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682破12号关于南通如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苏0682破12号关于南通如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南通如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南通如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如皋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如皋法院)于2024年1月15日作出(2024)苏0682破申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如顶公司破产清算。2024年1月26日,如皋法院作出(2024)苏0682破12号决定书,指定南通润德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如顶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如顶公司破产案件受理日,如顶公司在职工工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职工债权方面均不存在任何结欠。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至2024年3月11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如如顶公司职工对管理人上述调查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3月11日前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同时提交相关凭证,其有权要求管理人予以更正。如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人有权在收到不予更正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如皋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管理人上述调查结果的确认。
管理人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8号中科科技园24幢二楼;联系人:如顶公司管理人;联系电话:136*****208(接受咨询及申报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特此公示。
南通如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标签: 职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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