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黔0113破1号贵州精忠橡塑实业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标公告
2024黔0113破1号贵州精忠橡塑实业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标公告
贵州精忠橡塑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2月22日,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2023)黔0113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受理台州市黄岩东海化工有限公司对贵州精忠橡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忠橡塑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同日以(2024)黔0113破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中孚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履行《企业破产法》赋予管理人的职责。
为推进精忠橡塑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维护各方的权益,管理人决定开展投资人招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重整投资人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
招募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
(二)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参选投 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交纳报名诚意
金。仅提交报名文件未交纳报名诚意金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三)在投资人未报名成功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前, 管理人不向投资人提供精忠橡塑公司或项目情况的任何书面材料;
(四)参选投资人应当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除用于内部分析投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人赔偿损失并取消投资资格;
(五)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六)本招募公告编制的主要目的系供各参选投资人初步了解精忠橡塑公司现状。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参选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参选投资人在考虑进行投资时,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调查所需的成本和投资风险;
(七)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 精忠橡塑公司及项目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贵州精忠橡塑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714*******
法定代表人:戴红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1999年12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沙文园区科创南路150号
登记机关: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营业范围:主要生产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橡胶制品、塑料产品、汽配(凭许可证)的生产与销售、民用五金、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家电、二、三类机电产品、建材、钢材、金属材料、包装材料、办公设备、日用百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以各种贸易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生产项目限在分支机构进行)。)并拥有的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商标等数十项。
精忠橡塑公司是专业生产汽车橡胶配件的现代化公司,橡胶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工艺综合了生产线设计、产品配方设计、工艺优化、结构创新、性能检测等多个维度能力,需要具备结构力学、高分子材料学、机械设计、三维建模、模拟仿真等多门学科知识。公司拥有30年生产橡塑产品的核心技术和市场覆盖面,生产的产品主要有各型号国产及进口汽车制动缸橡胶皮碗、“O”形圈、防尘罩、胶套、缓冲块、发动机胶垫、汽车制动气室橡胶隔膜(皮膜)、真空助力器橡胶隔膜(膜片)、油封、汽车V带、汽车软管、空气弹簧等。精忠具备持续造血创利的能力,具有盘活的价值,拥有持续经营的能力。精忠橡塑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可以逐渐有序恢复,目前下游企业愿意在为债务人企业提供采购订单,使得企业可以采购原材料进行生产,同时,精忠橡塑公司的约120名职工仍在岗支持企业的重整,生产设备及生产技术齐全,正常经营能赚取利润维持企业的运转并逐步恢复生产链。
根据贵州华瑞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5日出具的《贵州精忠橡塑实业有限公司核实资产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精忠橡塑公司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存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土地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等,以2023年8月24日为评估基准日,精忠橡塑公司的资产评估前账面价值为199,261,570.48元,评估价值资产总额为228,640,984.18元。
三、 精忠橡塑公司的负债情况
精忠橡塑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期限内共有269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600,130,820.65元,以上对外债务的性质及金额,最终以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户数和债权金额为准。
四、 重整投资人报名的条件
(一)报名条件
1、 重整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重整投资人应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能出具相应的 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 好的商业信誉,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重整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愿意签署保密函,且最终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中不得另行设定投资的前提条件;
4、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报名,联合的投资者均须符合第一条要求,其中,至少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联合投资人须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重整投资的所有相关事项。联合投资人代表需说明联合 成员的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各投资主体任意一方迟延付款,其他方须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5、 按照本公告规定在报名期限内交纳报名诚意保证金。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法人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主要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业绩、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参与优势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名时须提交上述复印件的原件予以核查;
(3)提交2020年1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须加盖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4)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提交股东会议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原件);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或承诺,与重整投资规 模相匹配的履约能力证明和资信证明,与债务人产业关联性 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的经验(如有)等履约能力证明;
(6)报名诚意保证金的支付凭证证明;
(7)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包括重整资金的来源、投资 总额、投资资金的支付方式、投资资金的监管方式、偿债方案、经营方案等内容;
(8)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应提交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所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9)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2、 自然人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含本人履历介绍);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捺印);
(3)本人征信证明及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
(4)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提交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注:投资人应提交报名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封面加盖企业法人印章,自然人投资的应由本人签名捺印,密封提交。
五、 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流程
(一)管理人以公告、邀请等方式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包括在管理人公众号、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https://pccz.court.gov.cn/)、 贵州省人民法院破产案 件信息公开网(https://eptfy.jiulaw.cn/gz) 发布招募公告,以及向有意向的投资人发出邀请;
(二)投资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人民币200万元报名诚意金(需提交支付凭证)后,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成为适格意向投资人,不交纳诚意金的报名作废。诚意金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管理人173*****982、151*****384);
(三)经形式审查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以对债务人进行尽调,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供的尽调清单提供材料,管理人无法提供的材料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调取,管理人进行配合协助,意向投资人在尽调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交通费、食宿费、文印费等)自行承担;
(四)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3月20日17:00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应当包括重整投资方式、投资数额及资金来源、偿债方式及偿债期限、经营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意向投资人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封面加盖企业法人印章,自然人投资的应由本人签名捺印,密封提交;
(五)未按期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意向投资。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提出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报名诚意金;
(六)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 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须予以配合;
(七)管理人将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 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及其《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重整投资人。若仅有一位意向投资人报名的,评选委员会认为该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的,可确定该名意向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倘若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不具有可行性,为避免重整转清算,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招募公告的期限或继续进行再次招募工作;
(八)重整意向投资人经评选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 应在收到管理人发出的中选重整投资人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合同》,重整投资合同的核心内容与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一致或经双方同意后进行调整的,投资人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合同》,否则报名诚意金不予退还。
(九)管理人将于《重整投资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他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所交纳的报名诚意金;
(十)管理人根据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双方签署的《重整投资合同》,将拟定精忠橡塑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时间,分别提交法院和债权人会议进行审查。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精忠橡塑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且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的,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提出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 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17:00时止;
2、 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邮寄报名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报名时间。
邮寄报名材料收件信息如下:
收件人:余学芬
收件人电话:173*****982
收件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亨特国际金融中心10楼A座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女士,联系电话:151*****384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亨特国际金融中心10楼A座
上述招募公告内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的,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及时公示和通知。
诚挚欢迎意向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
贵州精忠橡塑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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