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行抚顺县财政非税电子化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GJ-LN002-2402107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01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行抚顺县财政非税电子化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为13.8万元。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采购。
待系统上线运行后4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1.2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
业信誉,须出具承诺函。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4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5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
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
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8本次公开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2.1.9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1.10本次公开招标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嘴.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5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
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话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
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5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5.1投标人具有构建的平台系统能够对接全省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的能力。
2.6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0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04日,
北京时间9:00至11:30,13:00至16:00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
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上传至:
http:/101.200.176.189/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7186M78e(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
用
盖公章的扫描件):[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备注:标书款):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
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贵人联系。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
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
件将被拒绝。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0。
七、其他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行委托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行抚顺县财政非税电子化项目(二次)(招标编号ZGGJ-LNO02
24021076)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胸,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
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确定1家供应商,配合招标人与财政进行非税收缴电子化系统联调测试,配合招标人开
展非税收缴电子化业务系统接入工作及运维服务。
1.2预算金额为13.8万元。
1.3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采购。待系统上线运行后45个工作
日内进行验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0
项目负责人:程加信、13998831761、13998831761163.c0m
投诉联系人:程加信024-88668867
开户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五马路支行
账号:330100310920003965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因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行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16号
联系人:李晨
电
话:024-52791008
电子邮件:1399883176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0
联系人:程加信
电话:13998831761
电子邮件:1399883176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业务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