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禾市镇中心小学校服采购公告
泰和县禾市镇中心小学校服采购公告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赣2教办函〔2022〕31号)、《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通知》(吉教体办字[2022]109号)和泰和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通知》(泰教体字〔2023〕1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我校行政会、家委会商议,充分征询全校学生家长意见,一致同意对泰和县禾市镇中心小学校服进行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相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泰和县禾市镇中心小学校服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发布,自愿报名,现场公开评选并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内容
春夏款校服:迷彩短袖+长裤套装。
以上面料成分,款式由我校家委会成员与商家共同商定写入合同,参与招标厂家提供以上各套成品样衣,校服选用组织现场比较选择。人数及套数:以实际征定数量为准,产品面料需符合国家学生校服装要求,供货时提供质检报告。
材料技术标准要求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生校服》GB/*****-2015,应符合GB*****-2010《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5296.4-2012等国家标准,必须对幼儿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
投资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服装生产和销售,并经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的企业,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须为所投校服的生产厂家,具有校服生产和销售经历,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声誉;
3.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投资人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代理人参加投标的,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4.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营业执照、各种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若以上提供的材料有一样不实,该次竞标作废。
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相关企业递交资料报名。资料递交地址:泰和县禾市镇中心小学(泰和县禾市镇禾院南路)
3.联系人及方式:157*****890(周)
投标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向招标采购单位、校服选用组织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5.由于本次招标评选没有收取投标单位保证金,因此,任何参与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材料真实有效。投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自动离场,不得有任何无理要求。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泰和县禾市镇中心小学三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我校行政人员、家委会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投标单位人员2人左右。
4.投标单位现场介绍生产经营业绩和校服价格、执行标准、质量等级、面料成分、洗涤说明、安全类别以及服务等其它信息,时间不超过30分钟。
评选中标企业流程
1.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信息,从中筛选出最优的2-3家企业。
2.如果参与校服采购的供应商不多于三家,均进入下一步的评选环节,如果参与校服采购的供应商多于三家,则由选用组织确定其中的3家供应商入围下一步的评选环节。
3.展评流程:
(1)样衣提交:初步入选的3家企业按照签到顺序提交2个系列样衣(缺一不可),标好单价,放置在指定区域。挂衣杆、衣架、裤夹等由初步入选的3家企业自备。现场抓阄确定各自编号,供货企业现场进行介绍和讲解。
(2)样衣编号:由选用组织安排人员将确定的编号放置在对应的样衣上。
(3)样衣观选:分三批次观选样衣,每批占总人数的1/3,每批分两队,分别从样衣放置区域左右两边按摆放顺序依次观选样衣并确定自己满意的编号,每批次10-15分钟。
(4)填写选票:选用组织所有成员每人一票,各自根据自己满意的编号填写选票。
(5)统计选票:选用组织代表在监督情况下现场进行选票统计并当场公布各编号得票数。
(6)确定供应商:选用组织全体成员一人一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供货企业,得票数最高者为供货企业(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
公示采购结果
1.票选结束后,我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
1.在宣布中标单位后,中标方与校方共同签订采购合同。
2.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第178号令)规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泰和县禾市镇中心小学,未尽事宜敬请咨询。
联系方式:157*****890(周)
泰和县禾市镇中心小学
2024年2月27日
标签: 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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