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破37号受理公告
2024粤01破37号受理公告
公 告
(2024)粤 01 破 37-1 号 本院根据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于 2024 年 2 月 1 日裁定受理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决定适用快速审理,同时指定广东正 平天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广州 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4 年 3 月 13 日前,向广 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 大道 68 号环球都会广场 57 楼 5701、02 单元;联系人:崔 炯;电话:199*****713)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 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 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 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州融昱贸 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州融昱贸易 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广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第 51 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 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 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 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 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 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 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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