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吹灰器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吹灰器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吹灰器设备采购及安装比选方案

一、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

1、工程范围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吹灰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设备清单及附件: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锅炉燃气吹灰技术规范书要求,需满足现场需求。

2、参选人要求

要求参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项目实质性相符。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工期要求

1、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吹灰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设备图纸及设备结构技术参数,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四个月内,具体按项目部要求安排设备进场。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工期的履行,承担造成工程拖期的后果及经济赔偿。延期一天,供应商需承担违约金2000.00元/天。

2、请供应商自行与项目经理联系组织踏勘现场。

三、项目地点及联系人

所属项目: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

工程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矿山东路98号;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130*****337

四、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1、合同价款确定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吹灰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实行固定单价,且不超甲方认质认价,工程量最终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不含税控制价39万元。供应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其中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设备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垂直运输费、设备就位费、基础施工及预埋件费用、安装费、安装辅材费、调试费、检测费、售后服务费、现场安装保管费、增值税税费等全部所需费用。供应商需按自身情况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不低于13%,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税金按税务局实际征收额计取,税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并提供设备图纸及技术参数后,预付款支付合同额的10%,发货前支付合同额50%,供应商应在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供货完成且试运性能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30%(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质保期满1年后,无息支付剩余10%质保金。

五、质量保证

1、设备设计、制造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设备技术参数及运行要求应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设备整机自验收、调试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内因设计、制造造成设备(包括外购件)配件损坏,由供应商负责无偿更换,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进行无偿赔付。

3、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在保修期间,每月电话回访、每季度到现场和用户联合巡检,及时对潜在的故障做出预防。在质保期结束前,应免费对设备进行 1 次回访并进行全面检修,并对发现的潜在问题免费解决。

2、应急维修服务:接到客户报修通知后,60分钟内电话反馈,对于不能电话解决的问题,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3、安装服务:在安装的过程中,供应商有义务派人指导安装,并积极配合需方共同参与设备的开箱、验收、安装、调试,确保安装质量。主动向需方有关技术人员提供关于正确使用设备的指导。在运输、调试过程中货物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4、培训计划:要求生产厂家向用户操作人员培训操作技能,现场免费培训操作人员 3-5 名,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安装、调试。

七、设备选用与采购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吹灰器设备采购及安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发包方要求,供应商承担自行采购的进场所有材料设备检测费用,货物需报总承包单位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八、比选程序

1、参选人报名后比选前,需向甲方缴纳参选保证金0.4万元(公对公转账)或提供保函,缴纳凭证需打印加盖公章装订在比选文件最后一页,本项目比选无问题后参选保证金在一个月内返还(不产生银行利息);若提供保函,保函原件比选时移交采购人保管,确定供应商30日内签订合同后退回。

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税号912*****598******R

地址及电话: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磨刀石镇阳明工业示范基地0453-*******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牡丹江光明支行082*****040******

注:若参选人在本公司履约合同有欠款,需公司财务部出具欠款证明,欠款金额高于本项目保证金金额,可抵顶参选保证金。

2、参选人参与比选。

参选人比选综合得分由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商务技术评分表组成,按综合评分确定采购参选人排名顺序。

3、确定合作单位

按比选排名顺序,第一名参选人确定为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吹灰器设备采购及安装供应单位。成交单位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接平台公司缴纳服务费用(公对公转账或现金),其中成交金额大于等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1000元,成交金额小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500元。平台公司联系人马晓旭,联系电话135*****812

九、合同的签订

现场比选活动结束后,当场确定成交人。成交人在比选后有义务按双方洽商确定的承包价及报价承诺的内容与我公司签订《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吹灰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凡是成交人合作商无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将不再与该公司合作。

十、比选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8:30-17:00-2024年3月4日8:30-17:00;

联系人:肖新利;

联系电话:136*****051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活动同时在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二、报价单要求

1、参选人需仔细阅读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及商务技术评分表,按要求做好比选文件(按目录编制要求编制目录),加盖公章后胶装密封于档案袋中(所有比选文件胶装密封并加盖公章)。

2、比选文件递交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比选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装订成册。

3、参选人在邮寄纸质版比选响应文件同时,应同步上传加密电子版比选文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一份至ctjsysb@163.com,比选活动开始时有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跟您索要邮件密码,请配合接听手机并告知,电子版需加盖电子印章,参选人无电子印章的,可将盖章版纸质比选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并承诺参选文件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4、目录要求

4.1比选方案报价;

4.2授权委托书;

4.3比选承诺;

4.4营业执照;

4.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6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4.7履约文件——业绩;

4.8其它。

十三、比选作废条件

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应做出比选作废的决定:

(一)符合条件的参选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参选人不满足三家的;

(二)未加盖参选人公章及未经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或保函的;

(四)参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五)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期限的;

(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七)两份以上比选响应文件内容、格式字距、装订雷同的;

(八)参选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九)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出现串通比选现象的;

(十一)参选文件未按要求胶装和密封的;

(十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公司相应管理制度应当做出比选作废决定的。

(十三)其它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应当做出比选作废决定的情形。。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供应商资格;

(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四)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要求更改比选文件和比选结果实质性内容;

(六)不诚信行为导致的废标、弃标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比选活动

比选活动时间:2024年3月11日下午14:00,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任何参选人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比选文件,(电子版需加密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需密封后采用邮递方式,送达时间以采购人接收到时间为准)。

比选文件邮寄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国投集团106招采中心。

收件人:肖新利;电话:136*****051

监督投诉电话:*******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6日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吹灰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结论

1

比选文件

供应商盖章密封完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有效;法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

3

比选承诺

供应商盖章有效

4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次采购比选内容)

5

其他资格条件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盖章

6

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页截图),供应商盖章(比选期间)。

是否通过评审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吹灰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商务技术评分表

内 容

基本要求

评分标准

基准分

得分

合同履约及业绩

提供近三年类似合同(与我公司签订的需标注证明人),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1、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类似业绩合同,每增加一本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

类似业绩是指与本采购品类相同或同类合同,要求合同金额大于控制价总额。

5

技术标

评审

技术优势

提供本项目产品技术优势说明及证明,资料详实并适合本工程项目优秀得5-7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未提供得0分。

7

施工技术方案

施工技术方案应完整、详细、合理、科学。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并优秀得5-6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未提供得0分;

6

质量保证方案

质量保证方案(满分6分),方案包括:1.质量保证目标2.质量保证措施3.验收标准4.质量管理制度。

(1)以上每项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并优秀者得1.5分,一般得1分,没有得0分;

(2)所提供的方案以上每小项每具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存在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主要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扣0.5分,该小项扣完为止。

6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方案(满分6分),方案包括:1.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2.售后服务人员安排 3.售后服务承诺 4.服务响应时间,提供服务响应时间计划方案。

(1)以上每项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并优秀者得1.5分,一般得1分,没有得0分;

(2)所提供的方案以上每小项每具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存在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主要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扣0.5分,该小项扣完为止。

6

供应商

报价

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提供设备图纸及技术参数后,预付款支付合同额的10%,发货前支付合同额50%,供应商应在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供货完成且试运性能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30%(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质保期满1年后,无息支付剩余10%质保金。

1、比选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比选报价)×报价基准分(70分);其中评审基准价是指合理报价中的最低报价(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不含税总价作为基准价);比选报价是指各参选人的合理报价。

2、合理报价是指在限值以内(含限值)的比选报价;不合理报价是指低于限值的比选报价,不合理报价得0分;

3、限值是指比选报价的最低值,限值低于控制价30%得0分;

注: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70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吹灰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供应商比选报价单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暂定)

不含税比选单价(元)

税率

含税比选单价(元)

含税比选总价(元)

备注厂家或品牌

设备主体信息

1

脉冲罐

36

2

喷嘴

36

3

燃气控制装置

4

配气调节

2

5

乙炔稳压供气装置

1

6

电控系统

1

6.1

电控柜

1

6.2

主控单元(PLC)

1

6.3

显示操作单元

1

6.4

总线连接器

1

6.5

电源单元(a)

1

6.6

驱动单元(b)

1

6.7

接线端子组

1

7

点火器

3

8

放电咀

3

现场材料

1

1

无缝钢管

2

无缝钢管

3

炉墙衬管

4

等径弯头90E(L)25

5

等径弯头90E(L)32

6

等径三通

7

同心异径接头

8

U型管卡

9

U型管卡

10

角钢

11

槽钢

12

KBG管

13

角钢

14

蛇皮管

15

管接头

16

KBG管盒接

17

KBG管直接

18

KBG管接线盒

19

KBG管弯头

20

膨胀螺栓

21

U型管卡

22

电 缆

23

电 缆

专用工具

1

手摇把

备品备件

1

乙炔压力表

2

点火器

3

放电咀

总计

不含税控制价总额:大写:叁拾玖万元整 ; 小写:¥ ******.00 元

比选报价(不含税)总额: 元 ;比选报价税率 %

比选报价(含税)总额: 元。

备注:1、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若超出控制价,按照比选作废处理。

2、供应商必须满足甲方对设备的要求,若因不满足要求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根据比选方案要求,结合自己企业产品自主上报。

4、其他要求不低于附件: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锅炉燃气吹灰技术规范书。

5、比选过程中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比。

6、合计过程中单价与合计总价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单价为准,修改合计总价。

比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授权委托书

我 (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的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 项目供应商比选活动和签订合同事宜。代理人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比 选 承 诺

致: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代表 公司,在此做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并承诺参选文件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2、若比选为第一名,我方将按照比选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施工,为工程项目提供最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我方一定全力配合,改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在整个比选活动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比选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4、若比选为第一名,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

锅炉燃气吹灰

技术规范书

牡丹江市市投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牡丹江市市投能源热电有限公司1*168MW循环流化床锅炉燃气吹灰项目。它提出了锅炉吹灰器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产品设计制造执行现有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技术标准的优质产品。

1.3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在签定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对本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双方商定。

1.5投标方对锅炉吹灰器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1.6本技术规范书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燃气吹灰器

1台炉

项目现场

安装

本次招标燃气吹灰系统的设计、供货(含配套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与竣工验收,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内容。

3.规范和标准

GB*****-91 《乙炔站设计规范》

GB*****-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DL/T869-201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GB*****-2010 《工业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

GB7251.1-201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T*****-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实验方法》

GB4884-85 《绝缘导线的标记》

电控柜符合IP54标准

以上引用的标准为最基本标准及规范,当有较高标准及规范时,按较高标准及规范执行。

4.设计基础资料

4.1环境条件

牡丹江市气象资料如下:

冬季大气压力: 992.2 kPa

夏季大气压力: 978.9 kPa

年平均气温: 4.3℃

冬季采暖室外计算温度: -22.4℃

最热月平均气温: 22.0℃

最冷月相对湿度: 69%

最热月相对湿度: 59%

冬季日照率: 56%

冬季平均室外风速: 2.2m/s

夏季平均室外风速: 2.1m/s

冬季主导风向: SW

夏季主导风向: SW

全年主导风向: SW

采暖期平均温度: -8.6℃

采暖期天数: 177天

最大冻土深度: 191cm

4.2.锅炉主要参数

锅炉额定功率:168MW

锅炉压力:1.6MPa

锅炉供水温度: 130℃

锅炉回水温度: 70℃

锅炉设计热效率:91.65%

排烟温度:135℃

5.总的技术要求

5.1.设计要求

5.1.1本工程为36个燃气吹灰点,其中激波吹灰孔前、后墙32个,侧墙4个,共计36个。飞灰较细d50<15μm,易粘结,吹灰器厂家应充分考虑。投标方应根据锅炉状况和锅炉运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

5.1.2吹灰系统要求系统中阀门远离点火装置,避免由于燃气吹灰时高温、高压气体对阀门产生冲击,使阀门经常损坏的问题,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5.1.3为了有效节约燃气用量、提高充满度和增强吹灰力度,所有脉冲罐需采用的进气结构保证配气充满度达到90%。

5.1.4投标方应保证所有燃气吹灰器的连接方式的设计形式,防止喷嘴堵灰、吹灰点吹灰力度不均匀等现象。准确设定每个燃气罐体的配气时间,保证每个燃气罐的充满度,保证每个吹灰点能够发挥最大的能量。

5.1.5喷嘴与脉冲罐连接处采用平滑过渡,最大程度上减少脉冲能量损失。

5.1.6根据炉内烟温采用不同材质的喷嘴,保证喷嘴有效使用寿命。

5.1.7机械零件、仪表和控制设备、备品备件选型应采用成熟的标准化产品,不得选用国家公布淘汰产品,产品应能适应电厂环境使用、维护方便、互换、通用的要求。

5.1.8设备及吹灰过程中,应保证所产生的冲击波对锅炉受热面及炉墙无任何不良损坏。

5.1.9设备和管道的设计、安装可靠,运行安全稳定。

5.1.10吹灰器安装投运后,在吹灰器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受热面的表面无明显积灰。

5.1.11设备出厂前应进行清理,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焊渣等异物者应从各部件内部清除;一切氧化皮、锈垢、油脂等及其它有害物应从外表面除掉。

5.1.12投标方的设备具有性能价格比高,投资少,吹灰效果显著、迅速,耗气量少的特点。

5.1.13投标方的设备能够做到检修、维护工作量少,易损件少的功能。

5.1.14主体设备应能达到基本免维护的要求。

5.1.15投标方应充分考虑燃气吹灰系统管路中冷凝水疏水问题及管路积灰问题。

5.1.16投标方应保证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管路,从而同时也减少燃气管路存气量,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泄漏隐患、提高安全性。

5.1.17配气混合装置要具备空气、燃气流量压力调节控制、自动配气及吹扫控制、空气和燃气均匀混合控制、燃气管路阻火、防止气流反冲等功能。

5.1.18 吹灰系统中的纯可燃气管路远离热源,不允许铺设到锅炉热源附近。

5.1.19 乙炔瓶出口的汇流设备要求采用具有限位功能燃气整合器装置,既节约乙炔又可保护设备安全。

5.1.20投标方的设备应具有可靠的燃气阻火装置,多重防回火装置,要求采用八级以上回火保护措施。

5.1.21为了保证每次的点火成功率要求采用连续放电式点火器。

5.1.22要求吹灰系统中电磁阀安全可靠,并且为了提高系统的安全指数,燃气管路同时配置两个防爆电磁阀。

5.1.23末级空预器烟气入口烟温较低,同时为冷风入口,再加上尾部脱硝会有少量铵逃逸,导致末级空预器会产生低温腐蚀,加剧板结灰的形成,末级空预器要求投标方吹灰器喷嘴材质和形式必须保证长期稳定工作。

5.2.控制要求

5.2.1 燃气吹灰控制系统应适应现场环境要求,操作简单、运行可靠。

5.2.2投标方提供的电控柜,负责全系统的吹灰控制、故障显示及运行情况记录、吹灰设置、系统运行状态显示、自诊断检测控制。采用触摸式操作屏监控操作,全中文界面实时动态显示,可实现单点、多点全自动顺序吹灰,可进行手动操作控制。

5.2.3要求投标方的燃气吹灰系统可以实现连续自动吹灰,单路自动吹灰,也可设置某一路或某几支路不吹灰,以便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浪费。

5.2.4 燃气吹灰器吹灰次数、间隔时间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完全实现自动化,操作方便。

5.2.5 控制系统有自检、自诊断功能,并可实现声光报警,具有吹灰信息的记录与查询功能。

5.2.6可以根据吹灰部位的积灰情况单独调节各个吹灰层面的吹灰次数及吹灰强度。

5.2.7吹灰系统具有完整的故障报警、联锁、跳闸保护和自诊断功能,并且全屏显示在控制柜上,有故障显示等功能。

5.2.8 预留DCS通讯接口及远程起停硬接线接口。

6.供货范围

6.1一般要求

6.1.1 投标方应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

6.1.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6.1.3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6.2 供货范围(不限于此):

提供锅炉燃气吹灰整套系统的设计方案、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转与竣工验收,以及专用工具、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内容。

6.3双方责任:

6.3.1招标方责任

6.3.1.1招标方负责向投标方提供锅炉总图及原吹灰系统安装位置的相关图纸等投标方设计所需资料。

6.3.1.2招标方负责提供系统工作时的工艺条件:

(1)可燃气:提供瓶装乙炔气(40L/瓶、三瓶联供)。

可燃气压力:瓶内压力≥0.3Mpa

可燃气流量:≥6N m3/h

(2)压缩空气:提供压缩空气源,为仪表风,含水量6~14g/Nm3,气源提供至运转层投标方设备附近,并在气源出口处预留截止阀,招标方与投标方接口尺寸DN25。

空气压力:PN0.3~0.8MPa

空气流量:≥60Nm3/h(间断)

(3)电源:380V、50Hz、三相四线制,并负责提供电源至吹灰控制柜电源接线端子处。

电控柜工作环境温度:0~50℃

环境湿度:20%~80%RH

6.3.1.3负责提供电源至吹灰控制柜电源接线端子处。

6.3.1.4招标方负责吹灰设备到货后的卸货及保管工作。

6.3.2投标方责任

6.3.2.1根据招标方提供背景资料,结合投标方技术进行吹灰系统设计。

6.3.2.2负责设备的包装,并负责将设备运输至项目施工现场。

6.3.3.3负责本次供货的整套吹灰系统的安装工作。

6.3.3.4负责吹灰系统的现场调试。

6.3.3.5负责培训招标方设备操作人员,以参加培训人员具有独立和熟练地操作、运行、维护和检修的能力为止,培训结束后,招标方负责人应签字确认。

6.3.3.6负责提供一套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规范书要求的吹灰设备。

6.3.3.7提供主体设备及辅材,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脉冲罐、燃气喷嘴、配气混合装置、点火及分配装置、点火器及附件、各类管道、阀门及连接件、控制柜、配电柜及电缆等。

6.4详细供货范围由投标方提供,列出详细清单。

表1设备供货范围清单

序号

名 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材质

生产厂家

1

2

3

现场辅材须满足现场使用,缺少时由投标方补足。

表2 专用工具

序号

名 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材质

生产厂家

1

2

表3备品备件

序号

名 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材质

生产厂家

1

2

3

7.设备监造及工厂检验

7.1设备监造

设备制造过程中,招标方将派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且责任心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设备制造和出厂前的检验、试验并监造,但这并不免除和减轻投标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任何责任。

(1)监造依据:根据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 电办[1995]37号(关于印发《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通知)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2)监造方式包括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招标方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后交监造代表1份。

(3)投标方须为设备监造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方便。

吹灰器设备监造内容

序号

监造套部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备注

H

W

R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7.2工厂检验

7.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需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7.2.2检验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7.2.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必须满足合同技术要求,如未达到要求,投标方须采取措施处理直到满足要求为止。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将情况通报招标方。

7.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7.2.5每台设备的主要零部件应进行工厂试验。

7.2.6用于转动零部件的材料,有材料质量保证书或试验报告。

7.2.7投标方提供重要零部件的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a)检验合格证书;

(b)产品合格证;

8.施工、调试和验收

8.1施工

8.1.1本工程为供货及安装工程,投标方负责本次供货的吹灰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后等工作。

8.1.2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进行检查校对,合格后施工。施工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若现场与图纸出现不符的地方需及时与主设沟通进行合理的更改。

8.2 调试

8.2.1吹灰系统的调试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进行协助和配合。

8.2.2调试前招标方预先组织相关运行和维保等需要培训的人员,由投标方技术人员先进行讲解,然后跟随投标方技术人员现场参与、观摩调试过程,投标方技术人员边调试、边讲解由被培训人员进行运行、调试、故障判断、检查方法、维护、备件更换、接线等操作,直至被培训人员完全学会、掌握。

8.2.3吹灰系统安装结束后锅炉起炉前进行调试,招标方应提前7天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委派合格的调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试。

8.2.4投标方负责锅炉燃气吹灰系统的分部和整套调试、冷态和热态调试。

8.2.5调试结束后进行验收办理调试合格文件,双方负责人签字。

8.3验收

8.3.1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8.3.2设备结构依照最新国家、电力相关标准及规定。

8.3.3投标方对所提供的锅炉燃气吹灰系统的质量负责,须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质量保证、控制规范,实施产品质量的控制,正确设立质量控制点,确保产品质量满足招标方要求。

8.3.4设备和管道的设计、安装可靠,运行安全稳定;燃气吹灰装置在工作时冲击振动小,锅炉外部瞬间噪声符合环保要求。

8.3.5每层吹灰器能够单独调节吹灰参数,如空气、燃气的吹扫次数、充气时间、吹扫时间等,以适应各部件不同的烟气温度、压力,保证吹灰装置可靠工作和合理选择吹灰强度。

8.3.6有关施工及验收测试已进行完毕,并形成书面报告。

8.3.7安装施工验收应满足合同、协议的要求,招投标双方将签署安装施工验收证书。

8.3.8安装施工必须经招投标双方现场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9.技术服务

9.1项目管理

9.1.1合同签订后,投标方应指定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投标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协调配合工作,如:设计制造、图纸文件、技术交底、设备配套、包装运输、现场安装、工程进度、调试验收、人员培训。

9.2.现场技术服务

9.2.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方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

9.2.2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日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

设备开箱检查

技师

2

施工

高工/技师

根据施工情况顺延

3

调试

高工/技师

9.2.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9.2.3.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9.2.3.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9.2.3.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9.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9.3.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及环保验收试验。

9.3.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9.3.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尽量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9.3.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9.3.5招标方的义务: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

9.3.6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10.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0.1一般要求

10.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0.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0.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10.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阶段,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0.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10.2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资料

10.2.1投标方在投标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吹灰器方案图。

(2)吹灰器接口尺寸。

(3)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及文件。

10.2.2供货时提供如下技术资料:

(1)设备安装施工图。

(2)整套设备材料清单。

(3)系统图。

(4)合格证等必要的随机文件。

(5)电气原理图。

(6)运行、维护、使用说明书。

10.2.3设备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供货设备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设备施工图,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共3套/炉随设备同时提供。

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投标方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2质量保证期:投标方对所提供的燃气吹灰器系统提供 个月免费质保,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个月或货到现场 个月,以先到为准。

11.3质保期内,如由于制造、工艺、材料的缺陷或包装运输等投标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投标方负责免费维修甚至更换。

11.4投标方免费对招标方设备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原理、操作故障分析与排除等培训。

11.5投标方派出技术服务人员到现场安装,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负责吹灰器的调试,直至全部系统设备运行正常、验收合格。

11.6维修响应时间24小时内,48小时内到达现场,保证在最短时间内解决设备故障。

11.7对招标方选购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部件,提供免费技术支持。

11.8设备质保期外终身维护。保修期外按优惠价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和配件费、材料费,免费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11.9不定期的进行客户回访,以便投标方及时掌握用户的设备使用情况,并专门进行档案登记。

12.油漆、包装运输

12.1油漆、包装运输

12.1.1按GB/T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进行设备的表面处理。

12.1.2按JB2759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进行设备的油漆、包装及运输。包装方式应能适应在运输储存等的要求。

12.1.3所有管子和管件必须经吹扫干净。

12.1.4每个设备箱至少应包括二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质量检验证明。

12.1.5设备的外包装上应清楚地标明招标方订货号、运输识别号、到货地点。

12.1.6较大型及较重的设备都要装有便于移动的滑动部件及吊钩,吊钩应装于起吊点,并在外包装上应标明设备重量及重心、起吊点(未拆去外包装)。

13.投标方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标签: 吹灰器 安装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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