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2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宝汇薄膜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000万平方微纹路压纹膜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兰江街道雁洲路318号(浙江唯森工贸有限公司内) | 浙江宝汇薄膜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宝汇薄膜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宝汇薄膜有限公司,2019年9月12日名称变更)位于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街道雁洲路320号),现具有年产*****万平方微棱镜薄膜系列新材料的生产规模。 企业于2018年2月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浙江宝汇薄膜有限公司年产*****万平方微棱镜薄膜系列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同年2月通过兰溪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兰环备[2018]11号;该项目已于2020年5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自主验收)。 为顺应企业发展需求,企业计划投资1010万元,租用浙江唯森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兰江街道雁洲路318号(浙江唯森工贸有限公司内)的闲置厂房(新增租赁面积8682m2),利用现有的先进技术和工艺,新增3台印刷机、2台涂布机设备进行扩建。扩建后,企业的生产规模为年产*****万平方微棱镜薄膜系列新材料和年产7000万平方微纹路压纹膜。本项目已于2023年6月在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备案(项目代码:2306-******-07-02-******) | 无 | 环保投资是实现各项环保措施的重要保证。为了使该项目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企业应该在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上投入一定资金,以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措施到位,使环保“三同时”工作得到落实。 | 废气:调配、印刷、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加强车间通风。二、废水: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废水;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隔声降噪设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
通讯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政务服务中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审批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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