖每项得1分,二等奖及以下每项得0.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一项目多人获奖按一人计算,同一人参与多个项目获奖的不重复计算得分。 (5)拟投入上述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经验,每1人参与1个项目得1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一项目多人参与按一人计算,同一人参与多个项目的不重复计算得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相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第(1)、(2)、(3)项中“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上述第(4)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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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保密 (4.5分) | 投标人拟投入的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以下证明文件之一: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每个得0.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5分。 (2)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或“保密员资格证书”每个得1分;本项累计最多得2分。 (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一单位多人参加同一培训主题按一次计算),每次得0.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分。 注:同时具备两个或以上证件的,可累计得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截图已通过考核的信息(附网络查询途径)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的均不得分。 |
| 服务便利性措施与保障 (3.0分) | 根据投标人的办公场所情况有利于项目开展和服务的便利性进行评审。 (1)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15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属管理单位工作地点,得3分; (2)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2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属管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2分; (3)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3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属管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1分; (4)无法承诺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没有相关描述不得分。 |
|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 (3.0分),(等次分值选择:0.0; 1.0; 2.0; 3.0; ) | 对投标人为本项目拟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包括①后续服务是否具体、及时,②是否能够提供专业化的后续服务(包括如项目服务期限到了,投标人承诺可以提供后续服务的时长情况),设备配置是否满足需求等进行评价: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明确,时效性高,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简单,时效性低,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投标人制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有缺漏,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项目的实际,不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没有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 |
| 设备配置 (3.0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仪器设备情况: (1)计算机≥7台,得1.5分; 4~6台,得1分;少于4台则不得分。 (2)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1台,得0.5分;无则不得分。 (3)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全站仪、手持测距仪,均≥3台的,得1分;均≥2台的,得0.5分;少于2台则不得分。 (4)其余不得分; (5)上述均以最低数量的一项所在范围计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仪器图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
| 车辆情况 (1.0分) | (1)拟投入本项目使用车辆2台或以上的得1分; (2)拟投入本项目使用车辆1台的得0.5分; (3)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使用车辆以单位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5.0分) | 投标人获得以下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4)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网络查询途径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
商务部分 | | |
| 同类项目经验 (6.0分)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 (1)独立承担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 (2)独立承担的“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土地权籍调查项目、全国土地调查项目、基础测绘项目的作业或审查或监理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 注: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否则无效。分包、转包或劳务合作合同无效。 |
| 服务综合实力 (4.0分) | (1)投标人参与编制测绘地理信息类国家规范或行业标准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覆盖本项目作业区范围的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服务的得1分,无则不得分。 (3)投标人在“自然资源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http://zwfw.ch.mnr.gov.cn/index)的“资质单位信用信息”中无存在不良信息的,得1分;如有存在不良信息,本项不得分。 注:①上述第(1)项须提供规范标准(显示有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人作为参编单位名录截选页或图片)复印件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②上述第(2)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③上述第(3)项所提及的资质单位信用信息以投标人在“自然资源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网站(http://zwfw.ch.mnr.gov.cn/index)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相关不良信息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获奖情况 (10.0分) |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测绘地理信息类项目获奖的情况: 一等奖(金奖或同等级别)每项得2分;二等奖(银奖或同等级别)每项得1分;三等奖(铜奖或同等级别)每项得0.5分;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6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测绘类职业技能竞赛团体奖的情况: 一等奖每项得2分;二等奖每项得1分;三等奖每项得0.5分;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 注: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没有提供的均不得分; ②上述奖项同一项目(同一次竞赛)获多项奖不重复计分; ③上述第(1)项须同时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综合信用分 |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25.0分技术部分60.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 | |
| 现场答辩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6.0; ) | 投标人须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情况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内容包括投标人是否深刻理解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时间及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的掌握,是否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管理和测绘服务现状,对项目需求分析是否准确透彻、条理清晰,对项目的重点与难点的逐一单独分析是否准确到位,应对措施是否可行和高效,是否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相应程度等进行述标,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对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理解透彻准确,详细分析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了解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对服务需求进行了详细且深入的分析说明,对项目的重难点分析详细且深入,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优秀的解决方案,得6分。 (2)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理解比较准确,能提出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对服务需求和项目重难点进行了较详细分析,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较好的解决方案,得4分。 (3)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理解一般,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不了解,对服务需求和项目重难点进行了一般分析,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方案,得2分。 (4)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或提供的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不够理解,未提出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对服务需求和项目的重难点未进行分析,不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方案或无参与答辩的,不得分。 注:上述环节须由拟派本采购包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如非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的,本项不得分。答辩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上述答辩内容须同时提供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的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 |
项目整体流程、工作内容、实施方法及总体技术方案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6.0; )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项目整体作业流程;②技术方案是否完全满足国家规范、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采购人需求,③对项目内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不动产单元编码、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现场指界及公告)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技术路线及应对措施等进行评审: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技术方案设计完善、明确且完全符合项目实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清晰,方法准确,技术路线有利于项目实施,特别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不动产单元编码、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时,有详细、完整的应对措施,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能提供技术方案设计符合项目实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技术路线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有提供应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不动产单元编码、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的部分措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投标人制定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有缺漏,技术方案设计不符合项目实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不动产单元编码、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的应对措施有缺漏,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2分; (4)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管理方案及进度计划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6.0; )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方案及进度计划进行评审,包括①项目组织实施方案;②项目管理、工期安排;③工作团队组织架构;④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⑤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情况进行评价: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度计划,能清晰提供工作团队组织架构、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每个工作节点衔接顺畅,能提供详细的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度计划,有提供工作团队组织架构、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但不清晰,提供的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简单,能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投标人制定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度计划有缺漏,工作团队组织架构简单,工作程序和步骤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2分; (4)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6.0; )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包括①项目成果质量管理;②质量控制保证措施;③质量控制承诺等进行评价:(1)投标人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明确,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度详细、完整,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质量管理目标,能提供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度,风险控制措施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投标人制定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有缺漏,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度不完善,措施内容简单,风险控制措施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2分; (4)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 (3.0分) | 项目负责人(1人): (1)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得1分;无不得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与项目获得测绘地理信息类或测绘工程类的奖项,得1分,无则不得分。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以上每一项最高得1分,累计最高得3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相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第(1)项中“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上述第(2)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技术实力 (3.0分) | 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得1分,无则不得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与项目获得测绘地理信息类或测绘工程类的奖项,得1分,无则不得分。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以上每一项最高得1分,累计最高得3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②如相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第(1)项中“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上述第(2)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专业技术团队 (15.5分) | 投标人组建的专业技术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1)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每1人得 0.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3)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每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投入上述专业技术团队成员参与测绘地理信息类项目并取得获奖证书的,一等奖每项得1分,二等奖及以下每项得0.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一项目多人获奖按一人计算,同一人参与多个项目获奖的不重复计算得分。 (5)拟投入上述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经验,每1人参与1个项目得1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一项目多人参与按一人计算,同一人参与多个项目的不重复计算得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相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 上述第(1)、(2)、(3)项中“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 上述第(4)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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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保密 (4.5分) | 投标人拟投入的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以下证明文件之一: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每个得0.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5分。 (2)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或“保密员资格证书”每个得1分;本项累计最多得2分。 (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一单位多人参加同一培训主题按一次计算),每次得0.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分。 注:同时具备两个或以上证件的,可累计得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截图已通过考核的信息(附网络查询途径)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的均不得分。 |
| 服务便利性措施与保障 (3.0分) | 根据投标人的办公场所情况有利于项目开展和服务的便利性进行评审。 (1)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15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属管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3分; (2)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2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属管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2分; (3)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3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属管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1分; (4)无法承诺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没有相关描述不得分。 |
|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 (3.0分),(等次分值选择:0.0; 1.0; 2.0; 3.0; ) | 对投标人为本项目拟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包括①后续服务是否具体、及时,②是否能够提供专业化的后续服务(包括如项目服务期限到了,投标人承诺可以提供后续服务的时长情况),设备配置是否满足需求等进行评价: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明确,时效性高,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简单,时效性低,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投标人制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有缺漏,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项目的实际,不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没有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 |
| 设备配置 (3.0分) | 拟投入本项目仪器设备情况: (1)计算机≥11台,得1.5分; 8~10台,得1分;少于8台则不得分。 (2)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1台,得0.5分;无则不得分。 (3)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全站仪、手持测距仪,均≥3台的,得1分;均≥2台的,得0.5分;少于2台不得分。 (4)其余不得分。 (5)上述均以最低数量的一项所在范围计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仪器图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
| 车辆情况 (1.0分) | (1)拟投入本项目使用车辆2台或以上的得1分; (2)拟投入本项目使用车辆1台的得0.5分; (3)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使用车辆以单位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5.0分) | 投标人获得以下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4)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网络查询途径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
商务部分 | | |
| 同类项目经验 (6.0分)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 (1)独立承担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 (2)独立承担的“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土地权籍调查项目、全国土地调查项目、基础测绘项目的作业或审查或监理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 注: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否则无效。分包、转包或劳务合作合同无效。 |
| 服务综合实力 (4.0分) | (1)投标人参与编制测绘地理信息类国家规范或行业标准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覆盖本项目作业区范围的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服务的得1分,无则不得分。 (3)投标人在“自然资源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http://zwfw.ch.mnr.gov.cn/index)的“资质单位信用信息”中无存在不良信息的,得1分;如有存在不良信息,本项不得分。 注:①上述第(1)项须提供规范标准(显示有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人作为参编单位名录截选页或图片)复印件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②上述第(2)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③上述第(3)项所提及的资质单位信用信息以投标人在“自然资源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网站(http://zwfw.ch.mnr.gov.cn/index)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相关不良信息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获奖情况 (10.0分) |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测绘地理信息类项目获奖的情况: 一等奖(金奖或同等级别)每项得2分;二等奖(银奖或同等级别)每项得1分;三等奖(铜奖或同等级别)每项得0.5分;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6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测绘类职业技能竞赛团体奖的情况: 一等奖每项得2分;二等奖每项得1分;三等奖每项得0.5分;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 注: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没有提供的均不得分; ②上述奖项同一项目(同一次竞赛)获多项奖不重复计分; ③上述第(1)项须同时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综合信用分 |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
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服务期 | 合同金额(元) |
|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提交形式及数量 |
1 | 项目技术设计书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2 |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计划、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的具体质量监督制度、数据安全保密措施、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3 | 项目部组建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等)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4 | 周报、月报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5 | 每季度技术审核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后编制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6 | 半年、全年项目工作情况报告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两份。 |
7 | 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的归档资料、项目清单 | 扫描件、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8 | 本合同所列“协助工作”的相关工作资料 | 结合工作实际视具体情况而定。 |
9 | 协助开展辖区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相关资料 | 扫描件、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10 | 协助开展辖区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疑点疑区核查、海籍调查等工作,以及海域使用信息统计和海域综合管理技术支持工作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巡查记录、巡查相片、海域疑点疑区台账等)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相片需同时提供JPG格式文件。 |
11 | 协助开展辖区海域监测其它相关工作资料 | 结合工作实际视具体情况而定。 |
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服务期 | 合同金额(元) |
|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提交形式及数量 |
1 | 项目技术设计书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2 |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计划、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的具体质量监督制度、数据安全保密措施、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3 | 项目部组建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等)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4 | 周报、月报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5 | 每季度技术审核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后编制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6 | 半年、全年项目工作情况报告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两份。 |
7 | 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的归档资料、项目清单 | 扫描件、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8 | 本合同所列“协助工作”的相关工作资料 | 结合工作实际视具体情况而定。 |
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服务期 | 合同金额(元) |
|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提交形式及数量 |
1 | 项目技术设计书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2 |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计划、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的具体质量监督制度、数据安全保密措施、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3 | 项目部组建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等)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4 | 周报、月报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5 | 每季度技术审核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后编制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6 | 半年、全年项目工作情况报告 |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两份。 |
7 | 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的归档资料、项目清单 | 扫描件、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8 | 协助开展番禺辖区内不动产单元编码工作台账 | 扫描件、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
9 | 本合同所列“协助工作”的相关工作资料 | 结合工作实际视具体情况而定。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 | | |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 | | | | | | | |
序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发商) | 制造商企业类型 | 节能产品 | 环境标志产品 | 认证书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 | | |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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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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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___年___月___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 | |
3 |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 | |
4 |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 质保期 | |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 440113-2024-00836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 GZCQC2401FG010001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
项目名称: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 2024年)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采购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采购人: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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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番禺区不动产权籍
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述
一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
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4-00836
采购项目编号:GZCQC2401FG010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品目品目
号号
品目名称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采购标的
数量(单
数量(单
技术规格、参数及
技术规格、参数及
是否允许进口
是否允许进口
位)位)
要求要求
产品产品
1-1 测绘服务
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
1.00(项) 详见第二章
否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
作(1)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品目
号号
品目名称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采购标的
数量(单
数量(单
技术规格、参数及
技术规格、参数及
是否允许进口
是否允许进口
位)位)
要求要求
产品产品
2-1 测绘服务
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
1.00(项) 详见第二章
否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
作(2)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采购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品目品目
号号
品目名称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采购标的
数量(单
数量(单
技术规格、参数及
技术规格、参数及
是否允许进口
是否允许进口
位)位)
要求要求
产品产品
3-1 测绘服务
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
1.00(项) 详见第二章
否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
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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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
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
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
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
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
的,从其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采购包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
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采购包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
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包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
标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依据《投标函》)
4)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采购包01的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
-第3页-
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四个专业。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
标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依据《投标函》)
4)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采购包02的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
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专业。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
标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依据《投标函》)
4)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采购包03的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
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专业。
获取招标文件
三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
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四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五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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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程
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
本项目联系方式:
六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5号
联系方式: 020-846452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联系方式: 020-83576900
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小姐
电话: 020-83576900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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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第二章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属性:服务类。
2、品目类别:测绘服务。
3、投标人可选择部分或所有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应对所选采购包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
标。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得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包01-02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
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本项目采购包03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包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该行业划分
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
、项目背景
5、项目背景
不动产权籍调查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是条例实施、簿册统一和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支撑,因此原国土资源部下发《关
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或授权机构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进
行审核把关;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也要求各区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工作,确保权籍调查成果符合不动产登
记要求。随着番禺区开发建设的高速发展,以及番禺区地理位置优越性的突显,特别是番禺区肩负着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打
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核心门户城市的使命。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业务,如地籍测量、房产测
绘等测绘工作大幅度增加;同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主要是在确认调查机构的资质、调查成果的完整性、调查程序的
规范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测绘技术与地理信息空间分析技术,对地籍测量和权属调查成果的准确性进行确认,即通过精准的
测绘技术手段实地检核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通过地理信息的空间分析技术,对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系统的多源权
属数据进行比对,查清地块及其周边权属、地上地下不动产等状况,而开展上述两方面工作,均需要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作
业人员和测绘仪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
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加强对不动产测绘的管理,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成
果质量的监督管理。因此,采购人作为番禺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权籍调查
成果技术审核质量和行政效能,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确保权籍调查成果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拟通过政府采购的方
式,委托3家综合能力强,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影响力大、信誉好的测绘服务单位,由区财政出资,协助采购人加强番禺区不
动产测绘市场管理,配合采购人下属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测绘和信息管理所开展技术审核及其它相关工作。
6、本项目各采购包预算金额如下:
采购包号
采购包号
采购包名称
采购包名称
服务期服务期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01
02
03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
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
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
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1年
1,600,000.00元
1年
1,500,000.00元
1年
1,900,000.00元
包括项目审核工作及相关服
务等。
包括项目审核工作及相关服
务等。
包括项目审核工作及相关服
务等。
★7、承包方式:本项目采购包01、采购包02、采购包03均为包干价(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不得超过结算经费)。
-第6页-
8、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各采购包均适用)
★8.1.服务期限:1年。
8.2.服务地点:根据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及内容要求,中标人应自行选定符合要求及便于开展工作的办公地点进行服务。
8.3.合同的签订:
待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与采购人按以下依据签定本招标项目合同,否则,采购人
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签订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国家或采购人相关标准合同;
(3)其它相关内容以合同附件约定。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主要商务要求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标的提供的地点
1年
广州市
付款方式
验收要求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经双方签定生效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采购
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
2期:支付比例30%,服务期满六个月,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材料,经检
查通过,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
3期:支付比例40%,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完成项目所有工作,通过采购人组
织的验收,并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完成工作交接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
下达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40%的款项。 注:根据区财政经费预算,项目
经费分三次拨付的方式进行,本项目所指的款项支付时间为采购人内部发起请
款流程的时间,采购人完成请款流程并将请款材料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后视为已
完成采购人的支付工作,每年款项支付以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下达的资金为准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
采购人和投标人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项目合同为准。
1期:1、中标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
技术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等工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依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
的验收方法: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4、中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
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
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 5、中标人必须
积极主动、自觉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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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1.本项目按总价进行报价,本采购包最高限价16
0万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报价中必须包含
下列费用: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②实地查验(大型、居住、商业
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及重大疑难案件、用地界线存在重叠(偏移)等问题的
案件实地查验率100%,其它类型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实地查验率原则上不
少于30%);③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④资料收集;
⑤项目技术审核阶段全部的图(文)档打印、装订;⑥技术审核成果材料的整
理、扫描、汇交;⑦项目成果数据汇交入库;⑧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
,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
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
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除开展上述技术审核及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外,各项目的相关工作费用同时包含车辆使用、仪器设备使用、全额含税发票
,项目成果验收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
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还须包含协助采购人开展番
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
其他
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
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
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
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属无偿协助工作,不另支付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
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
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3.价格依据:采购人的不动产权籍
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的收费
标准统一按照《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测财字〔2002〕3号)及《测绘生产
成本费用定额》(财建字〔2009〕17号)等有关规定、相关比例审核标准及
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结算;其它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
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
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
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
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属无
偿协助工作,不另计价。 4.结算要求: 本工作费用为包干价(以实际中标金
额为准,不得超过结算经费)。
技术标准与要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序
号号
品目品目
名称名称
标的名称
标的名称
测绘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
1
服务
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单单
位位
项
数数
量量
1.
0
0
分项预算单
分项预算单
分项预算总
分项预算总
价(元)
价(元)
价(元)
价(元)
所属行业
所属行业
1,600,000.
1,600,000.
其他未列
00
00
明行业
技术技术
要求要求
详见
附表
一
附表附表 一一 ::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 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
年)及相关服务工作( 1))
参数性质
序
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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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
(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
本项目工作范围分为3大片区承接,其中本采购包的中标人完成采购包1片区(洛
浦街、大石街、石壁街、钟村街、沙头街;届时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内的不
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
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
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
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
、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
(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范围:
(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范围:
石楼镇、化龙镇的海域范围。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三)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番禺区不动产登记及测绘监督管理情况,中标人按照本单位测绘资质许可范
围,承担番禺区用于不动产确权登记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实地查验(看
现场)、验收及权籍成果数据汇交入库和资料打印、收集、整理、扫描,不动产权籍
调查相关调查研究等,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以及其它协助工
作。
技术审核工作内容:
1.技术审核工作内容:
(1)技术审核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内容应包括但不
限于: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权籍调查程序的规范性审核、权籍调查成果现场
实地查验、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公告、成果数据完整性和合法性检查、成果报告结论等
。
(2)为进一步加强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管理,在技术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存在
1
问题,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统一使用相应代码表示并记录、反馈。
(3)中标人还应按照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
工作指引(试行)》及其它相关要求开展技术审核工作。
(4)数据成果汇交等其它工作应按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
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使用广州市不
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权籍管理子系统开展权籍成果入库及明确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执
行。
(5)中标人在开展技术审核工作过程中应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提供相关系统(
软件)操作的指导和协助。
(6)中标人应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
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
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内容:
2.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内容:
(1)协助开展辖区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开展批前海域使用现场调查、权属
核查与界址核实,为海域管理业务提供技术支撑;
(2)协助开展辖区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疑点疑区核查、海籍调查等工作,以及海
域使用信息统计和海域综合管理技术支持工作;
(3)协助开展辖区海域监测其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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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工作内容:
3.协助工作内容:
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
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
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
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
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将由采购人视情况具体安排。
二、工作时限要求
二、工作时限要求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成果在不动产权籍管理子系统受理后,中标人原则上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
核工作(特别复杂且工作量较大的,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延期,总办理期限最多不
得超过10个工作日;涉及紧急事项应实现即时申请、即时办理),并提交采购人下属
单位进行行政单位审核。
2
(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中标人收到技术审核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核工作,提供技术意见
。
(三)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相关工作时限
中标人应会同采购人下属单位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海
域海岛监视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工作与技术要求
三、工作与技术要求
(一)工作总体要求
(一)工作总体要求
鉴于该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与群众关系密切、技术要求高、时限性严格、突击
工作量大等特点,因此,中标人应为该项目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做好随
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以及随时加班加点限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其中:
1.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
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四
个专业;
2.统一审核标准。为确保本项目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标准的统一性,每
宗项目进行技术审核时,同步实行三个采购包中标人之间互检工作,保证三个采购包
统一审核标准。
3.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工作任务;中标人派驻的工作
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脱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4.中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拟定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后续服务的响
应时间及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时长。如服务期限到期,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安排的工作
中标人未完成的,且采购人未完成下年度招标工作时,中标人须承诺继续协助采购人
(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开展相关工作,期间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中标人对其已完成技术审核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意见
的适用性、合规性、合法性完全负责,并同时承担相关的技术解释工作。
(二)工作程序要求
(二)工作程序要求
中标人中标后,应立即寻找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和组织技术审核队伍,并在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建立项目部,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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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同时应针对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编制
项目周报和月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撰写专业报告,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各
种统计分析图表和项目跟踪图表等;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
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
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人员派驻的要求,安排合适的工作人员到
采购人办公场所,在采购人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
(三)人员要求
(三)人员要求
1.考虑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须核查历史权属文件及相关测绘成果涉及
保密须严加管理的特殊性,为方便沟通及顺利开展业务,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处设立办
公地点,技术审核项目时必须使用政务网络,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部办公场
所到达采购人处步行约15分钟到达。中标人应选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可常驻番禺
项目的测绘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且需固定在番禺项目部工作,随时接受具体项
目委托和成果提交。
2.本采购包项目部应安排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9人(包括:①番禺项目部常驻人员
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含原高级工程师(教
授级))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含
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审核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
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1人具有含海洋测绘课程的测绘工程类别
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且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并确
保在工作量大时,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增加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胜任番禺区不动
产权籍调查成果、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以及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等工作的要求,否
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工作人员;②派驻采购人办公地点协助工作人员1人
,需在采购人办公场所驻点跟班学习,在跟班学习期间的工作时间和任务由采购人统
一管理,针对派驻人员,中标人不得再安排其他工作,服务期至合同终止,全部工作
完成并交接完为止。
★3.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非采购人
要求,不得更换。针对其他实施人员,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实施人员不得
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提前一个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
(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不超过投标文件填报服务人员总数的 20%。(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中标人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严格做好测绘保密工作和组织好安
全生产(拟投入的团队成员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培训考核合
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或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或“保
密员资格证书”以及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有有
相关项目的工作业绩经验,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要具备一定工作条件资格及相关经验
。
5.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工
作精神,积极主动、自觉配合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
(四)设备要求
(四)设备要求
中标人为项目提供车辆和与本项目相关的测绘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①计算
机不少于6台;②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不少于1台;③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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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手持测距仪各不少于2台;④测深仪、水位
计各不少于2台,声速仪、浅地层剖面仪各不少于1台,多波束测深系统不少于2套)
,投入的仪器设备需状态良好,能满足工作需要。
(五)扣罚中标价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五)扣罚中标价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标人务须加强审核质量,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项目部每月进行
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采购人发现项目人员无故不在番禺行政
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
或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
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不称职的项目主要人员和其他项目人员,采购人有权
要求中标人限期更换,若中标人不执行或未按期限进行更换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
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或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技术力量不足等可能导致项
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
丛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
,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上述情形,若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
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项目的委托,并保证按时保质上交成果,否则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发现并确认中标人有转包或分包现
象,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
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投入设备(电脑、车辆、测量仪器等)状况进
行检查,如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
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
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若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中标人本项目投入的测量仪器须存放于项目部,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中
标人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采购人发现测量仪
器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发现1次的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按本
中标总价0.5‰的数额),发现3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
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合同期满时,中标人必须上交全部项目成果,包括档案扫描、电子文件与纸质
档案一并递交,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
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未拨付的项目经费采购人有权不再支付。
7.项目过程中,中标人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管理规定约束,如中标
人违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
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上述所列,采购人终止合同后,无需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
视具体情况,追究中标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或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
法》等法律规定在国家测绘征信系统上录入违约记录。而对于失信企业到番禺区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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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业务,番禺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情况加强监督检
查,进行严格管理。
(六)技术基本要求:
(六)技术基本要求:
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由采购人具体确定,一般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广州2000坐标系
(西带)、2000国家大地(或直角)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广
州高程系统;采用1:500成图比例尺,也可视情况采用1:1000或1:2000国家基本
比例尺;面积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面面积计算。主要技术依据和标准要求: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购合同书;
3.本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国家标准;
7.《土地调查条例》(修正本)(2018 年3月19日,国务院);
8.《宗地编码规则(试行)》(2012,国土资源部);
9.《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10.《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
式》(GB/T20257.1-2017);
1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9,2019年11月1日实施);
13.《城市测量规范》(CJJ T8-2011);
1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15.《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8);
16.《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09);
17.《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国家标准;
18.《地籍调查规程》(DB4401/T 2-2018)地方标准;
19.《数字地图测量技术规程》(DB4401/T31-2019);
20.《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21.《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08);
22.《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 号);
23.《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
24.《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25.《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4401T 5-2018);
26.《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地下空间产权测绘技术规范》(DBJ440100/T149-20
12);
27.其它有关技术标准。
(七)数据安全及保密
(七)数据安全及保密
1.本项目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
规划图、历史用地红线图、地形地籍图、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域界线等
)和作业过程资料。
2.本项目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中标人在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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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用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3.中标人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
在项目结束后返还采购人提供的所有相关涉密数据;对于不能返还的,由中标人对需
要销毁的数据等资料进行统一造册后报采购人备查;对于涉密数据的光盘、硬盘及其
它数据载体,中标人需在半个月内按照保密相关规定统一销毁,销毁记录须向采购人
提交并永久保存;对于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数据的储存载体,中标人需在项目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移交至采购人,不得保留备份。
4.中标人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
5.中标人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
,及时补救,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造成后果的,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6.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检查作业单位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监督实施。
7.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就本项目与派驻的每一名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
保证严格执行。
8.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版本另行制定),确保相关数据的保密
与安全。
(八)成果要求及权益
(八)成果要求及权益
1.本项目所产生全部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
2.中标人应依据采购人要求提交本项目成果材料。
3.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利用中标人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
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
4.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利用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
的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
5.中标人应在项目服务期间整理完成审核项目的全部归档资料,包括档案扫描件
、电子文件及纸质版文件。
6.合同期满时,中标人必须将所有资料整理,移交采购人,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
动完成工作交接,并按照第三条第(七)款第3项要求处理有关数据,不得备份、复
制相关数据资料。
7.双方可共同申报奖项,相关申报资料由中标人负责,人员名单由双方共同研究
决定。
(九)其它要求
(九)其它要求
1.中标人须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
家的法律、法规。
2.中标人须按照国家、省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技术审核
、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等工作,并协助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
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
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
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
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直至项目验收通
过。
3.中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技术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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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人的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
5.中标人在番禺区开展技术审核工作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相关测绘规范实施
测绘作业,同时应当遵守广州市和番禺区不动产测绘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6.中标人在番禺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或工作人员变动等信息,应及时将有关
资料报采购人备案。
7.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
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
8.合同期间,中标人不得同时在番禺区从事与本项目对应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作
业工作。
9.本项目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不得转包、分包,中标人必须以自己的测绘仪器设
备、技术和劳力完成。
(十)成果监督检查
(十)成果监督检查
1.中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
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
质量要求。
2.中标人必须积极主动、自觉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
四、现场答辩
四、现场答辩
1、本项目有现场答辩环节,投标人须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
情况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内容包括投标人是否深刻理解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
容、时间及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
况的掌握,是否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管理和测绘服务现
状,对项目需求分析是否准确透彻、条理清晰,对项目的重点与难点的逐一单独分析
是否准确到位,应对措施是否可行和高效,是否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对招标文件技
4
术要求的相应程度等进行述标。
2、答辩环节须由拟派本采购包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长不超过15
分钟,上述答辩内容须同时提供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的方案放入
投标文件中。
3、现场答辩等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说明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
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主要商务要求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标的提供的地点
1年
广州市
-第15页-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经双方签定生效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采购
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
2期:支付比例30%,服务期满六个月,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材料,经检
查通过,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
3期:支付比例40%,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完成项目所有工作,通过采购人组
织的验收,并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完成工作交接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
下达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40%的款项。 注:根据区财政经费预算,项目
经费分三次拨付的方式进行,本项目所指的款项支付时间为采购人内部发起请
款流程的时间,采购人完成请款流程并将请款材料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后视为已
完成采购人的支付工作,每年款项支付以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下达的资金为准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
采购人和投标人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项目合同为准。
1期:1、中标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
技术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等工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依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
验收要求
的验收方法: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4、中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
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
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 5、中标人必须
积极主动、自觉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第16页-
其他
★一、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1.本项目按总价进行报价,本采购包最高限价15
0万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报价中必须包含
下列费用: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②实地查验(大型、居住、商业
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及重大疑难案件、用地界线存在重叠(偏移)等问题的
案件实地查验率100%,其它类型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实地查验率原则上不
少于30%);③资料收集;④项目技术审核阶段全部的图(文)档打印、装订
;⑤技术审核成果材料的整理、扫描、汇交;⑥项目成果数据汇交入库;⑦每
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
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
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除开展上述技术审
核及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外,各项目的相关工作费用同时包含车辆使用、仪
器设备使用、全额含税发票,项目成果验收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
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还须包含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
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
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
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
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属无偿协助工作,不另支
付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
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3.价格
依据:采购人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收费标准统一按照《测绘
工程产品价格》(测财字〔2002〕3号)及《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
建字〔2009〕17号)等有关规定、相关比例审核标准及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
行结算;其它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
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
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
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
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属无偿协助工作,不另计
价。 4.结算要求:本工作费用为包干价(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不得超过结
算经费)。
技术标准与要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序
号号
品目品目
名称名称
标的名称
标的名称
1
测绘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
服务
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单单
位位
项
数数
量量
1.
0
0
分项预算单
分项预算单
分项预算总
分项预算总
价(元)
价(元)
价(元)
价(元)
所属行业
所属行业
1,500,000.
1,500,000.
其他未列
00
00
明行业
技术技术
要求要求
详见
附表
一
附表附表 一一 ::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 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
年)及相关服务工作( 2))
参数性质
序
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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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
(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
本项目工作范围分为3大片区承接,其中本采购包的中标人完成采购包2片区(新
造镇、南村镇、东环街、小谷围街、市桥街;届时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内的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
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
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
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
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番禺区不动产登记及测绘监督管理情况,中标人按照本单位测绘资质许可范
围,承担番禺区用于不动产确权登记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技术审核,实地查验(
看现场)、验收及权籍成果数据汇交入库和资料打印、收集、整理、扫描,不动产权
籍调查相关调查研究等,以及其它协助工作。
技术审核工作内容:
1.技术审核工作内容:
(1)技术审核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内容应包括但不
限于: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权籍调查程序的规范性审核、权籍调查成果现场
实地查验、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公告、成果数据完整性和合法性检查、成果报告结论等
。
1
(2)为进一步加强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管理,在技术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存在
问题,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统一使用相应代码表示并记录、反馈。
(3)中标人还应按照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
工作指引(试行)》及其它相关要求开展技术审核工作。
(4)数据成果汇交等其它工作应按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
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使用广州市不
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权籍管理子系统开展权籍成果入库及明确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执
行。
(5)中标人在开展技术审核工作过程中应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提供相关系统(
软件)操作的指导和协助。
(6)中标人应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
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
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协助工作内容:
2.协助工作内容:
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
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
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多测合一”推进实施和处理采购
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
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将由采购人视情况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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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时限要求
二、工作时限要求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2
成果在不动产权籍管理子系统受理后,中标人原则上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
核工作(特别复杂且工作量较大的,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延期,总办理期限最多不
得超过10个工作日;涉及紧急事项应实现即时申请、即时办理),并提交采购人下属
单位进行行政单位审核。
三、工作与技术要求
三、工作与技术要求
(一)工作总体要求:
(一)工作总体要求:
鉴于该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与群众关系密切、技术要求高、时限性严格、突击
工作量大等特点,因此,中标人应为该项目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做好随
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以及随时加班加点限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其中:
1.本采购包的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
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
专业。
2.统一审核标准。为确保本项目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标准的统一性,每
宗项目进行技术审核时,同步实行三个采购包中标人之间互检工作,保证三个采购包
统一审核标准。
3.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工作任务;中标人派驻的工作
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脱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4.中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拟定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后续服务的响
应时间及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时长。如服务期限到期,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安排的工作
中标人未完成的,且采购人未完成下年度招标工作时,中标人须承诺继续协助采购人
(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开展相关工作,期间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中标人对其已完成技术审核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适用性、合规性、合法性
完全负责,并同时承担相关的技术解释工作。
(二)工作程序要求:
(二)工作程序要求:
中标人中标后,应立即寻找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和组织技术审核队伍,并在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建立项目部,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
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同时应针对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编制
项目周报和月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撰写专业报告,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各
种统计分析图表和项目跟踪图表等;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
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
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人员派驻的要求,安排合适的工作人员到
采购人办公场所,在采购人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
(三)人员要求:
(三)人员要求:
1.考虑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须核查历史权属文件及相关测绘成果涉及
保密须严加管理的特殊性,为方便沟通及顺利开展业务,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处设立办
公地点,技术审核项目时必须使用政务网络,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部办公场
所到达采购人处步行约15分钟到达。中标人应选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可常驻番禺
项目的测绘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且需固定在番禺项目部工作,随时接受具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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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委托和成果提交。
2.本采购包项目部应安排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7人(包括:①番禺项目部常驻人员
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关工
作经验)、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关工作经
验)、技术审核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并确保在工作量大时
,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增加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胜任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技术审核等工作的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工作人员。②派驻采购人
办公地点协助工作人员1人,需在采购人办公场所驻点跟班学习,在跟班学习期间的
工作时间和任务由采购人统一管理,针对派驻人员,中标人不得再安排其他工作,服
务期至合同终止,全部工作完成并交接完为止。
★3.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非采购人
要求,不得更换。针对其他实施人员,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实施人员不得
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提前一个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
(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不超过投标文件填报服务人员总数的 20%。(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中标人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严格做好测绘保密工作和组织好安
全生产(拟投入的团队成员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培训考核合
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或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或“保
密员资格证书”以及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有相
关项目的工作业绩经验,投入的测绘服务人员要具备一定工作条件资格及相关经验。
5.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工
作精神,积极主动、自觉配合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
(四)设备要求
(四)设备要求
中标人为项目提供车辆和与本项目相关的测绘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①计算
机不少于4台;②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不少于1台;③全球
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全站仪、手持测距仪各不少于2台),投入的仪器设备需状态
良好,能满足工作需要。
(五)扣罚中标价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五)扣罚中标价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标人务须加强审核质量,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项目部每月进行
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采购人发现项目人员无故不在番禺行政
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
或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
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不称职的项目主要人员和其他项目人员,采购人有权
要求中标人限期更换,若中标人不执行或未按期限进行更换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
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或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技术力量不足等可能导致项
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
丛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
,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上述情形,若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
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第20页-
任。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项目的委托,并保证按时保质上交成果,否则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发现并确认中标人有转包或分包现
象,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
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投入设备(电脑、车辆、测量仪器等)状况进
行检查,如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
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
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若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中标人本项目投入的测量仪器须存放于项目部,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中
标人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采购人发现测量仪
器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发现1次的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按本
中标总价0.5‰的数额),发现3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
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合同期满时,中标人必须上交全部项目成果,包括档案扫描、电子文件与纸质
档案一并递交,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
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未拨付的项目经费采购人有权不再支付。
7.项目过程中,中标人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管理规定约束,如中标
人违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
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所列,采购人终止合同后,无需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
视具体情况,追究中标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或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
3
法》等法律规定在国家测绘征信系统上录入违约记录。而对于失信企业到番禺区开展
测绘业务,番禺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情况加强监督检
查,进行严格管理。
(六)技术基本要求:
(六)技术基本要求:
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由采购人具体确定,一般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广州2000坐标系
(西带)、2000国家大地(或直角)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广
州高程系统;采用1:500成图比例尺,也可视情况采用1:1000或1:2000国家基本
比例尺;面积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面面积计算。主要技术依据和标准要求: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购合同书;
3.本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国家标准;
7.《土地调查条例》(修正本)(2018 年3月19日,国务院);
8.《宗地编码规则(试行)》(2012,国土资源部);
9.《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10.《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第21页-
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
式》(GB/T20257.1-2017);
1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9,2019年11月1日实施);
13.《城市测量规范》(CJJ T8-2011);
1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15.《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8);
16.《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09);
17.《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国家标准;
18.《地籍调查规程》(DB4401/T 2-2018)地方标准;
19.《数字地图测量技术规程》(DB4401/T31-2019);
20.《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21.《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08);
22.《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 号);
23.《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
24.《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25.《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4401T 5-2018);
26.《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地下空间产权测绘技术规范》(DBJ440100/T149-20
12);
27.其它有关技术标准。
(七)数据安全及保密
(七)数据安全及保密
1.本项目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
规划图、历史用地红线图、地形地籍图、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域界线等
)和作业过程资料。
2.本项目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中标人在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部使用,
只能用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3.中标人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
在项目结束后返还采购人提供的所有相关涉密数据;对于不能返还的,由中标人对需
要销毁的数据等资料进行统一造册后报采购人备查;对于涉密数据的光盘、硬盘及其
它数据载体,中标人需在半个月内按照保密相关规定统一销毁,销毁记录须向采购人
提交并永久保存;对于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数据的储存载体,中标人需在项目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移交至采购人,不得保留备份。
4.中标人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
5.中标人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
,及时补救,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造成后果的,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6.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检查作业单位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监督实施。
7.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就本项目与派驻的每一名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
保证严格执行。
8.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版本另行制定),确保相关数据的保密
与安全。
(八)成果要求及权益
(八)成果要求及权益
1.本项目所产生全部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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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应依据采购人要求提交本项目成果材料。
3.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利用中标人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
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
4.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利用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
的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
5.中标人应在项目服务期间整理完成审核项目的全部归档资料,包括档案扫描件
、电子文件及纸质版文件。
6.合同期满时,中标人必须将所有资料整理,移交采购人,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
动完成工作交接,并按照第三条第(七)款第3项要求处理有关数据,不得备份、复
制相关数据资料。
7.双方可共同申报奖项,相关申报资料由中标人负责,人员名单由双方共同研究
决定。
(九)其它要求
(九)其它要求
1.中标人须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
家的法律、法规。
2.中标人须按照国家、省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技术审核
工作,并协助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
、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
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
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
界及公告等工作,直至项目验收通过。
3.中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技术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4.中标人的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
5.中标人在番禺区开展技术审核工作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相关测绘规范实施
测绘作业,同时应当遵守广州市和番禺区不动产测绘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6.中标人在番禺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或工作人员变动等信息,应及时将有关
资料报采购人备案。
7.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
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
8.合同期间,中标人不得同时在番禺区从事与本项目对应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作
业工作。
9.本项目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不得转包、分包,中标人必须以自己的测绘仪器设
备、技术和劳力完成。
(十)成果监督检查
(十)成果监督检查
1.中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
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
质量要求。
2.中标人必须积极主动、自觉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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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答辩
四、现场答辩
1、本项目有现场答辩环节,投标人须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
情况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内容包括投标人是否深刻理解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
容、时间及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
况的掌握,是否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管理和测绘服务现
状,对项目需求分析是否准确透彻、条理清晰,对项目的重点与难点的逐一单独分析
是否准确到位,应对措施是否可行和高效,是否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对招标文件技
4
术要求的相应程度等进行述标。
2、答辩环节须由拟派本采购包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长不超过15
分钟,上述答辩内容须同时提供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的方案放入
投标文件中。
3、现场答辩等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说明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
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主要商务要求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标的提供的地点
1年
广州市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经双方签定生效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采购
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
2期:支付比例30%,服务期满六个月,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材料,经检
查通过,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
3期:支付比例40%,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完成项目所有工作,通过采购人组
织的验收,并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完成工作交接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
下达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40%的款项。 注:根据区财政经费预算,项目
经费分三次拨付的方式进行,本项目所指的款项支付时间为采购人内部发起请
款流程的时间,采购人完成请款流程并将请款材料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后视为已
完成采购人的支付工作,每年款项支付以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下达的资金为准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
采购人和投标人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项目合同为准。
1期:1、中标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
技术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等工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依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
验收要求
的验收方法: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4、中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
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
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 5、中标人必须
积极主动、自觉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第24页-
其他
★一、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1.本项目按总价进行报价,本采购包最高限价19
0万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报价中必须包含
下列费用: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②实地查验(大型、居住、商业
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及重大疑难案件、用地界线存在重叠(偏移)等问题的
案件实地查验率100%,其它类型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实地查验率原则上不
少于30%);③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④资料收
集;⑤项目技术审核阶段全部的图(文)档打印、装订;⑥技术审核成果材料
的整理、扫描、汇交;⑦项目成果数据汇交入库;⑧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
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
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
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除开展上述技术审核及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
用外,各项目的相关工作费用同时包含车辆使用、仪器设备使用、全额含税发
票,项目成果验收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
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还须包含协助采购人开展
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
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
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
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
、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属无偿协助工作,不另支付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
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
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3.价格依据: 采购人的不动产权籍
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和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的
收费标准统一按照《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测财字〔2002〕3号)及《测绘
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字〔2009〕17号)等有关规定、相关比例审核标
准及实际工作完成情况执行进行结算;其它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
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
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
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
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
等,属无偿协助工作,不另计价。 4.结算要求:本工作费用为包干价(以实
际中标金额为准,不得超过结算经费)。
技术标准与要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序
号号
品目品目
名称名称
标的名称
标的名称
测绘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
1
服务
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单单
位位
项
数数
量量
1.
0
0
分项预算单
分项预算单
分项预算总
分项预算总
价(元)
价(元)
价(元)
价(元)
所属行业
所属行业
1,900,000.
1,900,000.
其他未列
00
00
明行业
技术技术
要求要求
详见
附表
一
附表附表 一一 ::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 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
年)及相关服务工作( 3))
参数性质
序
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第25页-
一、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
(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
本项目工作范围分为3大片区承接,其中本采购包的中标人完成采购包3片区(大
龙街、石碁镇、石楼镇、沙湾街、桥南街、化龙镇;届时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内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
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
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
、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
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
(二)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范围:
番禺区全区。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三)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番禺区不动产登记及测绘监督管理情况,中标人按照本单位测绘资质许可范
围,承担番禺区用于不动产确权登记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技术审核,实地查验(
看现场)、验收及权籍成果数据汇交入库和资料打印、收集、整理、扫描,不动产权
籍调查相关调查研究等,番禺辖区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以及其它
协助工作。
技术审核工作内容:
1.技术审核工作内容:
(1)技术审核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内容应包括但不
限于: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权籍调查程序的规范性审核、权籍调查成果现场
实地查验、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公告、成果数据完整性和合法性检查、成果报告结论等
1
。
(2)为进一步加强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管理,在技术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存在
问题,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统一使用相应代码表示并记录、反馈。
(3)中标人还应按照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
工作指引(试行)》及其它相关要求开展技术审核工作。
(4)数据成果汇交等其它工作应按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
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使用广州市不
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权籍管理子系统开展权籍成果入库及明确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执
行。
(5)中标人在开展技术审核工作过程中应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提供相关系统(
软件)操作的指导和协助。
(6)中标人应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
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
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工作内容:
2.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工作内容:
承担承担 番禺辖区内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
协助工作内容:
3.协助工作内容:
协助采购人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
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
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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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
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将由采购人视情况具体安排。
二、工作时限要求
二、工作时限要求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2
成果在不动产权籍管理子系统受理后,中标人原则上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
核工作(特别复杂且工作量较大的,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延期,总办理期限最多不
得超过10个工作日;涉及紧急事项应实现即时申请、即时办理),并提交采购人下属
单位进行行政单位审核。
三、工作与技术要求
三、工作与技术要求
(一)工作总体要求:
(一)工作总体要求:
鉴于该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与群众关系密切、技术要求高、时限性严格、突击
工作量大等特点,因此,中标人应为该项目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做好随
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以及随时加班加点限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其中:
1.本采购包的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
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
专业。
2.统一审核标准。为确保本项目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标准的统一性,每
宗项目进行技术审核时,同步实行三个采购包中标人之间互检工作,保证三个采购包
统一审核标准。
3.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工作任务;中标人派驻的工作
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脱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4.中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拟定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后续服务的响
应时间及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时长。如服务期限到期,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安排的工作
中标人未完成的,且采购人未完成下年度招标工作时,中标人须承诺继续协助采购人
(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开展相关工作,期间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中标人对其已完成技术审核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适用性、合规性、合法性
完全负责,并同时承担相关的技术解释工作。
(二)工作程序要求
(二)工作程序要求
中标人中标后,应立即寻找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和组织技术审核队伍,并在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建立项目部,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
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同时应针对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编制
项目周报和月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撰写专业报告,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各
种统计分析图表和项目跟踪图表等;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
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
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人员派驻的要求,安排合适的工作人员到
采购人办公场所,在采购人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
(三)人员要求:
(三)人员要求:
1.考虑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须核查历史权属文件及相关测绘成果涉及
保密须严加管理的特殊性,为方便沟通及顺利开展业务,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处设立办
-第27页-
公地点,技术审核项目时必须使用政务网络,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部办公场
所到达采购人处步行约15分钟到达。中标人应选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可常驻番禺
项目的测绘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且需固定在番禺项目部工作,随时接受具体项
目委托和成果提交。
2.本采购包项目部应安排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11人(包括:①番禺项目部常驻人
员不少于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
关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关工
作经验)、技术审核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及对接协调的
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并确保在工作量大时,根据采购人工
作需求增加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胜任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以及不
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及对接协调等工作的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
换工作人员;②派驻采购人办公地点协助工作人员1人,需在采购人办公场所驻点跟
班学习,在跟班学习期间的工作时间和任务由采购人统一管理,针对派驻人员,中标
人不得再安排其他工作,服务期至合同终止,全部工作完成并交接完为止。
★3.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非采购人
要求,不得更换。针对其他实施人员,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实施人员不得
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提前一个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
(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不超过投标文件填报服务人员总数的 20%。(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中标人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严格做好测绘保密工作和组织好安
全生产(拟投入的团队成员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培训考核合
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或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或“保
密员资格证书”以及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有相
关项目的工作业绩经验,投入的测绘服务人员要具备一定工作条件资格及相关经验。
5.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工
作精神,积极主动、自觉配合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
6.窗口人员需按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统一服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设备要求
(四)设备要求
中标人为项目提供车辆和与本项目相关的测绘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①计算
机不少于8台;②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不少于1台;③全球
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全站仪、手持测距仪各不少于2台),投入的仪器设备需状态
良好,能满足工作需要。
(五)扣罚中标价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五)扣罚中标价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标人务须加强审核质量,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项目部每月进行
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采购人发现项目人员无故不在番禺行政
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
或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
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不称职的项目主要人员和其他项目人员,采购人有权
要求中标人限期更换,若中标人不执行或未按期限进行更换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
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或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技术力量不足等可能导致项
-第28页-
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
丛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
,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上述情形,若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
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项目的委托,并保证按时保质上交成果,否则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发现并确认中标人有转包或分包现
象,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
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投入设备(电脑、车辆、测量仪器等)状况进
行检查,如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
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
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若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中标人本项目投入的测量仪器须存放于项目部,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中
标人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采购人发现测量仪
器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发现1次的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按本
中标总价 0.5‰的数额),发现3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
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合同期满时,中标人必须上交全部项目成果,包括档案扫描、电子文件与纸质
档案一并递交,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
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未拨付的项目经费采购人有权不再支付。
7.项目过程中,中标人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管理规定约束,如中标
人违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产财产经济损
失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上述所列,采购人终止合同后,无需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
视具体情况,追究中标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或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
法》等法律规定在国家测绘征信系统上录入违约记录。而对于失信企业到番禺区开展
测绘业务,番禺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情况加强监督检
查,进行严格管理。
(六)技术基本要求:
(六)技术基本要求:
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由采购人具体确定,一般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广州2000坐标系
(西带)、2000国家大地(或直角)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广
州高程系统;采用1:500成图比例尺,也可视情况采用1:1000或1:2000国家基本
比例尺;面积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面面积计算。主要技术依据和标准要求: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
2.本项目采购合同书;
3.本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国家标准;
-第29页-
7.《土地调查条例》(修正本)(2018 年3月19日,国务院);
8.《宗地编码规则(试行)》(2012,国土资源部);
9.《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10.《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
式》(GB/T20257.1-2017);
1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9,2019年11月1日实施);
13.《城市测量规范》(CJJ T8-2011);
1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15.《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8);
16.《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09);
17.《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国家标准;
18.《地籍调查规程》(DB4401/T 2-2018)地方标准;
19.《数字地图测量技术规程》(DB4401/T31-2019);
20.《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21.《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08);
22.《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 号);
23.《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
24.《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25.《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4401T 5-2018);
26.《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地下空间产权测绘技术规范》(DBJ440100/T149-20
12);
27.其它有关技术标准。
(七)数据安全及保密
(七)数据安全及保密
1.本项目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
规划图、历史用地红线图、地形地籍图、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域界线等
)和作业过程资料。
2.本项目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中标人在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部使用,
只能用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3.中标人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
在项目结束后返还采购人提供的所有相关涉密数据;对于不能返还的,由中标人对需
要销毁的数据等资料进行统一造册后报采购人备查;对于涉密数据的光盘、硬盘及其
它数据载体,中标人需在半个月内按照保密相关规定统一销毁,销毁记录须向采购人
提交并永久保存;对于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数据的储存载体,中标人需在项目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移交至采购人,不得保留备份。
4.中标人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
5.中标人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
,及时补救,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造成后果的,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6.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检查作业单位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监督实施。
7.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就本项目与派驻的每一名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
保证严格执行。
-第30页-
8.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版本另行制定),确保相关数据的保密
与安全。
(八)成果要求及权益
(八)成果要求及权益
1.本项目所产生全部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
2.中标人应依据采购人要求提交本项目成果材料。
3.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利用中标人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
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
4.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利用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
的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
5.中标人应在项目服务期间整理完成审核项目的全部归档资料,包括档案扫描件
、电子文件及纸质版文件。
6.合同期满时,中标人必须将所有资料整理,移交采购人,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
动完成工作交接,并按照第三条第(七)款第3项要求处理有关数据,不得备份、复
制相关数据资料。
7.双方可共同申报奖项,相关申报资料由中标人负责,人员名单由双方共同研究
决定。
(九)其它要求
(九)其它要求
1.中标人须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
家的法律、法规。
2.中标人须按照国家、省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技术审核
、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工作,并协助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
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
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
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直至项目验收通过。
3.中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技术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4.中标人的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
5.中标人在番禺区开展技术审核工作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相关测绘规范实施
测绘作业,同时应当遵守广州市和番禺区不动产测绘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6.中标人在番禺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或工作人员变动等信息,应及时将有关
资料报采购人备案。
7.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
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
8.合同期间,中标人不得同时在番禺区从事与本项目对应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作
业工作。
9.本项目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不得转包、分包,中标人必须以自己的测绘仪器设
备、技术和劳力完成。
(十)成果监督检查
(十)成果监督检查
1.中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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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
质量要求。
2.中标人必须积极主动、自觉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
四、现场答辩
四、现场答辩
1、本项目有现场答辩环节,投标人须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
情况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内容包括投标人是否深刻理解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
容、时间及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
况的掌握,是否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管理和测绘服务现
状,对项目需求分析是否准确透彻、条理清晰,对项目的重点与难点的逐一单独分析
是否准确到位,应对措施是否可行和高效,是否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对招标文件技
4
术要求的相应程度等进行述标。
2、答辩环节须由拟派本采购包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长不超过15
分钟,上述答辩内容须同时提供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的方案放入
投标文件中。
3、现场答辩等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说明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
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第32页-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
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
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
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
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
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
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
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
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
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
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
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
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
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
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
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
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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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序号
条款名称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内容及要求
1
2
3
4
5
6
7
8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3个采购包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评标方式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
承担不利后果)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
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1:总价
报价形式
采购包2:总价
采购包3:总价
报价要求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现场踏勘
否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采购包2: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采购包3:保证金
人民币:0.00元整。
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
开户银行: 无
9
投标保证金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
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
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
系统)。
10 投标文件要求
(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 0 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必须完全一致。
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
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1
12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中标供应商
数量
采购包1: 2家
采购包2: 2家
采购包3: 2家
采购包1: 1家
采购包2: 1家
采购包3: 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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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3家
采购包2:3家
采购包3:3家
有效供应商
13
家数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
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定标顺序为采购包01至采购包03,本项目各采购包不得兼中,根据定标顺
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
高低排定名次。评标委员会将采购包0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推荐给采购人作为该采购
项目兼投兼中规
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采购包02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已成为采购包01的第一中标候
14
则
选人,则根据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采购包的中标人的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
人为采购包0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直至推选完所有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
目依法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报价高于第一名报价20%(含)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
候选人。
中标供应商确定
15
方式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16 代理服务费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
理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1)以各采购包的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预算金额在
100万以下的,代理服务费按1.5%计算;101万到500万的,按0.8%计算…… (3)代理服务
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5)中标
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按《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
代理服务费。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取
17
方式
18 其他
19 开标解密时长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专门面向中小企
20
业采购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包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包3: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
三、说明
三、说明
1.总则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适用范围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进口产品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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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的费用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
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
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
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
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
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
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纪律与保密事项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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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
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
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
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
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
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
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
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
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
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
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
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现场踏勘(如有)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
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
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
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
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
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
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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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五、投标要求
投标登记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
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
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的制作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
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
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
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
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
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
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
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
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
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投标文件的提交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
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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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
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解密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
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
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
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
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
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样品(演示)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
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
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
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
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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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
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
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
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
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
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
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
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
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评审(详见第四章)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
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
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
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项目废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
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第40页-
3.4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
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
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
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
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20-83576900
传真:83499619
邮箱:gzcqc2006@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邮编:510110
3.投诉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
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第41页-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场西路83号601室
电 话:020-39300309
邮 编:511400
传 真:020-39300303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合同签订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
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
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
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
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
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
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
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
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
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
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
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第42页-
第四章第四章 评标评标
一、评标要求
一、评标要求
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
唯一依据。)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
唯一依据。)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
唯一依据。)
评标原则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评标委员会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
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
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
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第43页-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投标无效的情形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
人。(下浮率报价为:设 M= (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 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 M 值 20%以上的,只推荐 1名中标候
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价格修正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
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
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二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节能、环保要求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第44页-
序号序号
情形情形
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企业承接
10%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
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
给予10%的价格扣除C1,即
:评标价=投标报价×(1-C1
);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
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序号序号
情形情形
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企业承接
10%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
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
给予10%的价格扣除C1,即
:评标价=投标报价×(1-C1
);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
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序号序号
情形情形
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
服务。
-第45页-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
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三、评审程序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
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
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
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
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序号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
1
2
3
4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
力
)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
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
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依据《投标函》。
依据《投标函》。
依据《投标函》。
-第46页-
依据《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
6
信用记录
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7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8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他采购活动。
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
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9
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
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
采购包01的投标人须具有测
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
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
采购包01的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
10
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
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海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洋测绘”四个专业。
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海洋
测绘”四个专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11
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采购包属于“按照本办法
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
实现的情形”情形,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序号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
-第47页-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
力
)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
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
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依据《投标函》。
依据《投标函》。
依据《投标函》。
依据《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
1
2
3
4
5
6
信用记录
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7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8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他采购活动。
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
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9
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
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
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第48页-
采购包02的投标人须具有测
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
采购包02的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
10
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
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专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业。
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专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11
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采购包属于“按照本办法
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
实现的情形”情形,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序号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
力
)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
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
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依据《投标函》。
依据《投标函》。
依据《投标函》。
依据《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
1
2
3
4
5
6
信用记录
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7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49页-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8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他采购活动。
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
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9
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
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
采购包03的投标人须具有测
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
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
采购包03的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
10
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
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专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业。
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专业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11
采购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单位声明函》)。采购包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
行中小企业声明。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序号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2
3
4
5
6
7
8
9
服务期限要求
签署盖章要求
投标有效期
是否满足项目的服务期限要求。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
是否按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且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报价合理性
“★”号条款
附加条件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是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须满足带“★”号条款)。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其他无效情形
未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第50页-
序号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2
3
4
5
6
7
8
9
服务期限要求
签署盖章要求
投标有效期
是否满足项目的服务期限要求。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
是否按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且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报价合理性
“★”号条款
附加条件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是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须满足带“★”号条款)。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其他无效情形
未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序号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2
3
4
5
6
7
8
9
服务期限要求
签署盖章要求
投标有效期
是否满足项目的服务期限要求。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
是否按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且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报价合理性
“★”号条款
附加条件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是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须满足带“★”号条款)。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其他无效情形
未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澄清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
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
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详细评审
3.详细评审
-第51页-
采购包1(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评审因素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25.0分
技术部分60.0分
综合信用分5.0分
报价得分10.0分
评审标准
现场答辩 (6.0分),(等次分值
选择: 0.0; 2.0; 4.0; 6.0; )
投标人须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情况进行现场答辩,
答辩内容包括投标人是否深刻理解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时间
及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
情况的掌握,是否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管理
和测绘服务现状,对项目需求分析是否准确透彻、条理清晰,对项目的重
点与难点的逐一单独分析是否准确到位,应对措施是否可行和高效,是否
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相应程度等进行述标,评审
专家根据投标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
案,对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理解透彻准确,
详细分析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了解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对
服务需求进行了详细且深入的分析说明,对项目的重难点分析详细且深入
,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优秀的解决方案,得6分。 (2)投
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
时间要求理解比较准确,能提出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
理、人文情况,对服务需求和项目重难点进行了较详细分析,并对项目实
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较好的解决方案,得4分。 (3)投标人答辩过程
有提供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理解
一般,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不了解,对
服务需求和项目重难点进行了一般分析,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提出解决方案,得2分。 (4)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或提供的
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不够理解,未
提出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对服务需求
和项目的重难点未进行分析,不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
方案或无参与答辩的,不得分。 注:上述环节须由拟派本采购包的项目负
责人进行现场答辩,如非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的,本项不得分。答辩时长
不超过15分钟,上述答辩内容须同时提供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及对需求重点
难点分析的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
-第52页-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项
目整体作业流程;②技术方案是否完全满足国家规范、省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管理部门及采购人需求;③对项目内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
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测
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
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
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
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现场指界
及公告等)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技术路线及应对措施等,进行评审: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技术方案
设计完善、明确且完全符合项目实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清晰,
方法准确,技术路线有利于项目实施,特别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重
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
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
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
)、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
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
项目整体流程、工作内容、实施
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时,有
方法及总体技术方案 (6.0分),
详细、完整的应对措施,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
(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
)投标人制定简单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能提供技术方案设计
0; 6.0; )
符合项目实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技术路线能够确保项
目的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有提供应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
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测
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
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
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
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
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的部分措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
求的,得4分; (3)投标人制定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有缺漏,
技术方案设计不符合实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不能确保项
目的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
审核案件、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测绘行政检查
、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
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
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
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
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的应对措施有缺漏,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
求的,得2分; (4)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第53页-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方案及进度计划进行评审
,包括①项目组织实施方案;②项目管理、工期安排;③工作团队组织架
构;④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⑤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等情况进行评价: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
度计划,能清晰提供工作团队组织架构、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每
项目管理方案及进度计划 (6.0
个工作节点衔接顺畅,能提供详细的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
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
0; 4.0; 6.0; )
标人制定简单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度计划,有提供工作团队组织架构
、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但不清晰,提供的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
路和要点简单,能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
)投标人制定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度计划有缺漏,工作团队组织架构
简单,工作程序和步骤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
,得2分; (4)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包括①
项目成果质量管理;②质量控制保证措施;③质量控制承诺等进行评价:
(1)投标人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明确,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
措施制度详细、完整,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
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质量管理目标,能提
供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度,风险控制措施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满
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投标人制定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
目标有缺漏,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度不完善,措施内容简单,风险
控制措施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2分; (4
)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6.0
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
0; 4.0; 6.0; )
技术部分
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测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含原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3.0分)
(教授级))职称资格证书,得1分,无不得分; (2)自2021年1月1日
以来,参与的项目获得测绘地理信息类或测绘工程类的奖项, 得1分,无
则不得分;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过不动产
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
明文件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以上每一项最高得1分,累计最高得3分
。 注:1.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相关
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
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第(1)项中“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
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
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以提供的
职称证为准。 3.上述第(1)项中旧职称证为“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的
,为“正高级工程师”。 4.上述第(2)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与人员名
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获奖证
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第54页-
技术负责人技术实力 (3.0分)
专业技术团队 (15.5分)
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测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含原高级工程师
(教授级)) 职称资格证书,得1分,无则不得分; (2)自2021年1月
1日以来,参与的项目获得测绘地理信息类或测绘工程类的奖项,得1分,
无则不得分;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过不动
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
证明文件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以上每一项最高得1分,累计最高得3
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相关
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
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第(1)项中“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
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
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以提供的
职称证为准。 3.上述第(1)项中旧职称证为“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的
,为“正高级工程师”。 4.上述第(2)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与人员名
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获奖证
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投标人组建的专业技术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1
)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
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
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每1人得0.70分,本项最高得3.5分。 (3
)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
,每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投入
上述专业技术团队成员参与测绘地理信息类项目并取得获奖证书的,一等
奖每项得1分,二等奖及以下每项得0.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3分;须提供
相关证明文件,同一项目多人获奖按一人计算,同一人参与多个项目获奖
的不重复计算得分。 (5)拟投入上述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自2021年1月
1日以来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
的经验,每1人参与1个项目得1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同一项目多人参与按一人计算,同一人参与多个项目的不重复计算
得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
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相
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
公章,否则不得分。 2. 上述第(1)、(2)、(3)项中“测绘专业”是指
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
、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
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 上述第(4)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
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
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第55页-
投标人拟投入的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
有以下证明文件之一: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
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每个得0.5分;
本项累计最多得1.5分。 (2)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或“保密员资
安全保密 (4.5分)
格证书”每个得1分;本项累计最多得2分。 (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
生产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一单位多人参加同一培训主题按一次计
算),每次得0.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分。 注:同时具备两个或以上证件
的,可累计得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截图已通过考核的信息
(附网络查询途径)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的均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的办公场所情况有利于项目开展和服务的便利性进行评审。 (
1)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15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
属管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3分; (2)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
服务便利性措施与保障 (3.0分)
或书面)后2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属管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2分; (3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
诺 (3.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2.0; 3.0; )
设备配置 (3.0分)
)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3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属
管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1分; (4)无法承诺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承
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没有相关描述不得分。
对投标人为本项目拟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包
括①后续服务是否具体、及时,②是否能够提供专业化的后续服务(包括
如项目服务期限到了,投标人承诺可以提供后续服务的时长情况),设备
配置是否满足需求等进行评价: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
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明确,时效性高,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
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售后服务保障措
施,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简单,时效性低,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采
购需求,得2分; (3)投标人制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有缺漏,售后服务
承诺不符合项目的实际,不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
得1分; (4)没有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仪器设备情况: (1)计算机≥ 9台,得1分; 6~8
台,得0.5分;少于6台则不得分。 (2)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
国家秘密计算机≥1台,得0.5分;无则不得分。 (3)全球导航卫星系统
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手持测距仪,均≥3台的,得1分;均≥2台的,
得0.5分;少于2台则不得分。 (4)测深仪≥2台,声速仪≥1台,水位计
≥2台,浅地层剖面仪≥1台,多波束测深系统≥2套,均符合的,得0.5分
;其它不得分。 (5)其余不得分; (6)上述均以最低数量的一项所在
范围计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仪器图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1)拟投入本项目使用车辆2台或以上的得1分; (2)拟投入本项目使
车辆情况 (1.0分)
用车辆1台的得0.5分; (3)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使用车辆以
单位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第56页-
投标人获得以下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5.0分)
,得1分; (4)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信息安
同类项目经验 (6.0分)
商务部分
服务综合实力 (4.0分)
获奖情况 (10.0分)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或网络查询途径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 (1)独立承担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
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每项得1分,最
高得3分。 (2)独立承担的“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土地权籍调查项
目、全国土地调查项目、基础测绘项目的作业或审查或监理工作并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 (3)独立
承担的海洋测绘项目的作业或审查或监理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每
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无则不得分。 注: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须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
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否则无效。分包、转包
或劳务合作合同无效。
(1)投标人参与编制测绘地理信息类国家规范或行业标准的,每提供1项
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覆盖本项目作业
区范围的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的得1分;无则不得分。 (3)投标人
在“自然资源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http://zwfw.ch.m
nr.gov.cn/index)的“资质单位信用信息”中无存在不良信息的,得1分;
如有存在不良信息,本项不得分。 ①上述第(1)项须提供规范标准(显
示有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人作为参编单位名录截选页或图片)复印件证明材
料并加盖公章; ②上述第(2)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③上述第
(3)项所提及的资质单位信用信息以投标人在“自然资源部网上政务服务
平台(测绘地理信息)”网站(http://zwfw.ch.mnr.gov.cn/index)查询
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相关不良信息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
供相关证明资料。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测绘地理信息类项目获奖的情况
: 一等奖(金奖或同等级别)每项得2分;二等奖(银奖或同等级别)每
项得1分;三等奖(铜奖或同等级别)每项得0.5分;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6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测绘类职
业技能竞赛团体奖的情况: 一等奖每项得2分;二等奖每项得1分;三等奖
每项得0.5分;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 注:①须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获
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没有提供的均不得分; ②上述奖项同一项目(同一
次竞赛)获多项奖不重复计分; ③上述第(1)项须同时提供对应的项目
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57页-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综合信用分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
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
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
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
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
(93.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采购包2(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评审因素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25.0分
技术部分60.0分
综合信用分5.0分
报价得分10.0分
评审标准
-第58页-
现场答辩 (6.0分),(等次分值
选择: 0.0; 2.0; 4.0; 6.0; )
投标人须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情况进行现场答辩,
答辩内容包括投标人是否深刻理解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时间
及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
情况的掌握,是否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管理
和测绘服务现状,对项目需求分析是否准确透彻、条理清晰,对项目的重
点与难点的逐一单独分析是否准确到位,应对措施是否可行和高效,是否
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相应程度等进行述标,评审
专家根据投标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
案,对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理解透彻准确,
详细分析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了解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对
服务需求进行了详细且深入的分析说明,对项目的重难点分析详细且深入
,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优秀的解决方案,得6分。 (2)投
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
时间要求理解比较准确,能提出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
理、人文情况,对服务需求和项目重难点进行了较详细分析,并对项目实
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较好的解决方案,得4分。 (3)投标人答辩过程
有提供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理解
一般,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不了解,对
服务需求和项目重难点进行了一般分析,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提出解决方案,得2分。 (4)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或提供的
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不够理解,未
提出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对服务需求
和项目的重难点未进行分析,不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
方案或无参与答辩的,不得分。 注:上述环节须由拟派本采购包的项目负
责人进行现场答辩,如非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的,本项不得分。答辩时长
不超过15分钟,上述答辩内容须同时提供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及对需求重点
难点分析的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
-第59页-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项
目整体作业流程;②技术方案是否完全满足国家规范、省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管理部门及采购人需求;③对项目内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
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
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
、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
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
场复核测绘)、现场指界及公告)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技术路线及应
对措施等,进行评审: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
体技术方案,技术方案设计完善、明确且完全符合项目实际和要求;项目
实施的工作思路清晰,方法准确,技术路线有利于项目实施,特别是在项
目执行过程中,应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
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
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
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
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
项目整体流程、工作内容、实施
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时,有详细、完整的应对措施,
方法及总体技术方案 (6.0分),
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项目
(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
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能提供技术方案设计符合项目实际和要求;项
0; 6.0; )
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技术路线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在项目执行过
程中,有提供应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测
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
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
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
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
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的部分措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
求的,得4分; (3)投标人制定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有缺漏,
技术方案设计不符合项目实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不能确
保项目的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
成果技术审核案件、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
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
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
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
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的应对措施
有缺漏,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2分; (4)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
,不得分。
-第60页-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方案及进度计划进行评审
,包括①项目组织实施方案;②项目管理、工期安排;③工作团队组织架
构;④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⑤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等情况进行评价: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
度计划,能清晰提供工作团队组织架构、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每
项目管理方案及进度计划 (6.0
个工作节点衔接顺畅,能提供详细的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
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
0; 4.0; 6.0; )
标人制定简单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度计划,有提供工作团队组织架构
技术部分
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6.0
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
0; 4.0; 6.0; )
、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但不清晰,提供的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
路和要点简单,能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
)投标人制定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度计划有缺漏,工作团队组织架构
简单,工作程序和步骤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
,得2分; (4)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包括①
项目成果质量管理;②质量控制保证措施;③质量控制承诺等进行评价:
(1)投标人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明确,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
措施制度详细、完整,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
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质量管理目标,能提
供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度,风险控制措施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满
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投标人制定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
目标有缺漏,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度不完善,措施内容简单,风险
控制措施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2分; (4
)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得1分,无不得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与的项目获得测绘
地理信息类或测绘工程类的奖项,得1分,无则不得分; (3)自2021年
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
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1分,其它不得
分。 以上每一项最高得1分,累计最高得3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
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
项目负责人 (3.0分)
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相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示
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第(1
)项中“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
、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
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上述第(2)项
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
材料的不得分。
-第61页-
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得1分,无则不得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与的项目获得测
绘地理信息类或测绘工程类的奖项,得1分,无则不得分; (3)自2021
年1月1日以来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
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1分,其它不
得分; 以上每一项最高得1分,累计最高得3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
关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
技术负责人技术实力 (3.0分)
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相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
专业技术团队 (15.5分)
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第
(1)项中“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
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
、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上述第(2
)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
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投标人组建的专业技术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1
)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
1人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
绘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每1人得0.80分,本项最高得4分。 (3
)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
,每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投
入上述专业技术团队成员参与测绘地理信息类项目并取得获奖证书的,一
等奖每项得1分,二等奖及以下每项得0.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3分;须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同一项目多人获奖按一人计算,同一人参与多个项目获
奖的不重复计算得分。 (5)拟投入上述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自2021年1
月1日以来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
目的经验,每1人参与1个项目得1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
明文件,同一项目多人参与按一人计算,同一人参与多个项目的不重复计
算得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
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
相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
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第(1)、(2)、(3)项中“测绘专业”是
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
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
测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上述第(4)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
参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
间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第62页-
投标人拟投入的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
有以下证明文件之一: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
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每个得0.5分;
本项累计最多得1.5分。 (2)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或“保密员资
安全保密 (4.5分)
格证书”每个得1分;本项累计最多得2分。 (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
生产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一单位多人参加同一培训主题按一次计
算),每次得0.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分。 注:同时具备两个或以上证件
的,可累计得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截图已通过考核的信息
(附网络查询途径)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的均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的办公场所情况有利于项目开展和服务的便利性进行评审。 (
1)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15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
属管理单位工作地点,得3分; (2)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
服务便利性措施与保障 (3.0分)
书面)后2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属管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2分; (3)
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3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属管
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1分; (4)无法承诺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承诺
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没有相关描述不得分。
对投标人为本项目拟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包
括①后续服务是否具体、及时,②是否能够提供专业化的后续服务(包括
如项目服务期限到了,投标人承诺可以提供后续服务的时长情况),设备
配置是否满足需求等进行评价: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
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明确,时效性高,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
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售后服务保障措
施,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简单,时效性低,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采
购需求,得2分; (3)投标人制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有缺漏,售后服务
承诺不符合项目的实际,不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
得1分; (4)没有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仪器设备情况: (1)计算机≥7台,得1.5分; 4~6
台,得1分;少于4台则不得分。 (2)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
家秘密计算机≥1台,得0.5分;无则不得分。 (3)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
收机、全站仪、手持测距仪,均≥3台的,得1分;均≥2台的,得0.5分;
少于2台则不得分。 (4)其余不得分; (5)上述均以最低数量的一项所
在范围计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仪器图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1)拟投入本项目使用车辆2台或以上的得1分; (2)拟投入本项目使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
诺 (3.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2.0; 3.0; )
设备配置 (3.0分)
车辆情况 (1.0分)
用车辆1台的得0.5分; (3)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使用车辆以
单位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投标人获得以下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5.0分)
,得1分; (4)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信息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或网络查询途径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第63页-
同类项目经验 (6.0分)
商务部分
服务综合实力 (4.0分)
获奖情况 (10.0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综合信用分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 (1)独立承担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
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每项得1分,最
高得4分。 (2)独立承担的“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土地权籍调查项
目、全国土地调查项目、基础测绘项目的作业或审查或监理工作并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 注:同一项
目不重复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否则
无效。分包、转包或劳务合作合同无效。
(1)投标人参与编制测绘地理信息类国家规范或行业标准的,每提供1项
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覆盖本项目作业
区范围的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服务的得1分,无则不得分。 (3)投
标人在“自然资源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http://zwfw.c
h.mnr.gov.cn/index)的“资质单位信用信息”中无存在不良信息的,得1
分;如有存在不良信息,本项不得分。 注:①上述第(1)项须提供规范标
准(显示有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人作为参编单位名录截选页或图片)复印件
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②上述第(2)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③
上述第(3)项所提及的资质单位信用信息以投标人在“自然资源部网上政
务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网站(http://zwfw.ch.mnr.gov.cn/index
)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相关不良信息记录已失效,投标
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测绘地理信息类项目获奖的情况
: 一等奖(金奖或同等级别)每项得2分;二等奖(银奖或同等级别)每
项得1分;三等奖(铜奖或同等级别)每项得0.5分;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6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测绘类职
业技能竞赛团体奖的情况: 一等奖每项得2分;二等奖每项得1分;三等奖
每项得0.5分;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 注:①须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获
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没有提供的均不得分; ②上述奖项同一项目(同一
次竞赛)获多项奖不重复计分; ③上述第(1)项须同时提供对应的项目
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
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
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
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
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
(93.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第64页-
采购包3(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评审因素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25.0分
技术部分60.0分
综合信用分5.0分
报价得分10.0分
评审标准
现场答辩 (6.0分),(等次分值
选择: 0.0; 2.0; 4.0; 6.0; )
投标人须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对需求重点难点分析情况进行现场答辩,
答辩内容包括投标人是否深刻理解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时间
及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
情况的掌握,是否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管理
和测绘服务现状,对项目需求分析是否准确透彻、条理清晰,对项目的重
点与难点的逐一单独分析是否准确到位,应对措施是否可行和高效,是否
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相应程度等进行述标,评审
专家根据投标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
案,对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理解透彻准确,
详细分析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了解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对
服务需求进行了详细且深入的分析说明,对项目的重难点分析详细且深入
,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优秀的解决方案,得6分。 (2)投
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
时间要求理解比较准确,能提出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
理、人文情况,对服务需求和项目重难点进行了较详细分析,并对项目实
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较好的解决方案,得4分。 (3)投标人答辩过程
有提供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理解
一般,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不了解,对
服务需求和项目重难点进行了一般分析,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提出解决方案,得2分。 (4)投标人答辩过程有提供相关方案,或提供的
相关方案对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与时间要求不够理解,未
提出对项目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项目范围地理、人文情况,对服务需求
和项目的重难点未进行分析,不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
方案或无参与答辩的,不得分。 注:上述环节须由拟派本采购包的项目负
责人进行现场答辩,如非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的,本项不得分。答辩时长
不超过15分钟,上述答辩内容须同时提供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及对需求重点
难点分析的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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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整体流程、工作内容、实施
方法及总体技术方案 (6.0分),
(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
0; 6.0;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项
目整体作业流程;②技术方案是否完全满足国家规范、省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管理部门及采购人需求,③对项目内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
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不动产单元编码、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
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
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
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
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现场指界及公告)实施的工作思路、方
法、技术路线及应对措施等进行评审: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项
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技术方案设计完善、明确且完全符合项目实
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清晰,方法准确,技术路线有利于项目实
施,特别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技术审核案件、不动产单元编码、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
、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
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
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
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
情况时,有详细、完整的应对措施,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
6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能提供技术
方案设计符合项目实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技术路线能
够确保项目的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有提供应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
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不动产单元编码、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
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
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
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
告等紧急、特殊情况的部分措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
投标人制定的项目整体流程及总体技术方案有缺漏,技术方案设计不符合
项目实际和要求;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方法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在项
目执行过程中,应对重大疑难或特急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案件、
不动产单元编码、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
、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
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
测合一”、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
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紧急、特殊情况的应对措施有
缺漏,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2分; (4)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
不得分。
-第66页-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方案及进度计划进行评审
,包括①项目组织实施方案;②项目管理、工期安排;③工作团队组织架
构;④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⑤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等情况进行评价: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
度计划,能清晰提供工作团队组织架构、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每
项目管理方案及进度计划 (6.0
个工作节点衔接顺畅,能提供详细的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
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
0; 4.0; 6.0; )
标人制定简单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度计划,有提供工作团队组织架构
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6.0
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
0; 4.0; 6.0; )
技术部分
、实施场所、工作程序和步骤但不清晰,提供的管理制度、关键步骤的思
路和要点简单,能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
)投标人制定的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及进度计划有缺漏,工作团队组织架构
简单,工作程序和步骤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
,得2分; (4)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包括①
项目成果质量管理;②质量控制保证措施;③质量控制承诺等进行评价:
(1)投标人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明确,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
措施制度详细、完整,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
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质量管理目标,能提
供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度,风险控制措施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满
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4分; (3)投标人制定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
目标有缺漏,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度不完善,措施内容简单,风险
控制措施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2分; (4
)其他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1人): (1)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得1分;无不得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与项目获得测绘地
理信息类或测绘工程类的奖项,得1分,无则不得分。 (3)自2021年1
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
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1分,其它不得
分。 以上每一项最高得1分,累计最高得3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
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项目负责人 (3.0分)
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相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
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第(
1)项中“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
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
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上述第(2)
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
明材料的不得分。
-第67页-
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得1分,无则不得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与项目获得测绘
地理信息类或测绘工程类的奖项,得1分,无则不得分。 (3)自2021年
1月1日以来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
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1分,其它不得
分; 以上每一项最高得1分,累计最高得3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
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技术实力 (3.0分)
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②如相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
专业技术团队 (15.5分)
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第
(1)项中“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
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
、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上述第(2
)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
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投标人组建的专业技术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1
)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
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
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每1人得 0.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3
)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具有测绘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
,每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投入
上述专业技术团队成员参与测绘地理信息类项目并取得获奖证书的,一等
奖每项得1分,二等奖及以下每项得0.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3分;须提供
相关证明文件,同一项目多人获奖按一人计算,同一人参与多个项目获奖
的不重复计算得分。 (5)拟投入上述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自2021年1月
1日以来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
的经验,每1人参与1个项目得1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同一项目多人参与按一人计算,同一人参与多个项目的不重复计算
得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至投标截止前
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相
关证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示的,需提供网站地址及网上截图并加盖
公章,否则不得分。 2. 上述第(1)、(2)、(3)项中“测绘专业”是指
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
、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
等专业,以提供的职称证为准。 3. 上述第(4)项的获奖证明应显示有参
与人员名单,并须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
以获奖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第68页-
投标人拟投入的专业技术团队成员中(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
有以下证明文件之一: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
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每个得0.5分;
本项累计最多得1.5分。 (2)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或“保密员资
安全保密 (4.5分)
格证书”每个得1分;本项累计最多得2分。 (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
生产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一单位多人参加同一培训主题按一次计
算),每次得0.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分。 注:同时具备两个或以上证件
的,可累计得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截图已通过考核的信息
(附网络查询途径)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的均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的办公场所情况有利于项目开展和服务的便利性进行评审。 (
1)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15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
属管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3分; (2)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
服务便利性措施与保障 (3.0分)
或书面)后2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属管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2分; (3
)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3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下属
管理单位工作地点的,得1分; (4)无法承诺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承
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没有相关描述不得分。
对投标人为本项目拟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包
括①后续服务是否具体、及时,②是否能够提供专业化的后续服务(包括
如项目服务期限到了,投标人承诺可以提供后续服务的时长情况),设备
配置是否满足需求等进行评价: (1)投标人制定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
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明确,时效性高,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完全
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 (2)投标人制定简单的售后服务保障措
施,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简单,时效性低,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采
购需求,得2分; (3)投标人制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有缺漏,售后服务
承诺不符合项目的实际,不能够确保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
得1分; (4)没有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仪器设备情况: (1)计算机≥11台,得1.5分; 8~10台
,得1分;少于8台则不得分。 (2)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
秘密计算机≥1台,得0.5分;无则不得分。 (3)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
机、全站仪、手持测距仪,均≥3台的,得1分;均≥2台的,得0.5分;少
于2台不得分。 (4)其余不得分。 (5)上述均以最低数量的一项所在范
围计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仪器图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1)拟投入本项目使用车辆2台或以上的得1分; (2)拟投入本项目使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
诺 (3.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2.0; 3.0; )
设备配置 (3.0分)
车辆情况 (1.0分)
用车辆1台的得0.5分; (3)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使用车辆以
单位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投标人获得以下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5.0分)
,得1分; (4)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信息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或网络查询途径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第69页-
同类项目经验 (6.0分)
商务部分
服务综合实力 (4.0分)
获奖情况 (10.0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综合信用分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 (1)独立承担过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或不
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每项得1分,最
高得4分。 (2)独立承担的“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土地权籍调查项
目、全国土地调查项目、基础测绘项目的作业或审查或监理工作并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 注:同一项
目不重复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否则
无效。分包、转包或劳务合作合同无效。
(1)投标人参与编制测绘地理信息类国家规范或行业标准的,每提供1项
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覆盖本项目作业
区范围的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服务的得1分,无则不得分。 (3)投
标人在“自然资源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http://zwfw.c
h.mnr.gov.cn/index)的“资质单位信用信息”中无存在不良信息的,得1
分;如有存在不良信息,本项不得分。 注:①上述第(1)项须提供规范标
准(显示有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人作为参编单位名录截选页或图片)复印件
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②上述第(2)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③
上述第(3)项所提及的资质单位信用信息以投标人在“自然资源部网上政
务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网站(http://zwfw.ch.mnr.gov.cn/index
)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相关不良信息记录已失效,投标
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测绘地理信息类项目获奖的情况
: 一等奖(金奖或同等级别)每项得2分;二等奖(银奖或同等级别)每
项得1分;三等奖(铜奖或同等级别)每项得0.5分;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6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测绘类职
业技能竞赛团体奖的情况: 一等奖每项得2分;二等奖每项得1分;三等奖
每项得0.5分;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 注:①须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获
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没有提供的均不得分; ②上述奖项同一项目(同一
次竞赛)获多项奖不重复计分; ③上述第(1)项须同时提供对应的项目
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
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
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
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
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
(93.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第70页-
汇总、排序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4.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2本项目定标顺序为采购包01至采购包03,本项目各采购包不得兼中,根据定标顺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
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评标委员会将采购包0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
推荐给采购人作为该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采购包02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已成为采购包01的第一中标候选
人,则根据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采购包的中标人的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采购包02的第一中标候选
人,如此类推,直至推选完所有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依法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报价高于第一名报价
20%(含)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采购包2:
4.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2本项目定标顺序为采购包01至采购包03,本项目各采购包不得兼中,根据定标顺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
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评标委员会将采购包0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
推荐给采购人作为该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采购包02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已成为采购包01的第一中标候选
人,则根据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采购包的中标人的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采购包02的第一中标候选
人,如此类推,直至推选完所有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依法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报价高于第一名报价
20%(含)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采购包3:
4.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2本项目定标顺序为采购包01至采购包03,本项目各采购包不得兼中,根据定标顺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
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评标委员会将采购包0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
推荐给采购人作为该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采购包02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已成为采购包01的第一中标候选
人,则根据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采购包的中标人的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采购包02的第一中标候选
人,如此类推,直至推选完所有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依法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报价高于第一名报价
20%(含)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的确定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71页-
合同文本
第五章第五章 合同文本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技技 术术 服服 务务 合合 同同
项目名称: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
采购包名称: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委 托 方:
(甲 方)
受 托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有效期限:
-第72页-
一、本合同参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填填 写写 说说 明明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
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第73页-
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甲方委托乙方就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
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一、合同金额及结算要求
一、合同金额及结算要求
序号序号
采购包名称
采购包名称
服务期服务期
合同金额(元)
合同金额(元)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
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1)
(一)承包方式: 本合同为总价包干。
(一)承包方式:
(二)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二)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
)本合同结算价必须包含下列费用:
(( 1)本合同结算价必须包含下列费用:
本合同的审核费用,审核工作包括: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②实地查验(大型、居住、商业的不动产权籍调查
项目及重大疑难案件、用地界线存在重叠(偏移)等问题的案件实地查验率100%,其它类型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实地查验
率原则上不少于30%);③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④资料收集;⑤项目技术审核阶段全部的图(文)
档打印、装订;⑥技术审核成果材料的整理、扫描、汇交;⑦项目成果数据汇交入库;⑧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
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
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本项工作总计 元人民币包干。
除开展上述技术审核及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外,各项目的相关工作费用同时包含车辆使用、仪器设备使用、全额含税发
票,项目成果验收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
润。还须包含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
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
处理甲方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属无偿协助工
-第74页-
作,不另支付费用。
乙方必须自行考虑本合同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合同相关的任
何费用。
价格依据
2.价格依据
甲方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的收费标准统一按照《测绘工程
产品价格》(测财字〔2002〕3号)及《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字〔2009〕17号)等有关规定、相关比例审核标准
及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结算;其它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
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
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甲方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
公告等,属无偿协助工作,不另计价。
结算要求
3.结算要求
本工作费用为总价 元包干。
二、技术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二、技术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
(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
本合同乙方须完成采购包1片区(洛浦街、大石街、石壁街、钟村街、沙头街;届时可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内的不动
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
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
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
作。
(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范围:
(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范围:
石楼镇、化龙镇的海域范围。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三)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番禺区不动产登记及测绘监督管理情况,乙方按照本单位测绘资质许可范围,承担番禺区用于不动产确权登记的不动
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实地查验(看现场)、验收及权籍成果数据汇交入库和资料打印、收集、整理、扫描,不动产权籍
调查相关调查研究等,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以及其它协助工作。
技术审核工作内容:
1.技术审核工作内容:
(1)技术审核工作由乙方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权籍
调查程序的规范性审核、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实地查验、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公告、成果数据完整性和合法性检查、成果报告结论
等。
(2)为进一步加强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管理,在技术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统一使
用相应代码表示并记录、反馈。
(3)乙方还应按照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及其它相关要求开展
技术审核工作。
(4)数据成果汇交等其它工作应按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使用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权籍管理子系统开展权籍成果入库及明确相关要求的通知》要
求执行。
(5)乙方在开展技术审核工作过程中应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提供相关系统(软件)操作的指导和协助。
(6)乙方应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
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内容:
2.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内容:
(1)协助开展辖区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开展批前海域使用现场调查、权属核查与界址核实,为海域管理业务提供
-第75页-
技术支撑;
(2)协助开展辖区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疑点疑区核查、海籍调查等工作,以及海域使用信息统计和海域综合管理技术支
持工作;(3)协助开展辖区海域监测其它相关工作。
协助工作内容:
3.协助工作内容:
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甲方
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将由甲方视情况具体安
排。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一、技术服务进度: 本合同服务期内完成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
一、技术服务进度:
二、工作总体要求:
二、工作总体要求:
鉴于该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与群众关系密切、技术要求高、时限性严格、突击工作量大等特点,因此,乙方应为本项目
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做好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以及随时加班加点限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其中:
(一)乙方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
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四个专业。
(二)统一审核标准。为确保本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标准的统一性,每宗项目进行技术审核时,同步实行三
个采购包乙方之间互检工作,保证三个采购包统一审核标准。
(三)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工作任务;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
脱甲方的工作安排。
(四)乙方须针对本项目拟定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后续服务的响应时间及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时长。如服
务期限到期,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安排的工作乙方未完成的,且甲方未完成下年度招标工作时,乙方须承诺继续协助甲方开展相
关工作,期间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五)乙方对其已完成技术审核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意见的适用性、合规性、合法性完全负责,
并同时承担相关的技术解释工作。
三、工作程序要求:
三、工作程序要求:
乙方中标后,应立即寻找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和组织技术审核队伍,并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建立
项目部,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应针对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编制项目周
报和月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撰写专业报告,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各种统计分析图表和项目跟踪图表等;每季度进行技
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
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人员派驻的要求,安排合适的工作人员到甲方办公场所,在甲方统一安排下开展工
作。
四、工作时限要求:
四、工作时限要求: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成果在不动产权籍管理子系统受理后,乙方原则上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核工作(特别复杂且工作量较大的,乙方
可向甲方申请延期,总办理期限最多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涉及紧急事项应实现即时申请、即时办理),并提交甲方下属单
位进行行政单位审核。
(二)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乙方收到技术审核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核工作,提供技术意见。
(三)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相关工作时限:
乙方应会同甲方下属单位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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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五、技术基本要求:
五、技术基本要求:
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由甲方具体确定,一般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广州2000 坐标系(西带)、2000 国家大地(或直角)坐
标系,高程系统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广州高程系统;采用 1:500 成图比例尺,也可视情况采用 1:1000 或 1:2000
国家基本比例尺;面积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面面积计算。主要技术依据和标准要求:
(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
(二)本项目采购合同书;
(三)本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
(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国家标准;
(七)《土地调查条例》(修正本)(2018 年3月19日,国务院);
(八)《宗地编码规则(试行)》(2012,国土资源部);
(九)《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十)《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十一)《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十二)《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9,2019年11月1日实施);
(十三)《城市测量规范》(CJJ T8-2011);
(十四)《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十五)《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8);
(十六)《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09);
(十七)《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国家标准;
(十八)《地籍调查规程》(DB4401/T 2-2018)地方标准;
(十九)《数字地图测量技术规程》(DB4401/T31-2019);
(二十)《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二十一)《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08);
(二十二)《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 号);
(二十三)《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
(二十四)《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二十五)《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4401T 5-2018);
(二十六)《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地下空间产权测绘技术规范》(DBJ440100/T149-2012);
(二十七)其它有关技术标准
六、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与合同及工作需要期限一致。
六、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七、人员要求:
七、人员要求:
(一)考虑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须核查历史权属文件及相关测绘成果涉及保密须严加管理的特殊性,为方便沟
通及顺利开展业务,乙方应在甲方处设立办公地点,技术审核项目时必须使用政务网络,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部办公
场所到达甲方处步行约15分钟到达。乙方应选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可常驻番禺项目的测绘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且
需固定在番禺项目部工作,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和成果提交。
(二)乙方项目部应安排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9人(包括:①番禺项目部常驻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
测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含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含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审核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人员不少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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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至少1人具有含海洋测绘课程的测绘工程类别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且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1
人,并确保在工作量大时,根据甲方工作需求增加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胜任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用海项目审批的
技术审核以及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等工作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②派驻甲方办公地点协助工作人员1
人,需在甲方办公场所驻点跟班学习,在跟班学习期间的工作时间和任务由甲方统一管理,针对派驻人员,乙方不得再安排其
他工作,服务期至合同终止,全部工作完成并交接完为止。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非甲方要求,不得更换。针对其他实施人员,乙方在投标文件中
填报的项目实施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的同意,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不超过投标文件填
报服务人员总数的 20%。
(四)乙方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严格做好测绘保密工作和组织好安全生产(拟投入的团队成员中具有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 人;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
格证书” : 人;“保密员资格证书” : 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 人;)已有相关项目的工作业绩经
验,投入的测绘服务人员要具备一定工作条件资格及相关经验,
(五)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精神,积极主动、自觉配合完成本合
同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
八、设备要求:
八、设备要求:
乙方为项目提供车辆和与本合同相关的测绘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①计算机 台;②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
及国家秘密计算机 台;③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 台、全站仪 台、水准仪 台、手持测距仪 台;④测深仪
台、水位计 台,声速仪 台、浅地层剖面仪 台,多波束测深系统 套),投入的仪器设备需状态良好,能满足工作
需要。
九、其它要求
九、其它要求
(一)乙方须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乙方须按照国家、省及甲方的要求,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和用海项目审批的的技术审核、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等
工作,并协助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甲方
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直至项目验收通过。
(三)乙方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技术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四)乙方的人员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五)乙方在番禺区开展技术审核工作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相关测绘规范实施测绘作业,同时应当遵守广州市和番禺
区不动产测绘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六)乙方在番禺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或工作人员变动等信息,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七)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
(八)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同时在番禺区从事与本合同对应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作业工作。
(九)本合同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不得转包、分包,乙方必须以自己的测绘仪器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指导、监督乙方开展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甲方为乙方创造工作便利的环境。
三、甲方按约定支付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费用。
四、其他:甲方负责指定专人协调相关的工作 。
五、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与乙方协商提供以上支持 。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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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二、根据区财政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的方式进行:
(一)合同经双方签定生效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
(二)服务期满六个月,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请材料,经检查通过,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
款项。
(三)合同期满后,乙方完成项目所有工作,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并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完成工作交接且项目
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款项。
(四)本合同所指的款项支付时间为甲方内部发起请款流程的时间,甲方完成请款流程并将请款材料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后
视为已完成甲方的支付工作,每年款项支付以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下达的资金为准。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
政国库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项目合同为准。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帐号和行号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行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甲方: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与本次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二、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本次工作的全体人员。
三、保密期限:与项目期限一致,具体可根据甲方要求再作协商。
四、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 。
乙方:乙方: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与本次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二、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次工作的全体人员。
三、保密期限:与项目期限一致,具体可根据甲方要求再作协商。
四、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 。
五、数据安全及保密
(一)本合同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规划图、历史用地红线图、地形地籍
图、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域界线等)和作业过程资料。
(二)本合同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乙方在本合同在合同期内部使用,只能用于本合同,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三)乙方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在项目结束后返还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
涉密数据;对于不能返还的,由乙方对需要销毁的数据等资料进行统一造册后报甲方备查;对于涉密数据的光盘、硬盘及其它
数据载体,乙方需在半个月内按照保密相关规定统一销毁,销毁记录须向甲方提交并永久保存;对于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数据
的储存载体,乙方需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至甲方,不得保留备份。
(四)乙方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
(五)乙方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并及时向甲方报告;造成
后果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六)乙方应配合甲方检查作业单位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监督实施。
(七)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就本合同与派驻的每一名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保证严格执行。
(八)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版本另行制定),确保相关数据的保密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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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政府计划调整;
二、项目任务书变更。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一、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技术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等工作;
二、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依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具体清单详见下表)。
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提交形式及数量
1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技术设计书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计划、技术审
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的具体质量监督制度、数据安全保密措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施、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
项目部组建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的组织形式、
人员构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等)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周报、月报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每季度技术审核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对不动产权籍调
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查研究后编制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
半年、全年项目工作情况报告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两份。
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的归档资料、项目清单
扫描件、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本合同所列“协助工作”的相关工作资料
结合工作实际视具体情况而定。
协助开展辖区用海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核相关资料
扫描件、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协助开展辖区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疑点疑区核查、海籍调查
等工作,以及海域使用信息统计和海域综合管理技术支持工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作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巡查记录、
相片需同时提供JPG格式文件。
巡查相片、海域疑点疑区台账等)
11
协助开展辖区海域监测其它相关工作资料
结合工作实际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
四、乙方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查并做
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
五、乙方必须积极主动、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验收工作。
第八条:双方确定:
第八条:双方确定: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所产生全部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提交本项目成果材料,具体详见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中的“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五、乙方应在项目服务期间整理完成审核项目的全部归档资料,包括档案扫描件、电子文件及纸质版文件。
六、合同期满时,乙方必须将所有资料整理,移交甲方,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并按照本合同第五条“乙
方”第五款第(三)项要求处理有关数据,不得备份、复制相关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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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双方可共同申报奖项,相关申报资料由乙方负责,人员名单由双方共同研究决定。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扣罚合同款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扣罚合同款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乙方务须加强审核质量,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将对乙方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若甲方发现项目人员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
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不称职的项目主要人员和其他项目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若乙方不执行或未
按期限进行更换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或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技术力量不足等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
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上述情形,若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项目的委托,并保证按时保质上交成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项目执行过程
中,甲方发现并确认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现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项目实施阶段甲方将对乙方投入设备(电脑、车辆、测量仪器等)状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
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
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
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为本合同投入的测量仪器须存放于项目部,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将对乙方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
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甲方发现测量仪器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发现1次的将对乙方进行处罚(按
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发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合同期满时,乙方必须上交全部项目成果,包括档案扫描、电子文件与纸质档案一并递交,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
完成工作交接。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未拨付的项目经费甲方有权不再支付。
(七)项目过程中,乙方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管理规定约束,如乙方违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
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所列,甲方终止合同后,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或按
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在国家测绘征信系统上录入违约记录。而对于失信企业到番禺区开展测绘业
务,番禺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条:除上述违约责任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
第十条:除上述违约责任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签约方可在 5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签约方可在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延期履行一个月以上或无法继续履行,遭受不可抗力方可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
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甲乙双方损失各自负责。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提出的则不构成违约,乙方已收取的费
用无须退还;乙方提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
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迟延履行合同,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
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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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乙方存在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
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
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因项目开展情况发生变化,令合同继续履行成为不必要,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已收取的
费用无须退还,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
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各自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二)种方式处理:
(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仲裁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差旅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一、无
第十三条:附则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
时间在后的为准。
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
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三、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财政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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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技技 术术 服服 务务 合合 同同
项目名称: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
采购包名称: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委 托 方:
(甲 方)
受 托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有效期限:
-第83页-
一、本合同参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填填 写写 说说 明明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
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第84页-
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甲方委托乙方就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
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一、合同金额及结算要求
一、合同金额及结算要求
序号序号
采购包名称
采购包名称
服务期服务期
合同金额(元)
合同金额(元)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
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2)
(一)承包方式: 本合同为总价包干。
(一)承包方式:
(二)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二)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
本合同结算价必须包含下列费用:
本合同的审核费用,审核工作包括: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②实地查验(大型、居住、商业的不动产权籍调查
项目及重大疑难案件、用地界线存在重叠(偏移)等问题的案件实地查验率100%,其它类型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实地查验
率原则上不少于30%);③资料收集;④项目技术审核阶段全部的图(文)档打印、装订;⑤技术审核成果材料的整理、扫
描、汇交;⑥项目成果数据汇交入库;⑦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
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
等。本项工作总计 元人民币包干。
除开展上述技术审核及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外,各项目的相关工作费用同时包含车辆使用、仪器设备使用、全额含税发
票,项目成果验收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
润。还须包含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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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
处理甲方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属无偿协助工
作,不另支付费用。
乙方必须自行考虑本合同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合同相关的任
何费用。
价格依据
2.价格依据
甲方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的收费标准统一按照《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测财字〔2002〕3号)及《测绘生
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字〔2009〕17号)等有关规定、相关比例审核标准及实际工作完成情况执行进行结算;其它协助甲
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
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
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属无偿协助工作,不另计价。
结算要求
3.结算要求
本工作费用为总价 元包干。
二、技术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二、技术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
(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
本合同乙方须完成采购包2片区(新造镇、南村镇、东环街、小谷围街、市桥街;届时可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内的不
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
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
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
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番禺区不动产登记及测绘监督管理情况,乙方按照本单位测绘资质许可范围,承担番禺区用于不动产确权登记的不动
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实地查验(看现场)、验收及权籍成果数据汇交入库和资料打印、收集、整理、扫描,不动产权籍
调查相关调查研究等,以及其它协助工作。
技术审核工作内容:
1.技术审核工作内容:
(1)技术审核工作由乙方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权籍
调查程序的规范性审核、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实地查验、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公告、成果数据完整性和合法性检查、成果报告结论
等。
(2)为进一步加强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管理,在技术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统一使
用相应代码表示并记录、反馈。
(3)乙方还应按照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及其它相关要求开展
技术审核工作。
(4)数据成果汇交等其它工作应按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使用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权籍管理子系统开展权籍成果入库及明确相关要求的通知》要
求执行。
(5)乙方在开展技术审核工作过程中应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提供相关系统(软件)操作的指导和协助。
(6)乙方应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
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协助工作内容:
2.协助工作内容:
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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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将由甲方视情况具体
安排。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一、技术服务进度: 本合同服务期内完成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
一、技术服务进度:
二、工作总体要求:
二、工作总体要求:
鉴于该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与群众关系密切、技术要求高、时限性严格、突击工作量大等特点,因此,乙方应为本项目
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做好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以及随时加班加点限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其中:
(一)乙方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
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专业;
(二)统一审核标准。为确保本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标准的统一性,每宗项目进行技术审核时,实行三个采
购包乙方之间互检工作,保证三个采购包统一审核标准。
(三)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工作任务;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
脱甲方的工作安排。
(四)乙方须针对本项目拟定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后续服务的响应时间及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时长。如服
务期限到期,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安排的工作乙方未完成的,且甲方未完成下年度招标工作时,乙方须承诺继续协助甲方开展相
关工作,期间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五)乙方对其已完成技术审核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适用性、合规性、合法性完全负责,并同时承担相关的技术解释
工作。
三、工作程序要求:
三、工作程序要求:
乙方中标后,应立即寻找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和组织技术审核队伍,并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建立
项目部,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应针对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编制项目周
报和月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撰写专业报告,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各种统计分析图表和项目跟踪图表等;每季度进行技
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
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人员派驻的要求,安排合适的工作人员到甲方办公场所,在甲方统一安排下开展工
作。
四、工作时限要求:
四、工作时限要求: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成果在不动产权籍管理子系统受理后,乙方原则上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核工作(特别复杂且工作量较大的,乙方
可向甲方申请延期,总办理期限最多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涉及紧急事项应实现即时申请、即时办理),并提交甲方下属单
位进行行政单位审核。
五、技术基本要求:
五、技术基本要求:
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由甲方具体确定,一般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广州2000 坐标系(西带)、2000 国家大地(或直角)坐
标系,高程系统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广州高程系统;采用 1:500 成图比例尺,也可视情况采用 1:1000 或 1:2000
国家基本比例尺;面积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面面积计算。主要技术依据和标准要求:
(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
(二)本项目采购合同书;
(三)本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
(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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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土地调查条例》(修正本)(2018 年3月19日,国务院);
(八)《宗地编码规则(试行)》(2012,国土资源部);
(九)《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十)《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十一)《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十二)《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9,2019年11月1日实施);
(十三)《城市测量规范》(CJJ T8-2011);
(十四)《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十五)《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8);
(十六)《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09);
(十七)《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国家标准;
(十八)《地籍调查规程》(DB4401/T 2-2018)地方标准;
(十九)《数字地图测量技术规程》(DB4401/T31-2019);
(二十)《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二十一)《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08);
(二十二)《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 号);
(二十三)《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
(二十四)《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二十五)《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4401T 5-2018);
(二十六)《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地下空间产权测绘技术规范》(DBJ440100/T149-2012);
(二十七)其它有关技术标准。
六、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与合同及工作需要期限一致。
六、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七、人员要求:
七、人员要求:
(一)考虑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须核查历史权属文件及相关测绘成果涉及保密须严加管理的特殊性,为方便沟
通及顺利开展业务,乙方应在甲方处设立办公地点,技术审核项目时必须使用政务网络,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部办公
场所到达甲方处步行约15分钟到达。乙方应选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可常驻番禺项目的测绘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且
需固定在番禺项目部工作,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和成果提交。
(二)乙方项目部应安排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7人(包括:①番禺项目部常驻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
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关工作经
验)、技术审核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并确保在工作量大时,根据甲方工作需求增加工作人员,工
作人员必须胜任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等工作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②派驻甲方办公
地点协助工作人员1人,需在甲方办公场所驻点跟班学习,在跟班学习期间的工作时间和任务由甲方统一管理,针对派驻人
员,乙方不得再安排其他工作,服务期至合同终止,全部工作完成并交接完为止。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非甲方要求,不得更换。针对其他实施人员,乙方在投标文件中
填报的项目实施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的同意,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不超过投标文件填
报服务人员总数的 20%。
(四)乙方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严格做好测绘保密工作和组织好安全生产(拟投入的团队成员中具有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 人;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
格证书” : 人;“保密员资格证书” : 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 人;)已有相关项目的工作业绩经验,
投入的测绘服务人员要具备一定工作条件资格及相关经验;
(五)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精神,积极主动、自觉配合完成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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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
八、设备要求:
八、设备要求:
乙方为项目提供车辆和与本合同相关的测绘仪器设备(①计算机 台;②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
机 台;③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 台、全站仪 台、手持测距仪 台),投入的仪器设备需状态良好,能满足工作
需要。
九、其它要求:
九、其它要求:
(一)乙方须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乙方须按照国家、省及甲方的要求,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技术审核工作,并协助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
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
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
(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直至项目验收通过。
(三)乙方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技术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四)乙方的人员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五)乙方在番禺区开展技术审核工作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相关测绘规范实施测绘作业,同时应当遵守广州市和番禺
区不动产测绘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六)乙方在番禺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或工作人员变动等信息,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七)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
(八)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同时在番禺区从事与本合同对应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作业工作。
(九)本合同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不得转包、分包,乙方必须以自己的测绘仪器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指导、监督乙方开展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甲方为乙方创造工作便利的环境。
三、甲方按约定支付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费用。
四、其他:甲方负责指定专人协调相关的工作。
五、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与乙方协商提供以上支持 。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一、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二、根据区财政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的方式进行:
(一)合同经双方签定生效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二)服务期满六个月,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请材料,经检查通过,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
款项。
(三)合同期满后,乙方完成项目所有工作,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并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完成工作交接且项目
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款项。
(四)本合同所指的款项支付时间为甲方内部发起请款流程的时间,甲方完成请款流程并将请款材料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后
视为已完成甲方的支付工作,每年款项支付以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下达的资金为准。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
政国库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项目合同为准。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帐号和行号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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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行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甲方: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与本次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二、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本次工作的全体人员。
三、保密期限:与项目期限一致,具体可根据甲方要求再作协商。
四、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 。
乙方:乙方: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与本次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二、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本次工作的全体人员。
三、保密期限:与项目期限一致,具体可根据甲方要求再作协商。
四、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 。
五、数据安全及保密
(一)本合同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规划图、历史用地红线图、地形地籍
图、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域界线等)和作业过程资料。
(二)本合同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乙方在本合同在合同期内部使用,只能用于本合同,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三)乙方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在项目结束后返还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
涉密数据;对于不能返还的,由乙方对需要销毁的数据等资料进行统一造册后报甲方备查;对于涉密数据的光盘、硬盘及其它
数据载体,乙方需在半个月内按照保密相关规定统一销毁,销毁记录须向甲方提交并永久保存;对于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数据
的储存载体,乙方需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至甲方,不得保留备份。
(四)乙方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
(五)乙方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并及时向甲方报告;造成
后果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六)乙方应配合甲方检查作业单位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监督实施。
(七)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就本合同与派驻的每一名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保证严格执行。
(八)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版本另行制定),确保相关数据的保密与安全。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政府计划调整;
二、项目任务书变更。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一、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技术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等工作;
二、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依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具体清单详见下表)。
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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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资料名称
提交形式及数量
1
2
3
4
5
6
7
8
项目技术设计书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计划、技术审
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的具体质量监督制度、数据安全保密措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施、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
项目部组建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的组织形式、
人员构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等)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周报、月报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每季度技术审核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对不动产权籍调
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查研究后编制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
半年、全年项目工作情况报告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两份。
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的归档资料、项目清单
扫描件、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本合同所列“协助工作”的相关工作资料
结合工作实际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
四、乙方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查并做
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
五、乙方必须积极主动、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验收工作。
第八条:双方确定:
第八条:双方确定: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所产生全部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提交本项目成果材料,具体详见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中的“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五、乙方应在项目服务期间整理完成审核项目的全部归档资料,包括档案扫描件、电子文件及纸质版文件。
六、合同期满时,乙方必须将所有资料整理,移交甲方,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并按照本合同第五条“乙
方”第五款第(三)项要求处理有关数据,不得备份、复制相关数据资料。
七、双方可共同申报奖项,相关申报资料由乙方负责,人员名单由双方共同研究决定。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扣罚合同款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扣罚合同款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乙方务须加强审核质量,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将对乙方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若甲方发现项目人员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
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不称职的项目主要人员和其他项目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若乙方不执行或未
按期限进行更换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或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技术力量不足等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
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上述情形,若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项目的委托,并保证按时保质上交成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项目执行过程
中,甲方发现并确认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现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
-第91页-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项目实施阶段甲方将对乙方投入设备(电脑、车辆、测量仪器等)状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
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
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
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为本合同投入的测量仪器须存放于项目部,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将对乙方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
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甲方发现测量仪器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发现1次的将对乙方进行处罚(按
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发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合同期满时,乙方必须上交全部项目成果,包括档案扫描、电子文件与纸质档案一并递交,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
完成工作交接。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未拨付的项目经费甲方有权不再支付。
(七)项目过程中,乙方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管理规定约束,如乙方违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
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所列,甲方终止合同后,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或按
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在国家测绘征信系统上录入违约记录。而对于失信企业到番禺区开展测绘业
务,番禺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条:除上述违约责任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
第十条:除上述违约责任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签约方可在 5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签约方可在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延期履行一个月以上或无法继续履行,遭受不可抗力方可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
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甲乙双方损失各自负责。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提出的则不构成违约,乙方已收取的费
用无须退还;乙方提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
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迟延履行合同,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
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乙方存在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
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
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因项目开展情况发生变化,令合同继续履行成为不必要,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已收取的
费用无须退还,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
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各自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二)种方式处理:
(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仲裁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差旅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一、无
-第92页-
第十三条:附则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
时间在后的为准。
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
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三、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财政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第93页-
项目编号:
技技 术术 服服 务务 合合 同同
项目名称: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
采购包名称: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委 托 方:
(甲 方)
受 托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有效期限:
-第94页-
一、本合同参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填填 写写 说说 明明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
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第95页-
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甲方委托乙方就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
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一、合同金额及结算要求
一、合同金额及结算要求
序号序号
采购包名称
采购包名称
服务期服务期
合同金额(元)
合同金额(元)
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
024年)及相关服务工作(3)
(一)承包方式: 本合同为总价包干。
(一)承包方式:
(二)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二)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1.报价要求
本合同的审核费用,审核工作包括: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②实地查验(大型、居住、商业的不动产权籍调查
项目及重大疑难案件、用地界线存在重叠(偏移)等问题的案件实地查验率100%,其它类型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实地查验
率原则上不少于30%);③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④资料收集;⑤项目技术审核阶段全部的图
(文)档打印、装订;⑥技术审核成果材料的整理、扫描、汇交;⑦项目成果数据汇交入库;⑧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
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
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本项工作总计 元人民币包干。
除开展上述技术审核及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外,各项目的相关工作费用同时包含车辆使用、仪器设备使用、全额含税发
票,项目成果验收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
润。还须包含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
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
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属无偿协助
工作,不另支付费用。
乙方必须自行考虑本合同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合同相关的任
-第96页-
何费用。
2.价格依据
甲方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和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的收费标准统一按照《测绘
工程产品价格》(测财字〔2002〕3号)及《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字〔2009〕17号)等有关规定、相关比例审核
标准及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结算;其它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
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
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
及公告等,属无偿协助工作,不另计价。
结算要求
3.结算要求
本工作费用为总价 元包干。
二、技术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二、技术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
(一)技术审核及协助工作范围:
本合同乙方须完成采购包3片区(大龙街、石碁镇、石楼镇、沙湾街、桥南街、化龙镇;届时可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内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
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
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
及公告等工作。
(二)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范围:
(二)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范围:
番禺区全区。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三)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番禺区不动产登记及测绘监督管理情况,乙方按照本单位测绘资质许可范围,承担番禺区用于不动产确权登记的不动
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实地查验(看现场)、验收及权籍成果数据汇交入库和资料打印、收集、整理、扫描,不动产权籍
调查相关调查研究等,番禺辖区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以及其它协助工作。
技术审核工作内容:
1.技术审核工作内容:
(1)技术审核工作由乙方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权籍
调查程序的规范性审核、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实地查验、权籍调查成果现场公告、成果数据完整性和合法性检查、成果报告结论
等。
(2)为进一步加强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管理,在技术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统一使
用相应代码表示并记录、反馈。
(3)乙方还应按照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及其它相关要求开展
技术审核工作。
(4)数据成果汇交等其它工作应按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使用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权籍管理子系统开展权籍成果入库及明确相关要求的通知》要
求执行。
(5)乙方在开展技术审核工作过程中应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提供相关系统(软件)操作的指导和协助。
(6)乙方应每季度进行技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
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工作内容:
2.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工作内容:
承担番禺辖区内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
协助工作内容:
3.协助工作内容:
协助甲方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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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甲方
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将由甲方视情况具体安
排。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一、技术服务进度: 本合同服务期内完成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
一、技术服务进度:
二、工作总体要求:
二、工作总体要求:
鉴于该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与群众关系密切、技术要求高、时限性严格、突击工作量大等特点,因此,乙方应为本项目
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做好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以及随时加班加点限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其中:
(一)乙方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同时含有甲级“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
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三个专业。
(二)统一审核标准。为确保本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标准的统一性,每宗项目进行技术审核时,实行三个采
购包乙方之间互检工作,保证三个采购包统一审核标准。
(三)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工作任务;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
脱甲方的工作安排。
(四)乙方须针对本项目拟定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后续服务的响应时间及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时长。如服
务期限到期,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安排的工作乙方未完成的,且甲方未完成下年度招标工作时,乙方须承诺继续协助甲方开展相
关工作,期间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五)乙方对其已完成技术审核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适用性、合规性、合法性完全负责,并同时承担相关的技术解释
工作。
三、工作程序要求
三、工作程序要求
乙方中标后,应立即寻找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和组织技术审核队伍,并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建立
项目部,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应针对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编制项目周
报和月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撰写专业报告,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各种统计分析图表和项目跟踪图表等;每季度进行技
术审核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搜集有关材料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查研
究,编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提出技术意见和建议等。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人员派驻的要求,安排合适的工作人员到甲方办公场所,在甲方统一安排下开展工
作。
四、工作时限要求:
四、工作时限要求: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时限:
成果在不动产权籍管理子系统受理后,乙方原则上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核工作(特别复杂且工作量较大的,乙方
可向甲方申请延期,总办理期限最多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涉及紧急事项应实现即时申请、即时办理),并提交甲方下属单
位进行行政单位审核。
五、技术基本要求:
五、技术基本要求:
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由甲方具体确定,一般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广州2000 坐标系(西带)、2000 国家大地(或直角)坐
标系,高程系统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广州高程系统;采用 1:500 成图比例尺,也可视情况采用 1:1000 或 1:2000
国家基本比例尺;面积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面面积计算。主要技术依据和标准要求:
(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二)本项目采购合同书;
(三)本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
-第98页-
(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国家标准;
(七)《土地调查条例》(修正本)(2018 年3月19日,国务院);
(八)《宗地编码规则(试行)》(2012,国土资源部);
(九)《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十)《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十一)《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十二)《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9,2019年11月1日实施);
(十三)《城市测量规范》(CJJ T8-2011);
(十四)《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十五)《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8);
(十六)《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09);
(十七)《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国家标准;
(十八)《地籍调查规程》(DB4401/T 2-2018)地方标准;
(十九)《数字地图测量技术规程》(DB4401/T31-2019);
(二十)《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二十一)《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08);
(二十二)《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 号);
(二十三)《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
(二十四)《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二十五)《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4401T 5-2018);
(二十六)《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地下空间产权测绘技术规范》(DBJ440100/T149-2012);
(二十七)其它有关技术标准。
六、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与合同及工作需要期限一致。
六、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七、人员要求:
七、人员要求:
(一)考虑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须核查历史权属文件及相关测绘成果涉及保密须严加管理的特殊性,为方便沟
通及顺利开展业务,乙方应在甲方处设立办公地点,技术审核项目时必须使用政务网络,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部办公
场所到达甲方处步行约15分钟到达。乙方应选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可常驻番禺项目的测绘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且
需固定在番禺项目部工作,随时接受具体项目委托和成果提交。
(二)乙方项目部应安排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11人(包括:①番禺项目部常驻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
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及相关工作
经验)、技术审核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及对接协调的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1
人,并确保在工作量大时,根据甲方工作需求增加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胜任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以及不动
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及对接协调等工作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②派驻甲方办公地点协助工作人员
1人,需在甲方办公场所驻点跟班学习,在跟班学习期间的工作时间和任务由甲方统一管理,针对派驻人员,乙方不得再安排
其他工作,服务期至合同终止,全部工作完成并交接完为止。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非甲方要求,不得更换。针对其他实施人员,乙方在投标文件中
填报的项目实施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的同意,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不超过投标文件填
报服务人员总数的 20%。
(四)乙方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严格做好测绘保密工作和组织好安全生产(拟投入的团队成员中具有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涉密成果管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考核): 人;具有“保密工作岗位资
格证书” : 人;“保密员资格证书” : 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 人;)已有相关项目的工作业绩经验,
-第99页-
投入的测绘服务人员要具备一定工作条件资格及相关经验;
(五)乙方项目实施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精神,积极主动、自觉配合完成本合同
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
(六)窗口人员需按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统一服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设备要求:
八、设备要求:
乙方为项目提供车辆和与本合同相关的测绘仪器设备(①计算机 台;②经省级及以上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
机 台;③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 台、全站仪 台、手持测距仪 台),投入的仪器设备需状态良好,能满足工作
需要。
九、其它要求:
九、其它要求:
(一)乙方须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乙方须按照国家、省及甲方的要求,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技术审核、不动产单元编码、咨询服务、对接协调
等工作,并协助开展番禺辖区内测绘行政检查、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检查、应急测绘任务、不动产测绘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
于开发应用小程序协助管理)、不动产调查测绘项目管理、历史存量不动产调查测绘成果复核、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和处理采
购人受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争议及其它案(包括现场复核测绘、成果质量检测)、现场指界及公告等工作,直至项目验收通
过。
(三)乙方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技术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四)乙方的人员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五)乙方在番禺区开展技术审核工作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相关测绘规范实施测绘作业,同时应当遵守广州市和番禺
区不动产测绘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六)乙方在番禺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或工作人员变动等信息,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七)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
(八)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同时在番禺区从事与本合同对应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作业工作。
(九)本合同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不得转包、分包,乙方必须以自己的测绘仪器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指导、监督乙方开展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甲方为乙方创造工作便利的环境。
三、甲方按约定支付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费用。
四、其他:甲方负责指定专人协调相关的工作。
五、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与乙方协商提供以上支持。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一、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二、根据区财政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的方式进行:
(一)合同经双方签定生效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
(二)服务期满六个月,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请材料,经检查通过,且项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
款项。
(三)合同期满后,乙方完成项目所有工作,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并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完成工作交接且项目
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款项。
(四)本合同所指的款项支付时间为甲方内部发起请款流程的时间,甲方完成请款流程并将请款材料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后
视为已完成甲方的支付工作,每年款项支付以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下达的资金为准。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
政国库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项目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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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帐号和行号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行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甲方: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本次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二、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次工作的全体人员。
三、保密期限:与项目期限一致,具体可根据甲方要求再作协商。
四、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 。
乙方:乙方: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与本次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二、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本次工作的全体人员。
三、保密期限:与项目期限一致,具体可根据甲方要求再作协商。
四、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 。
五、数据安全及保密
(一)本合同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规划图、历史用地红线图、地形地籍
图、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域界线等)和作业过程资料。
(二)本合同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乙方在本合同在合同期内部使用,只能用于本合同,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三)乙方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在项目结束后返还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
涉密数据;对于不能返还的,由乙方对需要销毁的数据等资料进行统一造册后报甲方备查;对于涉密数据的光盘、硬盘及其它
数据载体,乙方需在半个月内按照保密相关规定统一销毁,销毁记录须向甲方提交并永久保存;对于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数据
的储存载体,乙方需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至甲方,不得保留备份。
(四)乙方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
(五)乙方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并及时向甲方报告;造成
后果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六)乙方应配合甲方检查作业单位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监督实施。
(七)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就本合同与派驻的每一名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保证严格执行。
(八)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版本另行制定),确保相关数据的保密与安全。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政府计划调整;
二、项目任务书变更。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一、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技术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等工作。
二、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依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交全部合格项目成果材料(具体清单详见下表)。
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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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名称
提交形式及数量
提交形式及数量
1
2
3
4
5
6
7
8
9
项目技术设计书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计划、技术审
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的具体质量监督制度、数据安全保密措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施、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
项目部组建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的组织形式、
人员构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命等)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周报、月报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每季度技术审核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对不动产权籍调
查相关政策、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情况等进行调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查研究后编制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工作报告)
半年、全年项目工作情况报告
扫描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两份。
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的归档资料、项目清单
扫描件、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协助开展番禺辖区内不动产单元编码工作台账
扫描件、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各一式一份。
本合同所列“协助工作”的相关工作资料
结合工作实际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
四、乙方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技术审核类和非技术审核类制定具体质量监督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二级检查并做
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
五、乙方必须积极主动、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验收工作。
第八条:双方确定:
第八条:双方确定: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所产生全部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提交本项目成果材料,具体详见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中的“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五、乙方应在项目服务期间整理完成审核项目的全部归档资料,包括档案扫描件、电子文件及纸质版文件。
六、合同期满时,乙方必须将所有资料整理,移交甲方,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完成工作交接,并按照本合同第五条“乙
方”第五款第(三)项要求处理有关数据,不得备份、复制相关数据资料。
七、双方可共同申报奖项,相关申报资料由乙方负责,人员名单由双方共同研究决定。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扣罚合同款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扣罚合同款和终止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乙方务须加强审核质量,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将对乙方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若甲方发现项目人员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
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不称职的项目主要人员和其他项目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若乙方不执行或未
按期限进行更换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或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技术力量不足等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
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则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上述情形,若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项目的委托,并保证按时保质上交成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项目执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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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甲方发现并确认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现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项目实施阶段甲方将对乙方投入设备(电脑、车辆、测量仪器等)状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
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
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
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为本合同投入的测量仪器须存放于项目部,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将对乙方项目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
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甲方发现测量仪器无故不在番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不在项目部,发现1次的将对乙方进行处罚(按
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发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合同期满时,乙方必须上交全部项目成果,包括档案扫描、电子文件与纸质档案一并递交,合同期满后20天内主动
完成工作交接。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未拨付的项目经费甲方有权不再支付。
(七)项目过程中,乙方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管理规定约束,如乙方违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
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所列,甲方终止合同后,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或按
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在国家测绘征信系统上录入违约记录。而对于失信企业到番禺区开展测绘业
务,番禺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条:除上述违约责任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
第十条:除上述违约责任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签约方可在 5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签约方可在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延期履行一个月以上或无法继续履行,遭受不可抗力方可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
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甲乙双方损失各自负责。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提出的则不构成违约,乙方已收取的费
用无须退还;乙方提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
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迟延履行合同,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
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乙方存在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
照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造成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财产经济损失的,
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因项目开展情况发生变化,令合同继续履行成为不必要,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已收取的
费用无须退还,甲方未到期支付的费用无须支付。
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各自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二)种方式处理:
(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仲裁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差旅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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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
第十三条:附则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
时间在后的为准。
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
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三、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财政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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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第六章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
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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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文 件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 项 目 名 称 )
( 项 目 名 称 )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 正 本( 正 本 / 副 本 )副 本 )
采购计划编号: 440113-2024-00836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 GZCQC2401FG010001
采购项目编号:
所投采购包:第 包包
所投采购包:第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年年 月月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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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承诺函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
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二、附件
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第107页-
格式一:
格式一:
投标函投标函
致: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
为:GZCQC2401FG010001],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
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
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
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
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
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
实的和正确的。
(七)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
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
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
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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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第109页-
格式二: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
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包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
投标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交货或服务地点
序号序号
1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第110页-
格式三: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
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品目号品目号
序号序号
货物名称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规格型号
品牌品牌
产地产地
制造商名称
制造商名称
单价单价
数量数量
总价总价
1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品目号
序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单价单价
数量数量
总价总价
1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第111页-
格式四:
格式四: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策适用性说明
政策适用性说明
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制造商(开
制造商企
节能
环境标志
认证证书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注册商标)
发商)
业类型
产品
产品
编号
占比(%)
序
号
1
2
3
4
5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
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第112页-
格式五:
格式五: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序号序号
实质性响应条款
实质性响应条款
投标人响应情况
投标人响应情况
差异差异
1
2
3
4
…
…
说明:
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
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第113页-
格式六:
格式六: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第114页-
格式七:
格式七: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
(2024年)”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ZCQC2401FG010001]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
宜。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第115页-
格式八:
格式八:
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第116页-
格式九:
格式九: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致: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承诺函承诺函
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第117页-
格式十: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
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
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
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
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第118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 广东省地方 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
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
(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
持一致。
(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
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
准。
供应商提供第三方(如生产商)书面声明、检测报告等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所提供第三方资
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
(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
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
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
息。
(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
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
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
(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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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 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
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
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
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
《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
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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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十一: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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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十二: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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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十三: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
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
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
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
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随投标文件装订_____份,送采购人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联
合体成员各执_____份。
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 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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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十四: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客户名称
序号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签订合同时间
签订合同时间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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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十五: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参数性质
标的名称 参数性质
标的名称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投标文件响应
投标文件响应
和服务要求
和服务要求
的具体内容
的具体内容
型号型号
是否偏离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所在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位置
备备
注注
序序
号号
1
2
3
4
5
6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
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
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
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
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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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十六: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序号 参数性质
参数性质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是否偏离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备注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
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 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
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
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第126页-
格式十七: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2
3
4
拟定___年___月___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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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十八: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各类证明材料
-第128页-
格式十九:
格式十九:
致: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番禺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技术审核项目(2024年)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
号:GZCQC2401FG010001),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
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
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
立的保险机构应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9页-
格式二十: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序号序号
1
2
3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
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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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二十一: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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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二十二:
格式二十二: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
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
(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
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
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
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
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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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年___月___日
-第133页-
格式二十三:
格式二十三:
(采购人):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
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
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
金金额)。
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
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
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
(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
相应递减。
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
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
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
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
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一)种方式解决:
(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此栏空白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
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其他条款:
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
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
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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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
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
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
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
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
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 (¥: 元)
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
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
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
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
意见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
(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
五、索赔文件
(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
如下事实:
(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
(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
(二)保险单正本;
(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
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
(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
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
自动解除。
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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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