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采购环保化学药剂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采购环保化学药剂网上询价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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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化学制品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45,000.00 | 1(批) | ¥45,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十四 响应格式文件”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人按询价文件及合同要求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按技术要求组织验收,如供货时实际产品技术参数达不到询价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采购人将终止本项目,不支付任何货款且上报上级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6、中标人需派技术人员到场投加调试,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免费培训义务,保证使用提供的药剂后污水达标排放(以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为准)。如未达标,采购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5000元/次,如连续2次及以上出现不达标情况,中标人需承担不达标的经济处罚责任及行政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本次报价为暂定总价。同时报各项单价,最终费用根据中标单价与实际使用数量据实结算。单价报价与总报价均不得超出限价、单价与数量计算出总价需与所报项目总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在技术参数要求及相应商务要求满足询价文件及采购人需求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
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保险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机械费、搬运费、出渣弃渣费、安全措施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追加任何费用,若成交供应商因价格问题拖延供货及安装,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按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完成一定供货量(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无质量问题后)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确认无误后,按中标各项单价与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二)因服务不善造成采购人财产和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在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关损失的费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1、履约担保:中标金额(暂定总价)的5%;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2、本项目所有产品质保1年,质保时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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