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GCHZ0107
一、招标范围
依据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局以杭发改发【2016】169号文件批准,拟建设本招标项目杭锦旗独贵塔拉灾后重建三期(危房改造集中居民点)新镇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人为杭锦旗城乡建设总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腾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建设规模:
2.1项目备案号: 2016GCHZ-0107
2.2建设地点: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新镇区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不划分标段
2.4建设规模:滨河路(道路长度301.829米,道路宽度40m)、规划三路(道路长度248.081米,道路宽度20m)、规划二路(道路长度338.426米,道路宽度30m)及配套管网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2.5项目总投资额:1103万元
2.6工期:62日历天
2.7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8本次招标:不采用电子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范围:
施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监理: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四控、三管、一协调”监理及相关服务。
四、资格要求
施工:
4.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的企业或独立法人资质,近三年(2013年-至今)内承揽过至少两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
4.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三年(2013年-至今)承揽过至少两项市政公用工程(不限金额、不限规模)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为本公司注册(聘用),并在有效期内。
4.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出具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出具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查询函),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函)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打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交申请、上传资料进行查询 网址www.ordos.jcy.gov.cn/)。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6日至2016年05月0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建设工程股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监理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4投标人报名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凡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且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还需法人签字并加盖法人手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17日09时 00分,地点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锡尼镇武装部西侧办公楼六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所需资料
(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6)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7)项目人员岗位配置至少包含;质检员 1名,资料员1名;施工员1名;造价员1名;材料员1名;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并且提供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
(8)施工近三年(2013年-至今)承揽过至少两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生效后的合同原件);
(9)监理单位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原件;
(10)监理近三年(2013年-至今)承揽过至少两项市政公用工程(不限金额、不限规模)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
(11)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网上打印的彩色件;
(12)凡内蒙古自治区外进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鄂尔多斯市住建委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原件);
(1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14)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原件;
(1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以上资料原件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施工投标人在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要求:
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锦旗城乡建设总指挥部
地 址:杭锦旗锡尼镇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4*****495
招标代理机构:鄂尔多斯市腾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威大酒店13层
联系人:赵佳
电 话:147*****466
2016年04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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