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遴选合作银行公告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遴选合作银行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拟就机关零余额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公务卡及工资发放等项目进行公开遴选一家合作银行,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银行参选条件
(一)符合《上海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要求,能提供相关服务的银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三)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四)同名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选,参选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二、基本服务要求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提供零余额及专用存款账户各类结算服务。
(二)参选银行须选择经验丰富的运营人员负责对接业务。
(三)能够提供网银服务及上门服务。
(四)能够协助办理账户变更、员工各类银行卡开立及变更等相关事宜。
(五)熟悉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相关业务,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有需要时提供现场服务。
(六)服务内容以财政批准为准。
(七)其他合理业务需求。
三、遴选办法
(一)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取备选银行。
(二)采取综合评分法对备选银行进行评分。
四、材料要求
参选银行应提供如下内容的资料:
1.参加公开遴选申请书(加盖银行公章)、授权及承诺。
2.参选银行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3.参选银行廉政承诺书。
4.参选银行最近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数据(如银行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流动性比例等)。
5.参选银行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情况介绍。
6.参选银行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配备、开户服务、结算业务、各类收费、存款利率、员工银行卡开立及变更、其他增值服务、服务承诺等。
7.参选银行近三年开立行政事业单位账户并提供服务的证明。
8.参选银行可以提供的其他情况。
参选银行应当如实提供参选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装订成册密封。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下午16点。递交材料地点:虹口区四平路419号6楼。
联系人:赵盈 ********。
五、保密责任
在本次遴选过程中,市残联及银行各方,获得的对方的信息、资料、财务数据、商业秘密等,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由此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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