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定区冷链物流仓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关于安定区冷链物流仓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安定区冷链物流仓储基地建设项目

二、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31.40万元,其中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实施主体自筹资金31.40万元。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定西伊清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香泉镇香泉村新建冷库5间3228m3,其中冷藏库3间2592m3,速冻库2间636m3。

四、实施期限:2024年2月至2024年10月

五、实施程序

(一)对象选择

1.实施主体确定。根据产业发展要求,由香泉镇人民政府推选辖区内土地手续齐全、有投资意愿且乐于扶贫助困的企业为实施主体,报区畜牧兽医局审核确定。

2.带动村选择。由香泉镇人民政府选择增收方式单一、村集体经济薄弱的村为产权收益村,确定云山、关门口、仓沟3个村为带动村。

(二)方案编制。由区畜牧兽医局根据实施主体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印发至香泉镇人民政府实施,并报送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公示公告。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区畜牧兽医局、香泉镇人民政府、实施村在项目实施前后要分别将项目资金安排、实施内容及联农带农等内容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接收群众和社会监督,公告公示资料存档备查。

(四)合同签订。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联农带农”模式,由香泉镇人民政府、对接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实施主体、区畜牧兽医局签订资产收益分红合同,明确投入资金、收益分配、分红时间、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五)组织实施。项目由区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项目建筑工程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标。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区畜牧兽医局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督促落实,及时跟进技术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香泉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后续监管,指导实施主体对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包括完整的财务、公告公示、合同、影像等材料)。

(六)项目验收。项目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验收通过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先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验,验收合格后报区畜牧兽医局申请区级验收。

(七)资金拨付。资金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资金按照“先预付、后核销”的方式管理,项目启动后,区畜牧兽医局提出预拨申请报区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实施,项目建设完成通过区级验收后,由区畜牧兽医局提出申请,区财政局合规性审查签字后拨付项目剩余资金。

(八)绩效评价。区畜牧兽医局根据项目下达通知及实施方案细化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定期开展绩效目标跟踪监控。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评价,按时填报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六、收益方式

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联农带农”的模式,项目建成后,补助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对接村(云山村、关门口村、仓沟村)。实施主体每年按4%的比例进行保底分红,分红期限为三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三年之后根据有关新规定执行。同时,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吸纳务工、土地流转、订单收购等方式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户150户以上。

七、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8日至3月8日,共10天。

八、受理反映情况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定西市安定区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马娅娅

联系电话:0932-*******



定西市安定区畜牧兽医局

2024年2月28日

标签: 基地建设 冷链物流 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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