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人民医院食材采购公告仙医招号

仙居人民医院食材采购公告仙医招号

仙居县人民医院拟对食堂食材等物资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及资质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仙医招04-********

二、合同期:2年(1+1,一年一签),采购方将根据医院厨师班服务模式变更及新院搬迁时间等因素签订第二年合同。

三、采购方式:院内询价。

四、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

标项内容

预计年度

采购额(万元)

报价方式

具体品种、数量、规格要求

1

蔬菜类(包括部分咸菜类、面粉制品类和糕点类)

62

下浮率

详见附件,各供应商根据投标品种选择相应报价单

2

肉类

110

下浮率

3

冷冻食品类

23

下浮率

4

水产海鲜类

30

下浮率

5

家禽类

23

下浮率

6

副食品类(包括鸡蛋、鸭蛋、皮蛋、盐、海天老抽、鸡精等)

48

实价

7

食用油类

25

实价

8

大米类

28

实价

9

面粉类

10

实价

10

饮料类

20

实价

11

豆腐油泡类


实价


合计

379


注:若有政治性的扶贫采购任务,则上述部分品种的采购额可能有较大下浮。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3、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在省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5、供应商所选项不能转包。

六、报价要求

1、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在服务期内可能发生采购、包装、运输、搬运、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即运送至使用单位仓库内的包干价格。以人民币元报价。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应对照本公告及报价单要求,按所投标项目认真填写相应的报价单,

报价单上物资品种顺序不要更改。投标规格不同于表中所列规格的,在报价单备

注栏注明。

3、报价:根据仙居县城关中心菜场公示栏的市场价为基准进行报价,无公示价的按实际行情价为基准价,采购方根据产品品牌、质量和价格综合定标。以下浮百分率报价的,取百分比整数;以实价报价的,报价精准到角(0.1元)。报价单密封后同相关材料一起于2024年3月7日17:00时前交仙居县人民医院采购中心(仙居县人民医院8号楼4楼),联系人:冯女士135*****660******)。

注:不管以浮动率报价或实价报价,中标后非特殊情况合作期内价格不变,请各供应商合理报价。确有特殊情况的,双方协商解决。

七、提交报价单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资质、农残等质量检测渠道或设施等证明及本公告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2、提供所投标品种年供货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县内三家食堂或酒店的供货合同

或其他供货证明(需有供需双方盖章),若提供的是供货清单,则需在投标前一

周内的供货清单。其中冷冻食品类、水产海鲜类、家禽类、面粉类要求提供年供

货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县内三家食堂或酒店的相关供货证明。

3、上述资料需加盖供应商红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八、询价报价单提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截至2024年3月 8日 17:00。

地点:仙居县人民医院8号楼4楼采购中心

九、供货要求

本次招标, 以下浮率报价的品种将各选择二家供货商入围,由二家供货商轮流供货,采购方将建立微信群,各供货商将每天所供品种及价格在群内公示,接受监督。发现价格等严重虚高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作。

1、入围供货商必须使用统一供货清单,格式如下:

***销货清单

需方: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

金额

中心菜场公示价

市场行情价

原承诺下浮率

1








2








3















送货人: 验收人:

(供货单位信息)

2、具体采购数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订购。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质优、无污染、无变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产品经食品质量安全QS认证,供应商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4、供应商每天早上必须在8:00前将订单内货品送到指定地点(周末照常),或根据采购方要求准时送到指定地点。供应商每次供货应按索证要求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证和货物票据。

5、所供应的品种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时,供方负责退货或换货,问题严重时,需方有权中止供货协议,造成后果的,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6、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中标人都必须按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7、服务承诺:以上为最低服务承诺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供应商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如送货方式、运输条件、保鲜设备、应急保障措施等),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书。

十、验收要求

1、供方应按国家质量卫生标准供给需方所需的品种,需方对送达的货物当场进行抽查、验收,如在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卫生安全等要求的,需方有权作拒收或退货处理,供方应及时办理退货或及时补足符合要求的品种。如已经造成损失,需方有权向供方进行索赔,供货时同时提供质量证明;

2、若需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等情况,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虚报时价的,按虚高部分的三倍罚款。罚款在供方货款中扣除,发现三次及以上的,需方有权解除与供方的供货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供应的品种出现不合格的,供方需负责退货或换货;发现三次及以上的,需方有权解除与供方的供货合同。如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则供方承担一切责任;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需方将追究供方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并终止合同。

2、供方供应的品种不新鲜或掺假等,需方有权拒收,供方负责退货或换货;发现三次及以上的,需方有权解除与供方的供货合同。

3、供方延期向需方供货,则每批次向需方偿付1000元违约金。

4、供方应遵守需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供需关系,不得向需方人员馈赠任何物品、现金等,如有违反则向需方偿付5000.00元违约金。

5、需方要及时支付货款,在无争议情况下按约定支付时间延迟超过三个月的,应按银行有关规定支付利息。

十二、货款的结算

实行月结;本月使用,下月结算。每批次的结算时间结点为每月1日至本月底,由供应商凭使用单位的验收单及正式的税务发票,向使用单位申请结算,使用单位以网上银行转账的形式付款。

十三、谈判结果

报价后采购方组织评标小组对各投标资料进行评标,采购方对投标竞争不充分的产品有权进行再次询价,决标后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通过,并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十四、联系人:采购中心冯女士 联系电话:135*****660******);

膳食科郑先生 联系电话:139*****568******

十五、本公告发布于仙居县卫健局网站、仙居县人民医院网站。

仙居县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蔬菜类报价单.xlsx

附件2:肉类报价单.xlsx

附件3:冷冻食品报价单.xlsx

附件4:水产海鲜报价单.xlsx

附件5:家禽类报价单.xlsx

附件6:副食类报价单.xlsx

附件7:食用油报价单.xlsx

附件8:大米类报价单.xlsx

附件9:面粉类报价单.xlsx

附件10:饮料类报价单.xlsx

附件11:豆腐油泡报价单.xls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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