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农集团下属11家企业经责审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4年深农集团下属11家企业经责审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2024年深农集团下属11家企业经责审计服务 | ||
项目编号: | 241LA******* | ||
项目地址: | 深圳、长沙、宁夏、蚌埠、天津、南昌 | ||
项目概况: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 ||
公告名称: | 2024年深农集团下属11家企业经责审计服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一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11家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及内控监督评价。 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严格按审计程序履行审计,严格履行审计质量复核把关,出具经责审计报告、内控监督评价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政策,实施规范性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被审企业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审计报告等。 并根据被审企业内控自评情况,检查风控体系建设、风险管控及内控缺陷整改情况,其余各家均需出具单独的内控监督评价报告(按深农集团模板)。 如出现特殊原因(如个别公司股权转让、改制等事项),或因事务所原因(如重大处罚、资质取消等事项)无法开展审计项目的,深农集团有权单方面撤销委托、解除合同。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管控体系,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拟派团队近三年内在从业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对其违规行为予以处罚记录,并在承办市属国有企业年审、经济责任审计、其他专项审计等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上述第3、4条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 ||
联系人: | 詹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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