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自动监测站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空气自动监测站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柘城县空气自动监测站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柘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柘城县环保局的委托,就柘城县空气自动监测站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名。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 项目名称:柘城县空气自动监测站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2. 采购编号:柘财采购【2016】045号;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预算资金:76.69万元;

5. 采购内容:

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PM2.5分析仪和城市环境摄像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安装与调试,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二、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环保设备的经营资格)、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 经销商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中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PM2.5分析仪的产品授权书。

5. 询价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查询时间应在询价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内);

6. 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 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 报名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路与苏州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3. 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类似业绩合同一份,经销商需提供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PM2.5分析仪的产品授权书。

以上资料审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6日上午9:30时;

2.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柘城县环保局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方式: 137*****899

代理机构:柘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0—*******

报名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70—*******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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