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生态修复与渔业补偿增殖放流采购信息公告
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生态修复与渔业补偿增殖放流采购信息公告
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生态修复与渔业补偿增殖放流招标计划
序号 |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招标内容 |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方式 | 招标人名称 | 发布人名称 | 预估发包价(元) | 招标监督部门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发布日期 |
1 | 2017- 48-01- | 广东省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 | 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生态修复与渔业补偿增殖放流 |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和自然资办函〔2021〕1958号文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已批准但尚未完成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相关事宜的通知》(粤自然资海域〔2023〕 554号)要求,依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已批准但尚未完成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相关事宜的函》文件精神,深中项目东人工岛需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 本次招标范围为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东人工岛生态保护修复。具体包括:优化岛体平面布置,结合湿地、生态植草沟等,构建生态功能良好的岛体水系,在岛体填海区形成绿化,提高滨海湿地的生态环境;完善岛上附属设施,设置标识标牌、座椅、垃圾桶;配套设置景观照明系统、绿化浇灌系统;补偿受损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等(招标内容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 中山市 | 高速公路 | 公开招标 | 深中通道管理中心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底(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发布的时间为准) | 2024年2月 |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公章
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东人工岛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关于广东省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007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7〕472号文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深中通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国内银行项目贷款,资本金46.5%,银行贷款53.5%,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深中通道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人工岛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决策部署,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已批准但尚未完成围填海项目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2〕3号)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已批准但尚未完成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相关事宜的函》文件精神,管理中心需组织落实开展东人工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恢复滨海湿地生态功能。
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东人工岛)为离岸人工岛,岛体平面呈狭长矩形状,长约675m,宽约100m,采用抛石斜坡式方案,袋装砂堤心,堤外海侧抛块石,人工块体护面,内吹填中粗砂。岛体四周设置有挡浪墙,岛顶高程拟定为+7.0m,挡浪墙采用混凝土结构,堤心由袋装砂堤心和10~100kg块石填筑,袋装砂堤心内外坡度皆为1:1,堤心外侧安放一层3t扭王字块作为护面块体,护面块体下设置300~500kg垫层块石,厚度约0.9m,外坡标高+2.0m处设置10.0m的消浪戗台,坡脚采用60~100kg护底块石。深中通道采用“相对集中、有限分散”的管理方式,现场监控救援指挥所、隧道功能用房等均设置在人工岛。
深中通道项目东人工岛批准用海面积49.6631公顷,其中填海造地用海46.3194公顷、构筑物用海3.3437公顷,填海范围均不占用岸线。目前填海区陆域已建成,回填区域已达到设计标高,尚未开展填海竣工验收。本次为东人工岛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标。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东人工岛生态保护修复。具体包括:优化岛体平面布置,结合湿地、生态植草沟等,构建生态功能良好的岛体水系,在岛体填海区形成绿化面积约24公顷,种植乔木约2000株,提高滨海湿地的生态环境;完善岛上附属设施,设置标识标牌、座椅、垃圾桶;配套设置景观照明系统、绿化浇灌系统;补偿受损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投放鱼苗合计约60万尾。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 |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东人工岛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招标范围: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东人工岛生态保护修复。 工作内容:优化岛体平面布置,结合湿地、生态植草沟等,构建生态功能良好的岛体水系,在岛体填海区形成绿化面积约24公顷,种植乔木约2000株,提高滨海湿地的生态环境;完善岛上附属设施,设置标识标牌、座椅、垃圾桶;配套设置景观照明系统、绿化浇灌系统;补偿受损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投放鱼苗合计约60万尾。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 6 详见附件 1。 |
注:具体工程内容以本次招标的施工图为准;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须具备上述 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 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投标登记申请表》,无信息登记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2 月 28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3 月 5 日 23 时 59 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原件盖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ZTDHJZB@163.com),投标登记时间以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并请短信告知招标代理(电话:185*****853),由招标代理录入交易中心系统完成投标登记。资料盖章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 46 号华辉大厦 2302 室),具体资料如下: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备注:《投标登记申请表》的下载方式:可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中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
4.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完成投标登记并缴费后,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将以将以邮件形式发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3 月 25 日 09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00分至 09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7、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深中通道管理中心
地 址: 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兴湾路28号深中通道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孙先生、周小姐
电 话:0760-********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 46 号华辉大厦 2302 室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185*****853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日 期: 2024 年 2 月 27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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