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海南省部分)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海南省部分)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海南省部分)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施工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中央直属国家基本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受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组织海南省境内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工作。2016年度,在海南省境内建设地下水监测站点142个,均为新建点。根据海南省实际情况,将2016年度任务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Ⅰ:2016年度建设142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142个,钻探进尺11600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液体矿产勘查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地质钻探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三年内作为主承包人承建过至少3个类似性质、规模和复杂性的工程(即同类工程),其中至少有1个项目验收后成功使用12个月以上,并附相关合同、验收证书、用户证明等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04月08日至2016年0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单元12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4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国贸玉沙路椰海大酒店3楼2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2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单元12楼
邮 编:570206 邮 编:
联 系 人:李攀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lotushk@qq.com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农行海口市省府大院支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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