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特检院2024年检验业务用车租赁服务定点竞价报名公告第三次
青岛市特检院2024年检验业务用车租赁服务定点竞价报名公告第三次
一、采购项目编号:Y166*****2300001_*********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检验业务用车租赁服务
三、采购项目内容:检验业务用车租赁服务,1宗
四、采购项目总预算:176.175万元
五、技术要求
1、本次招标为单位所在地(青岛市市区)检验业务(适用车型为:小型客车)车辆租赁供应商。
2、租车费用:所有租赁车辆平均每车每日行驶100公里(含)以内全包(包含燃油、过路过桥及所有停车费用,不包含司机)。
例:如1天所租赁车辆数量为20辆,则所有车辆行驶里程总和不得超过2000公里。
3、租赁数量及时长:以甲方提交的实际工作需求为依据来确定租赁时长。目前每天拟租赁车辆约为20辆左右,最高不超过30辆。
4、车型(车型须符合青岛市公务用车相关规定)
所提供车辆须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小型客车(5座)排量1.6升及以下,综合续航里程600KM及以上(具体参数以竞价公告中发布的为准)。
车龄:2年以内,2022年3月1日以后登记上牌的车辆。
5、车辆按国家规定投车辆交强险、车损险、三者、司机、乘员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及以上,其他险种符合国家上限规定。
6、所有车辆均需配备行车记录仪及GPS定位系统,采购方有独立查询账户及权限。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2个月。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次月10日前结清上月的租车费用。特殊情况可另行协商。
4、车辆使用:接到采购方提出用车需求的通知,立即做出响应,12小时以内派车。
5、报价:分别报出每车型综合单价和超里程的费用单价。
★6、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当包含燃油费、电费、过路过桥、停车费用的每辆车每日的综合单价。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自身在青岛市协议定点供应商库中优惠报价。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七、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服务;
7.2供应商为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围单位;
7.3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和行贿犯罪记录;
7.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8.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8.2青岛市财政局网上超市定点供货商入围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8.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九、定点竞价报名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7:00时;
十、如报名参加定点竞价的入围单位不足六家,则待该项目报名满六家后通过齐鲁云采购商城开始竞价。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崂山区科苑纬四路77号国家质检中心基地2号楼B区特检院B517房间
联系人:李晓丽
电话:0532-********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4年2月28日
标签: 检验业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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