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七个禁止”的通告

关于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七个禁止”的通告

为坚决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影响人员疏散区域内停放及充电;

二、禁止电动自行车及车辆电池进楼入户;

三、禁止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四、禁止使用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自行车车棚;

五、禁止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六、禁止使用非配套充电器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七、禁止挪用、损坏电动车充电棚消防设施、器材。


苏宿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标签: 电动自行车 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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