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预发包年度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预发包年度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预发包(2024-2026年度)

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预发包(2024-2026年度),发包人为都市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结算审核服务进行公开发包。

2、发包范围与工作内容

2.1 项目名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预发包(2024-2026年度)

2.2 项目范围及内容:包括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所属下属公司范围内所有投资项目结算的审核。

2.3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 附件2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4、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5、按发包人要求对项目全过程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复核并整理;6、所有审核成果需提供电子版存档资料(形式为光盘或U盘);7、配合审计局的复审(包括复审资料的整理等)及相应的工作内容等。

2.4服务期:三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2.5入围单位数量:8家。

3、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造价咨询”等相关内容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承包申请人单位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包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发包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长兴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预发包项目》入围单位的承包申请。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4、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承包申请的承包申请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30时,至长兴县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投资集团A座)1401室(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发包文件。

5、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承包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详见发包文件规定时间,递交地点为长兴县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投资综合大楼A座)3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包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都市股份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72-******* 电 话:0572-*******

都市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661-交易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结算审核 技术开发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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