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桥水坝闸门工程招标公告

头桥水坝闸门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1、建设单位:王台镇溪后村2、工程名称:溪后村路灯亮化及水头桥水坝闸门工程3、建设地点:王台镇溪后村4、招标范围及规模:溪后村路灯亮化及水头桥水坝闸门工程,工程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工程说明及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其中路灯工程预算造价206951元下浮18%为合同价,合同造价为169699元(含税);水头桥水坝闸门工程预算造价24423元下浮10%为合同价,合同造价为21980元(含税)。以上二项工程合计人民币191679元(含税)。二、承包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南平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三级(含三级)以上同时具有道路照明和房屋建筑这两种资质的施工企业2、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申请资格预审。三、报名时间、地点:1、时间:2016年4月27日至5月4日。2、地点:延平区王台司法所四、其它事项1、报名时交报名费500元(报名费不退)。2、有意投标者报名后应当在2016年5月4日下午4时前交纳投标押金20000元并向招标办递交标书后取得投标权。5月5日上午9时在王台司法所会议室召开招标会,现场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3、招标人:王台镇溪后村联系人:严国平 联系电话: 138*****802联系人:魏长柳 联系电话: 130*****777 2016年4月26日     溪后村路灯亮化及水头桥水坝闸门工程招标说明书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王台镇溪后村   2、工程名称:溪后村路灯亮化及水头桥水坝闸门工程   3、建设地点:王台镇溪后村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二、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包括:溪后村路灯亮化及水头桥水坝闸门工程,工程按建设单位提供的预算书、设计图、工程说明及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三、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为60天,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工程原则上不予延期工期,若遇雨天等自然灾害,经建设单位现场人员签证同意后,方可顺延工期。对不能按期完工的,包括因返工修复造成逾期,每逾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四、工程质量及保修  ⒈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等级以上,以有权核定部门核验为准。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按现行的国家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所用建筑安装材料必须是合格品,且有合格证。工程质量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保修制度。  ⒉中标的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五、编标依据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⒈发包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说明、工程预算等文件资料。  ⒉预算项目: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中的溪后村路灯亮化及水头桥水坝闸门工程。发包方提供的预算造价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风险费、利润、劳动保险费、税收、规费等所有费用。  3.投标文件的组成  ⑴、承诺书(格式附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  ⑵、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六、工程造价及结算办法:1、工程造价:工程结算时按实际签证的工程量计算,单价按发包方提供的其中路灯工程预算造价206951元下浮18%为合同价,合同造价为169699元(含税);水头桥水坝闸门工程预算造价24423元下浮10%为合同价,合同造价为21980元(含税)。以上二项工程合计人民币191679元(含税)由承包方包工包料承建,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发票必须在来舟地税开。2、工程进度款:本工程不支付进场费,由承包方全额垫资。工程款在工程完工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财政补助款到位后支付。3、为保证履行合同,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5000元余15000元转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贰年期满后无息退还。4、工程质量保修按有关保修制度执行。保质期为贰年,从工程验收合格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5、承包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为职工办理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并采取各种劳动安全卫生措施,有关劳动保护费用已计入工程造价中。七、参加投标人的资格和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南平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三级(含三级)以上同时具有道路照明和房屋建筑这两种资质的施工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单位介绍信。  2、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参考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建设单位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3、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建设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中标造价由中标人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包干使用,除了经设计单位出具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变更引起的项目增减外,不再作变动,一次性包干。  5、中标人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现场人员、技术人员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6、中标人在中标后5天内办理好合同技术交底和签订合同等有关手续并进场施工,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工程另行发包。  7、本工程所需材料必须达到合格质量要求。 8、施工每道工序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9、太阳能路灯必须采用“圣元”牌或“三金”牌太阳能LED太阳能灯具。 八、招标程序: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日至5月4日,报名时交报名费500元(报名费不退),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申请资格预审。2、有意投标者在2016年5月4日下午4时前应交纳投标押金20000元并递交投标标书取得投标权。5月5日上午9时在王台司法所召开招标会,现场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未按时到会和中标不承包的投标押金不退,未中标者开标后投标押金退还。  九、评标办法:1、有效标的确定:本次投标以发包方确定的合同定价为标底。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且投标标书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要件的为有效标。2、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以摸球形式进行确定中标人。①先按投标人的报名顺序由各投标人摸出各投标单位的代号,然后由建设单位代表依次摸出三个球,第一个球相对应代号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人,第二个球相应代号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人。第三个球相应代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②确定中标人:先由第一中标人签订合同,如第一中标人未签订合同,转由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第二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由第三中标人签订合同。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① 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②、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③、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不足三家的;   ④、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进行投标或干预评标工作的;  ⑤、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评标的。 十、本次招标由延平区王台镇人民政府招标办组织实施,并请王台法律服务所见证,见证费用由中标者承担。附:1、设计图、预算书 ;2、投标(承诺)书                           招标单位:王台镇溪后村民委员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投标书(承诺书)王台镇溪后村:  贵方《溪后村路灯亮化及水头桥水坝闸门工程》的全部内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单位在仔细阅读和考察现场后,经过周密的研究,决定参加投标。  1、我单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承包该工程施工图纸中的所有项目,工程造价按投标文件规定的造价承包该工程施工。  2、我方承诺:我方保证在该施工工期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如果我单位中标,保证及时进场施工,并按招标文件中的条款签好合同。  3、我方承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达到合格以上等级。同时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约束。  4、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到开标结果公布之时止。在有效期内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文件中标。  5、我公司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投标时间日程安排。本公司具备一定的经济、技术实力,有能力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投标活动和工程施工。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电话:  单位地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公告下载地址%E6%BA%AA%E5%90%8E%E6%9D%91%E8%B7%AF%E7%81%AF%E4%BA%AE%E5%8C%96%E5%8F%8A%E6%B0%B4%E5%A4%B4%E6%A1%A5%E6%B0%B4%E5%9D%9D%E9%97%B8%E9%97%A8%E5%B7%A5%E7%A8%8B%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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