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站1、2号机组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徐大堡核电站1、2号机组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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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上海)供应链营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招标公告
徐大堡核电站1、2号机组工程500kyGL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
标项目徐大堡核电站1、2号机组工程,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
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徐大堡核电站1、2号机组工程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南侧海岸边,
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45”~120°33'22”,北纬40°20
5"~40°21'32”。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km、沈阳市292km,
西距绥中县城约18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
(均为直线距离)。
2.2设备名称:500 KV GIL
设备数量:1#机组694三相米、2#机组620三相米、现地信号汇接箱、监测系
统及其它附件(如SF6温度/密度/水分在线监测装置、含氧量和SF6泄露量
的在线监测报警设备、局放监测装置、连接及支持结构、电缆及附设材料、
足量的$F6气体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徐大堡核电厂L、2号机组工程500kVGL技术规
范书(LDX-EB20-Z0-D10-A00D、B版CFC)》.
交货时间:首批交货:2026-02-28:第二批:2026-12-30。
交货地点:DDP核电项且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和
招你拥章
(2)
中核(上海)供应链营理有限公司
满足下列要求:
3.31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
现的情形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m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
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
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4年2月28日17时00分一2024年3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愿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通过中核集团电子
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4,4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
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
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
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纸质
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也接受现场递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

邮寄纸质投标文件(仅用于存档)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中核(上海)供应链营建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
联系电话:010-8094312615010139316
电子邮件:liwen0(1@puyuan.com
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
接受闪送、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注:1)为防止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破损,投标文件外封套请用透明胶
带封牢。
2)为防止误投,快递外包装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快递单上需同
时注明单位名称。
5.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
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3月26日9时00分。
本项目开标采取远程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将在开标前一天发送。
5.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
化的。
5.5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
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
术提出异议
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徐相。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
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发花2步他媒介发
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人应
招标
中核(上海)供应链首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招标主管:李文
联系电话:15010139316
电子邮件:liwen01@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
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
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
商服务)。电话:/电子邮件:/
8.其他说明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徐
大堡核电站1、2号机组工程500 kV GIL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投标人
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
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
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
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
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一“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招标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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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站 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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