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乡平丰村上丰元至龙王仚农村水泥公路招标公告

芦溪乡平丰村上丰元至龙王仚农村水泥公路招标公告

永新县芦溪乡平丰村上丰元至龙王仚农村水泥公路

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新县芦溪乡平丰村上丰元至龙王仚农村水泥公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永新县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字[2015]2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新县芦溪乡平丰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新县芦溪乡平丰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道路全长4.3公里,路基宽度5米,路面宽度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2.2 建设地点:永新县芦溪乡平丰村境内

2.2计划工期:12个月.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范围内所有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 28 日至2016年 5 月 20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支付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20日 9: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新县芦溪乡平丰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4*****6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鸿翔建设监理中心

联系人:龙女士 联系电话:186*****406

监督机构:永新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泥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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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鸿翔建设监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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