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新校区西南校区附属配套工程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宿迁学院新校区西南校区附属配套工程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宿迁学院与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宿迁学院授权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办理本项目全过程手续,履行工程招投标各项职责等。宿迁学院对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本项目建设中所有文件、合同或协议等负责。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学院新校区西南校区附属配套工程已经宿行审投资发[202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宿迁学院新校区西南校区附属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标段划分等: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等。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本项目无推荐品牌

三、招标文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自 2020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的金额不低于722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部分金额不低于121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驳岸、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园林景观桥梁等施工)施工业绩,且担任该业绩项目负责人。注:(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至少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不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 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建设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竣工验收时 间(多个竣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次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工程内容等。(2)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内容或金额指标的, 须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4)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5、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远程评标。

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等形式);按月支付工程款,每月付至上月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0%,前两次支付款项每次扣除预付款的 50%(若前两次支付金额不足扣除 50%预付款,不足部分延至下期付款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大于合同工程量,支付至合同工程量价款的80%;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支付至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其中合同价款的3%作为养护费用,考核合格每年支付该部分合同款的1.5%),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质保期满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无息)。注:1、进度款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如当期进度款未达到2000万元,则当期不支付工程款,计入下次付款周期;2、养护费用按照考核结果结算;3、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本项目已依法及时有效的发布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编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充分竞争。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03月 04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qq.com

招标代理邮箱:*********@qq.com

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40号(建设大厦内)

联系人:汪斌

联系电话:05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优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城北门向东50米

联系人:顾娟

联系电话:132*****5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工程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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