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县西溪流域城厢镇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御史溪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投标邀请书

泉州市安溪县西溪流域城厢镇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御史溪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投标邀请书

泉州市安溪县西溪流域(城厢镇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御史溪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投标邀请书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安溪县西溪流域(城厢镇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御史溪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施工监理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安溪县城厢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493.4959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工程档案归档、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493.4959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2%计取,监理费结算根据工程施工合同价调整计取。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计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元。

2.6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8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8日08时00分00秒至2024年03月04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须随带确认通知(格式详见附件1-1)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采取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泉发改规〔2023〕3号文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第6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城厢微事”微信公众号、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s://ax.hyebid.cn/hyweb/zpsebid/zpsIndex.do)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公章)

地址: 安溪县城厢镇 ,邮编:******

电话:185*****168 ,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邮编:******

电话:189*****618 ,传真: 0595-********

联系人: 小陈


附件1-1: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姓名章)
年 月 日

标签: 黑臭水体治理 施工监理 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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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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