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4年林业增绿增效和退耕还林质量提升等工程验收招标公告

庐江县2024年林业增绿增效和退耕还林质量提升等工程验收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2024年林业增绿增效和退耕还林质量提升等工程验收项目;

2、项目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3、项目单位: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4、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27万元;

5、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6、采购需求:

(1)室外调查核实2024年人工造林面积(含四旁造林)预计0.6万亩、封山育林0.6万亩、退化林修复0.1万亩、森林抚育1.2万亩、农田林网庇护耕地0.6万亩、3个森林村庄,按省林业局验收规范与标准完成验收,提交庐江县2024年营造林等项目验收报告(含文本、附表、矢量图等),并将造林矢量数据转绘至安徽省营造林系统、国土绿化上图系统;

(2)对2018年-2023年“510”产业奖补项目的经营管护情况进行外业调查验收,面积约为7500亩,包括造林面积、主要树种、保存率、抚育情况等内容。按规程完成验收工作(其中2018-2022年有底图数据,2023年部分小班有底图数据),提交“510”项目验收报告(含文本、附表、矢量图等);

(3)2022年-2024年庐江县退耕还林质量提升项目,面积约为5000亩,对经营管护情况进行外业调查验收,包括造林面积、主要树种、保存率、抚育情况等内容。按规程完成验收工作(其中2022年有底图数据,2023-2024年部分小班有底图数据),提交庐江县退耕还林质量提升项目验收报告(含文本、附表、矢量图等);

(4)对于其他通过技术处理的工作(如审计,需对数据技术处理),要配合完成。

7、合同履行期限:采购需求里的(1)(2)项工作在9月前完成,(3)项工作需在4月初完成。具体的时间要求服从业主安排。

8、最高限价: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人民币27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近两年不少于2个营造林验收类的相关业绩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价中标

四、投标事项

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愿意响应采购的单位,请在3月5日上午11点之前,将报名函以PDF文档格式投递至**********@qq.com邮箱。

五、投标文件提交

1.开标时间:2024年3月5日15: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报价单、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合同、竣工验收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4份装订成册密封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九、付款事项

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最终结算价格根据省级核查结果测算,不高于中标价。若省级验收存在问题,根据省级核减面积同比例扣除款项。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庐江县城中中路49号(庐江县大戏院东)

联系人:吴薛双 电话:156*****518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

十一、其他事项

1.项目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报价属一次性报价,不得进行二次调整;如最低报价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内容;

3.招标人要充分考虑风险,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发布。

1709109408361.jpg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x
1709109408354.jpg附件2:报价单.docx


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退耕还林 质量提升 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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